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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挂牌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颖,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未签署挂牌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 日期处理处罚 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薛祈明2021年6月25日出具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涉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出具的承诺函未如实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影响发行条件等情况。
2邱俊洲2023年4月25日出具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涉及江西中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PO申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核查资金流水时,不够勤勉尽责,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未关注关键时点异常资金划转情况;存在工作底稿记载不完整、索引编制不规范等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等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双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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