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永安药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工作原则,恪尽职守,规范履职,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职能。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2023年6月20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公司内控方面,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节点、重点审计事项和执行程序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在充分了解立信事务所执业情况的基础上,对立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资料进行了审查。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事务所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展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业务

规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重视年报相关工作,积极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在立信事务所审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听取了立信事务所项目经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情况的汇报,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相关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询及建议。在充分积极的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有效掌握了审计进度和审计情况,同时进一步督促立信事务所严格遵循年报的工作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并推进审计流程,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准时且高质量地披露。

(三)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决算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未发现立信事务所工作质量存在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陈 勇 赵纯祥 韩建涛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 委 员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