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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6次。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意

见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0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以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

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陈 浩电子邮箱:xschenhao@139.com

独立董事:陈浩2021年4月28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6次。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0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以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并进行回购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并进行回购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委员会成员沟通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肖海军电子邮箱:hnxhjun@sina.com

独立董事:肖海军2021年4月28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6次。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0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报进行审阅并形成了书面报告,并与内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督促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

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并进行回购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并进行回购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委员会成员沟通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万 平

电子邮箱:wanwanping@126.com

独立董事:万平2021年4月28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6次。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为:《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0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报进行审阅并形成了书面报告,并与内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督促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

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关 健

电子邮箱:guanjian99@126.com

独立董事:关健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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