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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证券代码:002276证券简称:万马股份债券代码:149590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号)二〇二四年四月

1-1-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是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拓展新产品、新业务的情形。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有足够的人员、技术储备及成熟的生产工艺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如在项目建设和投产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或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或产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均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行性与具体实施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均存在一定程度“料重工轻”的特点,其产品单价、毛利率水平、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量等效益预测中的财务参数均会受到铜价、聚乙烯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影响。由于无法准确预测实际原材料价格,相关财务参数均可能较预测存在变化。若未来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公司销售渠道维护与建设不及预期等情况,将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出现实施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和浙江万马专用线

1-1-3

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产品领域的生产能力。尽管本次募投项目所涉的产品技术及客户渠道与现有业务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并就产能消化措施做了详细的计划,但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区域的开拓,且电线电缆产品产能扩充幅度较大,公司在新增产能消化方面存在一定压力。若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可能面临扩产后产能消化的风险。

)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及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海控集团已出具承诺,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海控集团货币资金充足,将预留足够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但若未来海控集团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资金需求紧张,可能导致认购资金不足的风险。

海控集团承诺本次认购资金不来源于股份质押融资,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控集团存在股票质押情况,海控集团所持股票已质押129,487,91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0%。海控集团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截至目前均如期偿还质押融资本息,且承诺将采取追加保证金、补充担保物等方式避免质权实现的风险,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但不排除极端情况下,海控集团未能按期还款,或者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而海控集团又未能按照债权人要求及时补充担保,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电线电缆与高分子材料均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0%以上,原材料主要由铜材、聚乙烯构成。根据iFinD数据,报告期内长江有色市场铜材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5.53-7.71万元/吨、低密度聚乙烯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0.82-1.42万元/吨,铜材、低密度聚乙烯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

1-1-4

售价,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因此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行业政策变动风险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自身的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且部分产品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还有部分类型产品的产能新增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等宏观因素影响。同时,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与电力、建筑、铁路运输等基础建设领域发展情况息息相关。若未来国家对电线电缆行业及电线电缆行业上下游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市场区域集中风险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长期快速发展,行业中企业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已形成以浙江临安、江苏宜兴、安徽无为和珠三角东莞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由于电线电缆产品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其运输成本较高,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电线电缆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收入分别为642,546.38万元、750,719.25万元、877,01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33%、

51.16%和58.00%。公司业务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若华东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快速下降或公司在华东市场的份额快速下降,而公司在华东地区以外的市场开拓效果或开拓速度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方面,通常下游客户的货款回收周期较上游供应商的付款账期明显偏长,在公司电线电缆业务的运营中,主要原材料铜、聚乙烯的采购一般采用预付款形式,在运营周期中会占据企业大量的资金,而电缆的销售回款方面,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客户,收款账期较长,使得公司电线电缆业务对资金有着较大的需求;另一方面,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对资金需求较大,且随着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所

1-1-5

需资金将相应增加。目前公司通过票据支付及债权融资可较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进一步增长,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或者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可能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9)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5,337.55万元、378,388.00万元、403,553.80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15%、29.89%、29.33%。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款项回收周期较长。虽然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历史产生的坏账较少,但一旦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相关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

1-1-6

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海控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海控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海控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10,646,729股(含本数)。其中,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

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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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海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青岛电缆165,010.00100,000.00
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万马股份、万马专缆20,373.3720,000.00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万马高分子10,003.0010,000.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万马(上海)研究院15,268.5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万马股份25,000.0025,000.00
合计235,654.87170,000.00

1-1-8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关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1-9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9

释义 ...... 11

一、普通术语 ...... 11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概况 ......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6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68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9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及目的 ...... 7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2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发行方案 ...... 8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7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7

七、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 88

第三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认购合同摘要 ...... 89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89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 9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9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96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96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措施 ...... 120

四、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规定 ...... 124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125

六、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 ...... 127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130

1-1-10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 ...... 13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3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32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33

第六节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34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34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34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5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35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40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41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4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4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5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 ...... 151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3

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 154

1-1-1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万马股份、上市公司、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电缆山东万海电缆有限公司,曾用名万马(青岛)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专缆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高分子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新能源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电缆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特缆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天屹通信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天屹进出口杭州万马天屹进出口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传输浙江万马传输技术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聚力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越南公司万马线缆(越南)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上海)研究院上海万马高分子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5月设立
湖州万马高分子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万马高分子四川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清远万马新材料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新能源产业集团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新能源投资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爱充网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以田科技杭州以田科技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金杯电工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智能科技集团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报告期内曾经的控股股东
亨通光电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杭电股份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电线电缆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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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的主要客户之一
南方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万马股份的主要客户之一
杭州高新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至正股份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太湖远大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中超新材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万马股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之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海控集团、集团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股东大会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认监委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委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募集资金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二、专业术语

