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4455 债券简称:19海普瑞债券代码:149045 债券简称:20海普瑞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点声明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录
重点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章 五矿证券受托债券概况 ......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7第五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9第六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0
第七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 21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2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3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4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海普瑞 | 指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证券 | 指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肝素类药物 | 指 | 由肝素原料药制成的不同分子量具有相同或不同临床适应症的各类药物,包括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制剂 |
肝素粗品 | 指 | 经过简单加工后制成的颗粒状肝素产品 |
肝素原料 | 指 | 由肝素粗品分离纯化后形成的,但生产过程不符合cGMP 或 GMP 认证要求,不能以药品销售的肝素产品 |
肝素原料药 | 指 | 肝素粗品或肝素原料在取得 cGMP 认证的制药工厂经分离纯化后形成的,符合《药典》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完成相关的药政注册等程序的肝素产品 |
肝素钠原料药 | 指 | 以钠盐形式存在的肝素原料药 |
标准肝素制剂 | 指 | 由肝素原料药直接制成用于临床治疗的肝素类药物,通常为注射液 |
低分子肝素 | 指 | 肝素原料药通过化学或酶学方法解聚获得相对分子量小(仅为 3,500—6,500)的低分子量肝素 |
低分子肝素原料药 | 指 | 肝素原料药通过化学或酶学方法解聚而生产出的低分子量肝素,符合各国药典中各种具体低分子肝素的质量标准 |
低分子肝素制剂 | 指 | 低分子肝素原料药经分装后制成的,在临床上使用的低分子肝素制剂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第一章 五矿证券受托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HEPALINK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72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号),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发行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9海普瑞”),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于2020年2月28日发行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简称“20海普瑞”),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7亿元。
三、五矿证券受托管理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9海普瑞”,代码为114455.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7亿元,发行利率为5.50%。
4、债券余额:人民币7亿元,本年度利率为5.5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19年4月22日。
7、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兑付日:2024年4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其中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用来支付收购多普乐股权的对价款。
(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0海普瑞”,代码为149045.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8.7亿元,发行利率为3.80%。
4、债券余额:人民币8.7亿元,本年度利率为3.8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在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20年2月28日
7、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2月28日;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2025年2月2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来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肝素钠原料药业务及肝素制剂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支付、设备更新维护及相关税费支出等。本次债券10%的募集资金用于国内销售的依诺肝素制剂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出来的依诺肝素制剂将在国内销售并用于疾病防疫。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五矿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披露的临时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披露的临时报告统计如下:
债券简称 | 报告名称 | 披露时间 |
19海普瑞/20海普瑞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 2020-03-10 |
20海普瑞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0-03-17 |
19海普瑞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0-03-17 |
二、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专用情况
发行人已在“19海普瑞”发行前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及时划入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储存、使用。
发行人在“20海普瑞”发行前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及时划入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储存、使用。
三、报告期内的付息督导工作
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督促发行人按时兑付兑息。
报告期内,“19海普瑞”于2020年4月22日按时完成第一次付息,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报告期内,“20海普瑞”未发生兑付兑息。
四、报告期内协助召开持有人会议
“19海普瑞”、“20海普瑞”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报告期内的风险排查工作
2020年5月及2020年11月,五矿证券与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开展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情况,结合发行人的经营及财务情况,根据指引对债券风险分类的标准,对发行人债券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类。
五矿证券在受托期限内,督促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了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法定代表人:李锂电话:0755-26980311传真:0755-86142889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原料药(肝素钠、依诺肝素钠),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二、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海普瑞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全球制药公司,在肝素领域、大分子药物CDMO领域和创新药开发领域拥有全球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肝素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和依诺肝素钠制剂,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肝素是一种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行业包括最上游猪小肠采购,上游肝素粗品的提取、中游肝素原料药的生产以及下游依诺肝素制剂的生产和供应。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中国和美国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
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用于血液透析
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天道医药的依诺肝素钠制剂是欧盟首仿药,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EMA获得批准,现已经在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等多个国家实现销售。公司通过赛湾生物和SPL两大平台经营CDMO业务。客户可通过业务平台获得定制的CMC服务组合,以支持各类重组及天然来源大分子药物及非病毒载体及基因治疗中间体。两个平台提供从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选择到符合cGMP要求的临床试验批次及商业化供应,贯穿整个药物开发周期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制造服务、质量控制及计划安排。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药物,拥有丰富的品种开发经验,如单克隆抗体、抗体片段、双特异性抗体、细胞因子、融合蛋白、疫苗及其他重组蛋白。赛湾生物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及微生物发酵的专业知识,并拥有针对生产及纯化的一次性集成技术。此外,赛湾生物还可通过向客户供应高质量的pDNA,以支持快速成长的基因治疗领域。SPL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中提取的大分子药物方面的服务。SPL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报告期内,CDMO业务收入高速增长,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7.05%。公司为数十家新药开发企业提供CDMO服务,其中包括五家位于全球前十的医药企业,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除按服务收费及商业供应合同外,公司的CDMO平台可以用于快速开发自主研发和投资获得的多元化创新药管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经营业务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肝素钠以及低分子 肝素钠原料药 | 270,117.58 | 50.66% | 227,398.96 | 49.17% | 18.79% |
制剂 | 152,319.43 | 28.57% | 123,084.03 | 26.61% | 23.75% |
CDMO | 79,738.70 | 14.95% | 78,849.35 | 17.05% | 1.13% |
其他 | 31,031.77 | 5.82% | 33,133.02 | 7.15% | -6.34% |
营业收入合计 | 533,207.49 | 100.00% | 462,465.36 | 100.00% | 15.30% |
(2)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等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营业收入 | 533,207.49 | 462,465.36 | 15.30% | 无重大变动 |
营业成本 | 324,426.85 | 289,917.58 | 11.90% | 无重大变动 |
销售费用 | 40,890.12 | 41,131.99 | -0.59%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41,274.50 | 35,294.50 | 16.94%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48,776.87 | 20,059.01 | 143.17% | 主要为报告期内的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 |
