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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5: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

大华审字[2024]00110089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决算情况: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0,944,999.12元,较上年减少

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较上年增长1.80%。

2023年末资产总额12,027,853,800.82元,较上年增长21.45%;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0,431,224.59万元,较上年增长37.9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8200《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内字[2024]00110002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9,132,220.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53,647,274.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364,727.43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691,318.31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36,212,907.1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269,443,100.20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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