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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美盈森股票代码00230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会丰闻敏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深圳市光明区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 A 栋
电话0755-297518770755-29751877
电子信箱mys.stock@szmys.commys.stock@szmys.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643,719,664.321,346,002,820.382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194,248.0194,868,067.37-4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4,301,636.6884,778,005.24-4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9,111,000.78216,447,836.29-12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280.0620-47.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280.0620-47.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1.89%-0.8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074,064,456.767,242,688,037.98-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21,873,436.504,834,924,996.01-2.3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3,08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海鹏境内自然人41.43%634,495,296475,871,472质押79,656,863
王治军境内自然人8.95%137,026,811102,770,108
鞠成立境外自然人1.57%23,976,960
陈良境内自然人1.24%18,985,98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17,180,069
毛顺华境内自然人0.67%10,268,500
池小贵境内自然人0.54%8,305,000
汪谨境内自然人0.54%8,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3%5,000,000
王丽境内自然人0.30%4,619,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王海鹏、王治军、王丽为兄弟姐妹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陈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985,98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公司股东池小贵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0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复苏向好机遇,聚焦客户服务,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制造、研发技术、一体化服务等方面优势,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导致智能终端客户订单不达预期、新基地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导致折旧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汇兑损益由上年同期的收益转为本报告期的亏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多。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371.97万元,同比增长22.12%;营业成本126,952.80万元,同比增长25.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9.42万元,同比减少47.09%。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工作情况

(1)继续加强包装主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抓住经济稳定恢复、稳中向好的契机,一方面持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质量,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制造、研发技术、一体化服务等优势增强了公司客户服务的广度与深度。部分客户在报告期内实现恢复性增长;另一方面,公司有序推动国内、国外生产基地投产及已投产基地的产能释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佛山、越南河南生产基地逐步投入使用。同奈、涟水、六安、长沙、成都等新基地产能逐步释放,销售收入逐步增长。

(2)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积极回馈全体股东

公司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根据2020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制定了积极的分红方案。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共计派发现金18,375.88万元(含税)。

(3)有序推动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大健康产业产品品类逐步丰富,产品市场接受度逐步提升。目前公司已在售的大健康产业产品包括植物蛋白牛排、植物蛋白臻香肉丸、植物蛋白酥香鸡块、火麻仁益生菌蛋白粉等,产品品类仍在进一步丰富之中。尽管目前相关产品的销量基数较小,但是销量的增速较快,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市场对公司产品的接受度在逐步提升。

(4)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奠定治理基础。同时报告期内,为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对内部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优化工作。

(5)积极推动金之彩收购纠纷的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高度重视金之彩收购纠纷问题,积极致力于金之彩纠纷问题的妥善解决从而维护公司利益。经过长期的努力,金之彩纠纷案取得了较为积极的进展,具体如下:

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特1206号],深圳中院驳回申请人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新天地”)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6)深仲裁字第1059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同时,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与金之彩共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请求裁决欧阳宣、西藏新天地对金之彩的相关税务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的仲裁申请。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仲裁通知》[(2021)深国仲受 2115 号-1],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上述仲裁请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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