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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6,633.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9%;实现营业利润33,618.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7%;实现利润总额34,227.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7%;实现净利润29,59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66.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25%。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27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担保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2年内有效,且每笔担保业务在任意时点均不超过1年;其余担保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663,514.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7,996,154.2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4,223,487.52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798,914.80元。

2020年度分配预案为:以668,723,620股为基数(根据公司现有股本691,505,915股扣除股份回购数量22,782,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374,472.4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分红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认真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将与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议案》。

公司的持续发展有赖于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

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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