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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 蔡永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颖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静颖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
整。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0,399,894.08          365,703,463.96                        -2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520,485.10           43,334,200.23                         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5,969,435.74           40,073,523.47                        14.7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72,921.98           -25,133,201.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8%                    2.63%                        -0.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385,019,769.31         2,432,791,663.78                        -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9,084,131.70         1,821,563,646.60                        2.6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0,772.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包含政府补贴的科研基金及财
                                                                      1,057,828.9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政补贴资金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7,72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341.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71,167.69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5,465.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092.72
合计                                                                  1,551,049.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871,167.69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95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人             17.76%         46,810,099        35,107,574 质押                          8,000,000
李晓斌            境内自然人              4.58%         12,071,034         9,053,275
黄明辉            境内自然人              4.44%         11,718,185         8,788,639 质押                           350,000
麻秀星            境内自然人              2.47%          6,505,126         4,878,844
浙江天堂硅谷长
盈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1%          5,560,000
企业(有限合伙)
中意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保
                  其他                    1.20%          3,156,041
险产品-股票账
户
林秀华            境内自然人              1.19%          3,135,000
高卫国            境内自然人              1.18%          3,114,600                  0 质押                          800,000
林千宇            境内自然人              1.17%          3,084,600         2,313,450 质押                          1,450,000
叶斌              境内自然人              1.17%          3,084,600         2,313,45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蔡永太                                                                    11,702,525 人民币普通股                 11,702,525
浙江天堂硅谷长盈股权投资合伙
                                                                           5,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60,000
企业(有限合伙)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
                                                                           3,156,041 人民币普通股                  3,156,041
险产品-股票账户
林秀华                                                                     3,1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35,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高卫国                                                                3,114,600 人民币普通股          3,114,600
李晓斌                                                                3,017,759 人民币普通股          3,017,759
陈鹭琳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黄明辉                                                                2,929,546 人民币普通股          2,929,546
邱聪                                                                  2,53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4,600
刘德渊                                                                2,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0,000
                                 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宇、
                                 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
                                 共 19 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
说明
                                 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
                                 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62,520,068.42元,增长 66.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转回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185,356.56元,增长39.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检测中心预付外协人工费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412,956.93元,下降67.0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转回,利息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49,125,342.88元,下降98.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392,763.63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天润锦龙增加人工砂生产线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2,000,000.00元,增长84.6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陕西科之杰和浙江科之杰取得银行流动性
借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4,235,709.83元,下降55.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8、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5,400,000.00元,增长3524.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贵州科之杰应付少数股东曾宪才的现金分
红540万元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20,561,193.69元,下降84.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科之杰集团支付周新股权转让款2,000万
元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86,651,436.67元,下降34.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410,855.47元,下降193.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收账款收回,计提的坏账冲回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26,514.55元,下降58.4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检测中心收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85.5
万元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08,313.22元,上升32.0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毛利率增长使得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606,123.33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子公司贵州科之杰及湖南科之杰应
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7,579,132.49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回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973,582.50元,增长256.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陕西科之杰及
浙江科之杰取得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公司股票上市
                                                      前发起人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
                                                      诺。自本公司股
                                     本公司全体发
                                                      票上市交易之 2010 年 05 月 06                已履行完成承诺
                                     起人股东蔡永                                     三十六个月
                                                      日起三十六个 日                              事项
                                     太先生等 50 人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蔡
                                                      永太、李晓斌、
                                                      麻秀星、黄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辉、叶斌、郭元
                                                      强、林燕妮、邱
                                                      聪、高卫国和林
                                                      千宇 10 人承
                                                      诺:除前述锁定
                                     担任公司董事、期外,本人在担
