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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

3、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平衡关系。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且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3、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公司可以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并根据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

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或者采取网络投票等,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上述股东回报规划时,董事会可拟定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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