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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8,209,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股票代码00239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沈铭桑平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56号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56号
传真0510-889973330510-88997333
电话0510-885873330510-88996380
电子信箱sx@sxcxgf.comsx@sxcxgf.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分析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1)行业概况

天然皮革作为人类最早使用的重要材料有数千年的历史,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人口急剧增加带来的巨量需求与天然皮革供给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弥补天然皮革的不足,人们研制出人造革合成革作为天然皮革的替代。人造革合成革产业依次经历了PVC革、PU革、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以下简称“超纤革”)三代产业升级。超纤革在外观触感、使用寿命、化学和机械强度等众多方面表现优异,且由于其接近真皮的用户体验,价格较天然皮革相对较低,使得超纤革成为天然皮革良好的替代品;而PVC革和PU 革由于实际性能与天然皮革有较大差异,因此只能用于相对低端领域。

我国是人造革合成革生产、消费大国,报告期内,我国人造革合成革市场总体供求关系平稳。但从产品品质上来说,我国人造革合成革行业还处于较低水平,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中高端产品如超纤革占比仍较低,未来我国超纤革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光学级PMMA业务板块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是迄今为止合成透明材料中质地最优异的品种之一,具有良好的透明性、化学稳定性、耐候性、耐药品性、易染色、易加工和外观优美等特性,是被誉为“塑料女王”的高级材料。

凭借优良的光学性能,PMMA下游应用广泛,其中低端 PMMA 主要应用领域为广告灯箱、标牌、灯具、卫生洁具、仪表、生活用品、家具等,高端光学级 PMMA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防辐射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

我国PMMA市场需求量巨大,特别是近几年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的市场增长十分迅速,光学级PMMA 材料使用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我国PMMA产能以低端PMMA产能为主,高端光学级PMMA产品市场份额和产能主要被几家国际化工巨头所掌控,我国仍需每年大量进口。

公司是我国首家实现规模化量产高端光学级PMMA材料的内资企业,现有光学级 PMMA 材料产能 8 万吨/年。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及用途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名称功能及应用简介
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PU广泛应用于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领域
超纤革
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PMMA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防辐射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
PMMA板材
MS板材

(三)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超纤革工艺流程

超纤革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为:短纤维生产(纺丝工艺)、非织造成网(织造工艺)、浸渍工艺(湿法工艺)、化学减量(抽出工艺)、后整理工艺(上油扩幅、揉皮、片皮、磨毛、染色、印花)、干法移膜造面等。

该工艺流程图如下:

2、光学级PMMA材料工艺流程

公司目前光学级PMMA材料采用连续本体聚合工艺技术。该工艺技术对设备、工艺要求苛刻,存在传质、传热和聚合转化率控制等技术难点,目前,只有德国、美国、日本及中国等少数几家生产企业掌握此技术,技术门槛较高。该工艺流程如下:

(四)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1、人造革合成革板块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和纺织等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涉及尼龙(PA6)、低密度聚乙烯(PE)、聚氨酯树脂(PU)、MDI等原材料。

我国上述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满足人造革合成革行业相关生产需要。

(2)下游

人造革合成革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

我国是世界主要的消费品生产、消费、出口大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能力的不断上升,对消费品品质的需求不断提高,带动了包括鞋类、服装、箱包、汽车内饰、沙发家具、球类、装饰等消费品行业快速发展。

2、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

(1)上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上游行业为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行业,涉及主要原材料为MMA。

MMA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材料。由于技术水平、设备、工艺等要求较高,MMA主要被三菱化学、赢创(Evonik)、陶氏、住友化学、吉林石化等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

针对生产光学级PMMA材料所需原材料MMA被少数国际国内化工巨头垄断的客观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双象集团从本公司及整个集团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为有效解决国内MMA原材料供应紧张和打通公司MMA原材料供给瓶颈,形成MMA和PMMA光学材料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在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资设立了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建设MMA项目,并于2019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向公司稳定供应MMA原材料。

(2)下游

光学级PMMA材料板块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电子设备、汽车等消费品行业。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屏、LED照明、汽车尾灯、仪表盘、光学玻璃、防辐射PMMA、光学纤维、太阳能光伏电池、防弹玻璃、飞机座舱玻璃、医用高分子材料、军用光学设备、高铁车窗、警用盾牌、高端潜水镜、高档容器包装等领域。受益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上述相关行业快速发展,带动光学级PMMA需求量不断提高。

(五)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经营模式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统一批量采购模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主要供应商每年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确定当期的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则按提货时点市场价格确定。

2、生产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公司主导产品超纤革的生产流程一般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生产标准半成品,然后根据客户在规格、颜色、花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半成品进行后续处理,制造产成品。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PMMA粒子的生产流程为连续式聚合反应进行连续生产,不适宜频繁更换所生产的产品品种,因此公司采用特有的半库存半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历史销售经验、库存状况和销售订单情况来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库存合理且降低因频繁更换生产产品的品种而产生的损耗。

3、销售模式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是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产品用料、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2)光学级PMMA材料业务板块

公司采用的销售模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价格、产品规格、交易对手等因素综合考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总资产2,272,971,506.202,037,319,305.2611.57%2,064,857,36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4,843,708.10859,352,849.496.46%904,805,851.20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510,746,112.491,392,960,194.358.46%1,469,952,87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216,827.35-45,453,001.71221.48%50,484,28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028,912.18-53,310,686.66184.47%49,500,49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558,962.34-39,982,613.69376.52%584,25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59-0.1695221.47%0.1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59-0.1695221.47%0.1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3%-5.15%11.38%5.63%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88,465,430.26386,606,098.10427,178,726.25408,495,85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2,846.2427,655,543.0512,687,549.888,280,888.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83,060.8925,722,229.3610,230,292.344,593,32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4,332.0776,717,948.5634,278,330.554,977,015.3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53,323年度报告27,618报告期末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0
普通股股东总数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4.52%173,045,285173,045,285质押91,000,00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85%2,275,3802,275,380不适用0
姜雪境内自然人0.57%1,531,9501,531,950不适用0
倪海春境内自然人0.36%953,436953,436不适用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3%894,802894,802不适用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4%633,732633,732不适用0
李双辉境内自然人0.23%606,100606,100不适用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境外法人0.22%578,900578,900不适用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1%569,884569,884不适用0
张书海境内自然人0.21%557,800557,8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姜雪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31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 股东倪海春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3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 股东张书海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本报告期新增/退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称)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新增00.00%2,275,3800.8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894,8020.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633,7320.24%
李双辉新增00.00%606,1000.23%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10(R)新增00.00%578,9000.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00.00%569,8840.21%
张书海新增00.00%557,8000.21%
芮一云退出00.00%00.00%
宜兴市金啸铜业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蒋君西退出00.00%00.00%
张国宾退出00.00%00.00%
储熙凤退出00.00%00.00%
芮黎春退出00.00%00.00%
武宇退出00.00%180,0000.07%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年6月18日,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与本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规定因二改三项目建设项目需要,由鸿山街道征收安置科征收本公司位于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6号、188号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非住宅房屋及附属物、不可搬迁设备及搬迁损失等合计补偿603,752,398.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502,470,096.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1,0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2.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连伟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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