                                     监事、高级管理 任本公司董事、
                                                                  2010 年 05 月 06                 严格履行承诺事
                                     人员的股东蔡 监事或高级管                     长期有效
                                                                  日                               项
                                     永太先生等 10 理人员期间,每
                                     人。             年所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且在
                                                      申报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所挂牌交
              易所出售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
              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50%。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蔡永太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
              诺如下:\"在单
              独或共同实际
              控制贵公司期
              间,本人及本人
              单独或共同控
              制的企业或经
              济组织(不含贵
              公司)不会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
              或间接地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
公司实际控制 贵公司主营业 2008 年 05 月 10              严格履行承诺事
                                             长期有效
人蔡永太先生 务或者主要产 日                            项
              品相竞争或者
              构成竞争威胁
              的业务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在
              中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并
              或以托管、承
              包、租赁等方式
              经营任何与贵
              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
              的企业或经济
              组织;若贵公司
              将来开拓新的
              业务领域,贵公
              司享有优先权,
              承诺人及其单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独或共同控制
                 的企业或经济
                 组织(不含贵公
                 司)将不再发展
                 同类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蔡永太先生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作出
                 承诺:\"本人将
                 避免与贵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
                 如因贵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而
                 无法避免关联
                 交易时,本人将
                 严格执行相关
                 回避制度,依法
公司实际控制                       2008 年 05 月 10              严格履行承诺事
                 诚信地履行股                         长期有效
人蔡永太先生                       日                            项
                 东的义务,不会
                 利用关联人的
                 地位,就上述关
                 联交易采取任
                 何行动以促使
                 贵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作出
                 侵犯贵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决议;贵
                 公司与本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公正、公
                 平的原则进行。
                 公司全体发起
                 人股东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向
                 公司出具《关于
本公司全体发
                 避免资金占用 2007 年 10 月 09                   严格履行承诺事
起人股东蔡永                                          长期有效
                 的承诺函》,承 日                               项
太先生等 50 人
                 诺将严格遵守
                 公司的资金管
                 理制度,积极维
                 护公司的资金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安全,并保证不
                                            亲自或通过本
                                            人的关联方以
                                            任何形式占用
                                            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资金。
                                            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
                                            促进公司稳定
                                            健康发展,承诺
                                            自 2014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止的六个月
                                            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在承诺期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担任公司董事、
                                            他人管理本人
                             监事、高级管理
                                            持有的公司股
                             人员的股东李
                                            份,也不要求公                  2014 年 9 月
                             晓斌、麻秀星、                2014 年 09 月 20                已履行完成承诺
                                            司回购该部分                    20 日起至 2015
                             黄明辉、叶斌、                日                              事项
                                            股份。若在承诺                  年 3 月 19 日
                             桂苗苗、郭元
                                            期间发生资本
                             强、林燕妮、林
                                            公积转增股本、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千宇等 8 人
                                            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使
                                            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的事项,上
                                            述锁定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在
                                            承诺期间若违
                                            反上述承诺减
                                            持公司股份,其
                                            本人将减持股
                                            份的全部所得
                                            上缴公司。
                                            公司最近十二
                                            个月未进行证
                                            券投资等高风                   2013 年 8 月 8
                                                          2014 年 08 月 08                严格履行承诺事
                             公司           险投资,同时,                 日至 2015 年 8
                                                          日                              项
                                            公司郑重承诺:                 月8日
                                            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
                 为维护公司经
                 营稳定及可持
                 续发展,愿意共
                 同保障蔡永太
                 先生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在作为
                 本公司股东期
                 间,不以任何形
                 式谋求成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
                 人,不以控制为
                 目的增持本公
                 司股份,不与除
                 蔡永太先生之
                 外的本公司其
李晓斌、麻秀
                 他股东签订与
星、黄明辉、叶
                 控制权相关的
斌、郭元强、林                    2012 年 10 月 15              严格履行承诺事
                 任何协议(包括                       长期有效
燕妮、林千宇等                    日                            项
                 但不限于一致
7 位原实际控制
                 行动协议、限制
人
                 实际控制人行
                 使权利的协
                 议),且不参与
                 任何可能影响
                 蔡永太先生作
                 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地位的
                 活动;并在不作
                 为一致行动人
                 后仍将尽最大
                 可能共同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最大化,当
                 蔡永太提出邀
                 约签订一致行
                 动人协议时将
                 同意签订。
杨建华、桂苗 为维护公司经
                                  2012 年 10 月 15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承诺事
苗、邱聪、高卫 营稳定及可持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国、陈强全、刘 续发展,愿意共 日                        项
                                    德渊、赖卫中、同保障蔡永太
                                    黄汉东、陈鹭 先生作为本公
                                    琳、孙雪峰、钟 司实际控制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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