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梦洁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 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 2021年4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公示期满,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