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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1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22年4月20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22年4月20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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