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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年6月16日下午15: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5月27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以2021年6月1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9.35万股,授予价格为2.92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3人调整为96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30.0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71.60万股调整为229.35万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预留部分由58.40万股相应调整为50.65万股。除前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6月16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授予229.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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