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12日接到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泽投资”)的告知函,告知函主要内容:云觉投资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云泽1号基金(以下简称“云泽投资1号基金”)基于资金规划,于2021 年5月10日、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1,05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 所 |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E座280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2日 | |||
股票简称 | 中电兴发 | 股票代码 | 00229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50 | 1.52 | ||
合 计 | 1,050 | 1.5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瞿洪桂 | 11,439.43 | 16.54% | 11,439.43 | 16.54% |
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11.00 | 2.33% | 561.00 | 0.81% |
合计持有股份 | 13,050.43 | 18.87% | 12,000.43 | 17.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70.86 | 6.46% | 3,420.86 | 4.9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79.57 | 12.41% | 8,579.57 | 12.41% |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瞿洪桂先生承诺:(1)“其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九、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