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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鉴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以下简称“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6,701,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为0,到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前不开展回购业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67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208*****344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308*****389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408*****744蓝帆投资-国都证券-蓝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508*****154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蓝帆转债”转股价格 18.64元/股,调整后“蓝帆转债”转股价格 18.2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1年7月7日,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6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公司证券管理部咨询联系人:钟舒乔、赵敏咨询电话:0533-7871008传真电话:0533-7871055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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