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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8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写字楼29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1,90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212,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690,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700,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690,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121%。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廖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78,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

反对4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275,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4%;

反对4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廖奕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顾赟、陈薇旭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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