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材料进行认真审阅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以现有存储业务资产对公司参股公司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整合公司安全存储业务群的相关资源,集中优势快速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正、公平且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关 峻
龚国伟
刘 捷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