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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众华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事务所总所位于上海,注册地址是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合伙人65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陆士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众华事务所从业人员746人,注册会计师35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0人。

2、诚信记录

众华事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有1项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审计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众华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2023年财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项目经理以及主要项目组成员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总体时间计划、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事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3年财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项目经理以及主要项目组成员进行出具审计报告前的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调整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审计调整事项、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意见分歧解决、管理层沟通事项、重大会计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计期间,众华事务所不存在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的情形。

6、审计期间,公司2023年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较2022年未发生较大变化,2023年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2022年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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