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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1-030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黄世春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

表股份数量为597,923,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86%,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7,903,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6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8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津贴调整的议案》

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调整的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薪酬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924,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世春先生与黄泽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93,527,697股和461,250股,均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黄世春先生薪酬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924,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2%;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黄世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93,527,697股和461,250股,均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范迪曜先生薪酬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6,744,4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范迪曜先生与本议案相关,为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1,169,465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刘佶女士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6,877,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佶女士与本议案相关,为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1,036,445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陈邦明先生薪酬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6,974,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邦明先生与本议案相关,为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939,470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0.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潘峰先生津贴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王安建先生津贴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张洪发先生津贴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武文光先生津贴调整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刘军先生、张翠女士、林丽萍女士薪酬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7,913,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7%;

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金诗晟、陈小形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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