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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龙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龙平)张龙平(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12月离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号)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 号】),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龙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批二级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审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资深委员。报告期内,任职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3次,股东大会共召开6次,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13次。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活动,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研读相关议案资料,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履职期间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张龙平独立董事1300

2. 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牵头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2)2023年3月 31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3)2023年4月 15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2年度)。

(4)2023年4月21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2023年8月24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3年10月25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7)2023年11月8日,召集并出席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0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汇报》。

3、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履职期内,我们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28日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2日关于公司2023年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表报告(2022年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同意
独立意见
32023年7月1日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25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9月28日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3年10月21日独立董事就关注函所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3年10月27日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3年11月10日关于公司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3年11月24日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 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同时,事前或会后通过现场、通讯、邮件对公司进行经营情况考察,认真听取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尤其在公司面对市场外部环境和行业竞争的发展背景下,本人从专业角度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给出一些建议,对董事会战略发展、财务管理及决议执行情况严格督促落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与我们及时沟通信息。董事会办公室不定期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使我们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

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相关负责人能及时回复我们的问询和建议,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多次与公司高管一起参加公司线上投资者沟通会,对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战略发展从本人的专业角度进行沟通,切实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初次见面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及参考资料。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3、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三次见面会,进一步沟通最终审计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情况、重大投融资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控执行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事前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公司商业经营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合理和公允,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履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履职期内,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履职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本人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年且合同到期,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将其解聘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了解和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履职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可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履职期内,财务负责人未发生人员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履职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分别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听取汇报,并认真查看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发放与年报披露情况一致。同时就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充分在公司经营发展计划、行业水平、是否兼顾合理与激励等方面都做了充分考量,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

四、总结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因连任年限已满,报告期内于2023 年 12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越做越强,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本人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龙平

2024年04月25日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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