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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5月6日、5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日,有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询问公司与银行在数字人民币方面的合作情况,公司已就互动易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作,对“上海新世界城”客户发放每份金额为单个150元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总名额3333个。目前,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数字人民币运营活动领域方面与其他银行暂无合作,已有相关合作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5、经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贾春绿、东莞市友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编号:0000356、0000363、0000366、0000367、0000368)(以下合并简称“购房合约”)。公司在签订购房合约后,及时履行了公司作为卖方应当承担的实现物业无瑕疵的义务。贾春绿由于资金安排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交易定金的支付。2021年4月26日公司与贾春绿、LIEU,VINHTHUAN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主持下,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书》,同日公司签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1971民特1346号-1349号及1351号),确认公司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立案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公司诉讼事项暨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截至2021年5月7日下午17:30,公司仅收到人民币20万元的部分定金,尚未收到贾春绿方根据《调解协议书》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该物业亦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公司名下。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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