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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独董述职报告(李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科远智慧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均全部参加会议并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57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1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1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1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1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1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1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1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1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1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限公司孙公司其他应收款1,295.5313,165.127,058.117,402.54代垫设备及工程供应商货款非经营性
南京科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90.50290.50-代垫报销款项非经营性
小计1,586.0313,165.12-7,348.617,402.54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赵文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应收款-10.00-10.00-备用金经营性
合计---1,586.0313,175.12-7,358.617,402.54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我们将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

2、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为基础,以年度经营计划及高管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业绩考评,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科远智慧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科远智慧2019年度分配预案》。

4、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满足运营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且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远智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在2020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祖利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在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与公司相关各方的沟通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dcf317@sina.com

独立董事:李东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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