研发费用 | 16,000.78 | 14,871.45 | 7.59% | 无重大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8.36 | -22,760.16 | -116.38%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376.39 | 170.28 | -127758.2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使用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同比增加,以及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共同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646.21 | -23,433.48 | -1169.61%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2、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主要来自于肝素钠以及低分子肝素钠原料药和制剂,2020年度发行人肝素钠以及低分子肝素钠原料药和制剂毛利润分别为10.78亿元和7.38亿元,占总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1.65%和35.36%。
3、投资状况
(1)年度新增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重大新增投资。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获取投资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重大股权投资。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正在进行的投资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重大非股权投资。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同比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71,242.40 | 127,776.70 | 112.28% |
应收账款 | 163,862.30 | 129,351.65 | 26.68% |
预付款项 | 25,778.00 | 44,334.95 | -41.86% |
其他应收款 | 18,415.96 | 37,550.65 | -50.96% |
存货 | 316,824.86 | 237,435.69 | 33.44%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55.52 | 8,205.28 | 155.39% |
固定资产 | 213,954.32 | 185,525.90 | 15.32% |
短期借款 | 185,976.29 | 292,744.51 | -36.47% |
应付账款 | 23,921.75 | 22,866.12 | 4.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781.43 | 101,445.08 | -36.14% |
应付债券 | 155,223.32 | 69,569.38 | 123.12% |
总资产 | 1,902,589.47 | 1,524,220.54 | 24.82%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56,939.25 | 734,701.08 | 57.47% |
营业收入 | 533,207.49 | 462,465.36 | 15.30%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420.98 | 105,935.60 | -3.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3,728.36 | -22,760.16 | -116.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17,376.39 | 170.28 | -127758.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50,646.21 | -23,433.48 | -1169.6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024.53 | 107,653.69 | 23.57% |
(二)发行人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度/末 | 2019年度/末 | 同比变动比例 |
流动比率 | 2.53 | 1.21 | 131.97% |
速动比率 | 1.65 | 0.73 | 92.08% |
资产负债率 | 38.56% | 50.98% | -12.42%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 188,302.23 | 183,209.12 | 2.7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33 | 0.29 | 4.26% |
利息保障倍数 | 6.36 | 6.10 | 4.2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60 | 7.11 | 6.8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5、全部债务=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6、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7、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8、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11、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
(三)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同比变动比例 | 原因(同比变动超过30%) |
货币资金 | 271,242.40 | 127,776.70 | 112.28%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香港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163,862.30 | 127,788.35 | 28.23%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316,824.86 | 236,316.83 | 34.07% | 主要是报告期内存货成本增加以及预计市场需求扩大,增加了产品库存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118.25 | 134,977.20 | 20.85%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213,954.32 | 184,694.75 | 15.84%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36,439.37 | 72,038.51 | -49.4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
2、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同比变动比例 | 原因(同比变动超过30%) |
短期借款 | 185,976.29 | 292,744.51 | -36.47%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153,362.35 | 165,895.94 | -7.56% | 无重大变动 |
应付债券 | 155,223.32 | 69,569.38 | 123.12% |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新增8.7亿公司债券所致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64,781.43 | 104,387.55 | -37.9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20.52 | 11,264.44 | 635.2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短期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4,743.73 | 122,817.07 | 42.28%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投资以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4月22日发行“19海普瑞”,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款项已于2019年4月23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用来支付收购多普乐股权的对价款。发行人于2020年2月28日发行“20海普瑞”,规模为人民币8.7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款项已于2020年3月2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肝素钠原料药业务及肝素制剂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支付、设备更新维护及相关税费支出等。本次债券10%的募集资金用于国内销售的依诺肝素制剂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出来的依诺肝素制剂将在国内销售并用于疾病防疫。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19海普瑞”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亿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用来支付收购多普乐股权的对价款,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海普瑞”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亿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的募集资金用于国内销售的依诺肝素制剂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出来的依诺肝素制剂将在国内销售并用于疾病防疫。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针对“19海普瑞”,发行人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不存在异常。
针对“20海普瑞”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不存在异常。
第五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偿
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变更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三、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19海普瑞”于2020年4月22日按时完成第一次付息,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20海普瑞”未发生兑付兑息。
第六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1年5月20日,联合资信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出具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3169号)、《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3216号),评级结果为:19海普瑞、20海普瑞的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第七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无。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发生变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 谈煊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 |
电话 | 0755-26980311 |
传真 | 0755-86142889 |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赟、张永坤 | |
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B座603室 | |
联系人 | 葛译聪 | |
联系电话 | 010-53189445 |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9海普瑞”、“20海普瑞”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步海华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8月31日 | 换届离任 |
步海华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8月31日 | 换届离任 |
谈煊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0年08月31日 | 换届聘任 |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四、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