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友苏:
冯志斌:
马永强: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