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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独立董事耿成轩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耿成轩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本人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0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3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6月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7月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年9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年12月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0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并主持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通过每季度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汇报、问询及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根据有关要求,针对每年定期报告的年审工作与会计师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耿成轩:gcxuan@nuaa.edu.cn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耿成轩2021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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