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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召集、召开、通知、授权委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

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3年8月14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相关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因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

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2号)》、《关于对雷菊芳、刘凯列、姚晓梅、冯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4号)》。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西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升公司相关部门业务水平,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认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大额存单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转让或受让大额存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贾钰女士回避表决。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债务重组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断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提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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