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