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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1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2、《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1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列席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运作、决策程序、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依法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督促董事会关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并解除违规担保责任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各项管理流程,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在本报告期初,经公司自查: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尚未解决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69,297.91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58,220.27万元(包含11,221.27万元实为资金占用形成)。

公司监事会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行为。

(九)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落实内部控制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关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并解除违规担保责任。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关注并配合公司开展重整工作事项,在配合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同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使公司回到健康高速发展的良性轨道。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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