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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合力、安行天下、联动属具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欧普康视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凤形股份(002760)、皖维高新(60006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

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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