光伏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形式
风电利用风力发电机组直接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方式
风光储充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新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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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料导线外围均匀而密封地包裹着的一层不导电材料
护套料电缆的最外层,主要用于保护电缆内部的导体和绝缘层
屏蔽料电缆中用于保护主绝缘层不被破坏的半导电复合材料
PVC聚氯乙烯的英文缩写,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基材之一
聚乙烯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基材之一,若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中聚乙烯同时指代聚乙烯(PE)、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
XLPE交联聚乙烯的英文缩写,该种材料被大量应用于制作电力电缆的绝缘及护套层
抗氧剂工业上被广泛使用的高分子聚合物助剂,用于防止聚合物材料因氧化降解而失去强度和韧性
交联剂在塑料配混中,改善合成树脂与无机填充剂或增强材料的界面性能的一种塑料添加剂
阻燃剂主要是针对高分子材料的阻燃设计的、赋予易燃聚合物难燃性的功能性助剂
低烟无卤电线的绝缘层材料卤素物质,在燃烧的情况下,不释放含卤气体,烟雾浓度低
抗水树通过在常规绝缘料中使用添加剂或对绝缘料自身分子结构及聚合形态进行改性,达到抑制和减缓水树生长的目的
布电线包覆绝缘层的电线,包括各种连接线、安装线
CR5业务规模前五名的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
超净级XLPE绝缘料每1kg样品100um以上杂质含量为0,50um-100um杂质含量小于10颗,负荷热延伸小于等于80%;其他性能满足GB/T18890-2014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4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WanmaCo.,Ltd.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注册资本:1,035,489,098.00元人民币股票简称:万马股份股票代码:002276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1996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李刚联系电话:0571-63755256传真:

0571-63755256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公司网站:

http://www.wanmaco.cn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035,489,098股,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数量(股)比例(%)

1-1-15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8,779,0000.85%
高管锁定股75,000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8,704,0000.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26,710,09899.15%
三、总股本1,035,489,098100.00%

注:2021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330,762股,其中8,704,000股于2023年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存21,626,762股。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035,489,098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01%258,975,823-
2陆珍玉境内自然人4.01%41,474,500-
3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53%26,196,731
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一般法人2.09%21,626,762-
5华泰证券资管—华泰尊享启航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尊享稳进7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2.00%20,709,700-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8%15,375,104-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21%12,493,220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86%8,948,500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80%8,285,500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70%7,234,900
合计40.69%421,3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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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控集团持有发行人258,975,823股股份,占比

25.01%,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海控集团1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海控集团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100%持股的控股平台,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控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彩元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11-23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NMF7P3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2021年1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将其持有的万马股份129,487,911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质押股份数占海控集团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0%,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海控集团质押上市公司股权的用途为申请并购贷以支付收购万马股份控制权的股权支付价款,质押股份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依据与海控集团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而享有的债权。

各方约定的质权实现的情形如下:①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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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清偿的;②因不能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物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债权人权利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债务人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③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④法律法规规定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

(2)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控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信贷记录,海控集团均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质押融资本息,无违约情况发生。

海控集团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17,737,730.1315,981,972.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21,116.803,314,236.16
营业收入3,640,775.524,651,075.64
净利润42,693.6341,337.54
货币资金1,777,048.481,368,604.22

注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控集团2023年度报告尚未出具,此处为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

注2: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海控集团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1,777,048.48万元,扣减发行人合并口径账面货币资金后,海控集团仍有1,483,329.3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远高于上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125,300.00万元的未偿还本金余额。此外,截至到2023年9月30日,海控集团本部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为994,414.00万元。

)公司最近一年的股价变动情况

公司2022年以来的股价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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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①海控集团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为维持控制权稳定,海控集团已承诺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所持有公司股票比例将保持不变,且整体股票质押比例将有所下降,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具有积极影响。

②海控集团出具承诺为维持控制权稳定,海控集团出具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主动放弃对万马股份的控制权,并将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等,努力保持对万马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

二、按时偿还质押融资本息,防止质押股份被处置。本公司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或拟质押给债权人均系出于正常的融资需求,不存在将股份质押融入资金用于非法用途的情形,且不存在逾期偿还本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形;相应股份质押不存在较大平仓风险,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构成重大影响。为维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本公司将积极制定合理的还款安排,以来源合法的资金,按时足额偿付融资本息。如因股权质押融资风险事件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受到影响,则本公司将积极与资金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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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协商,采取所有合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措施)保证不会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事项导致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如未能如期履行义务致使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本公司将优先处置本公司拥有的除上市公司股票之外的其他资产,避免出现因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被处置致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清偿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严重影响自身偿债能力的情形;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综上,海控集团的财务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质押股份被处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股权质押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较低。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万马股份主营业务中的电线电缆业务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之“C3831电线、电缆制造”类别;公司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之“C292塑料制品业”;公司新能源充电桩业务属于“F52零售业”之“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一)电线电缆行业

