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14:50起,在深圳市光明区新陂头美盈森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4,622,35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1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73,065,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0.483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556,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4077%。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314,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3%;反对3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38,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22%;反对3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啸中律师、闫法臣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