、行业管理体制与政策

)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电线电缆行业产业政策,对电线电缆行业实施产业指导和宏观调控。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电线电缆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的日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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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按照《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强制认证(CCC认证)。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是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主要职能是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制订电线电缆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颁布单位名称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5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行业的主要政策性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生效时间发布单位主要相关内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02国家发改委“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被列为鼓励类项目,“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被列为限制类项目。
2《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2.09国家能源局到2025年,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进一步提升电力输送有关能效标准,依托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展示范,助推电网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3《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2022.0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门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推进电能替代,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有利于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水平,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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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生效时间发布单位主要相关内容
4《“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2.0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5《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2021.1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作为线缆行业的支柱性产业,“十四五”期间,结合国家提出的“3060战略”,把电力电缆及附件领域的发展放在国家新发展阶段、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框架中进行分析,明确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差距和问题,持续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锻造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绘制高质量发展蓝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0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2014.09国家认监委对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等电线电缆产品实行CCC强制性认证。
8《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2011.1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快推进电线电缆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加大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督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产学研合作、上下游合作,强化保证质量的关键技术、前沿技术和基础技术研究。

)行业的主要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GB/T《额定电压1kV国家市场规定了额定电压1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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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准号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2706.1-2020》(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Um=1.2kV)和3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
2《GB/T12528-2008》《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包装。
3《GB/T11017.1-2014》《额定电压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额定电压110kV(Um=126kV)固定安装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系统、电缆本体及其附件本体的试验方法和要求。
4《GB∕T12527-2008》《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交流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5《GB/T14049-2008》《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交流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6《GB/T29631-2013》《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中涡轮机和塔筒连接处或其类似场合用1.8/3kV及以下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的产品代号、标志、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和包装。

、行业简介及上下游产业链电线电缆是指用于电力、通信及相关传输用途的线材,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进行电磁转换以及制造各种电机、电器、仪表所不可缺少的基础器材。通常将芯数少、产品直径小、结构简单的产品称为电线,其他的称为电缆。电线电缆的主要结构为“导体+绝缘+屏蔽+护套”,导体一般由铜或铝制成,绝缘、屏蔽和护套一般由橡胶和塑料制成。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链,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材料行

1-1-23

业以及制造绝缘料、护套料及屏蔽料的塑料橡胶行业,如铜、铝及其合金、橡胶和塑料行业等;中游包括提供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及裸电线、绕组线等其他类型的电线电缆生产制造企业,即发行人的电线电缆业务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对电线电缆有需求的行业,如工程机械、通信行业、电力行业、新能源及建筑行业等。

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链示意图

电线电缆产品种类繁多,下游应用场景广阔。得益于下游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需求旺盛。(

)电力领域

近年来电网的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2022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每年的电网合计投资额维持在3,500亿元以上,因电网投资的规模及增速保持较高的水平,我国电力电缆行业将存在持续稳定的需求。2012-2022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电网建设情况如下:

年份电网投资(亿元)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2022年5,094895
2021年4,882995
2020年4,605907
2019年4,4731,060
2018年4,889874
2017年4,854817
2016年4,964775
2015年4,518674

1-1-24

2014年3,855658
2013年3,035638
2012年3,054671

注:数据来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官网及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2023年度数据尚未公布。

《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国家电网在2021年

月举办的2021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上表明,“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约合

2.23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这意味着,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规划投资高达

2.9

万亿元,高于“十三五”期间全国电网的总投资

2.57万亿元。受益于国家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电网的持续投资,电线电缆产业将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发展。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领域

风能发电领域,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风力发电行业发展与创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产业政策为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2017-2023年,风力装机量由16,367万千瓦上升至44,13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98%;风力发电量由2,695亿千瓦时上升至8,09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1%,2017-2023年我国风电发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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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光伏发电领域,我国光伏产业高速发展,已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特色的产业技术体系。2017-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由13,025万千瓦上升至60,949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33%;光伏发电量由1,159亿千瓦时上升至5,842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94%,2017-2023年我国光伏发展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综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将带动风能电缆、光伏电缆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务院颁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将全面推进,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亿千瓦以上。未来,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风能、光伏等新能源用电缆领域将会持续发展。

)建筑领域

建筑领域是电线电缆的重要应用场景,近年来,国内提高城镇化率的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行“一带一路”倡议国家战略使得建筑工程领域用电线电缆迅速增长。我国城镇化率已由2011年的

51.27%提升至2023年的66.16%,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投资规模也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房屋施工面积由2011年的

85.18亿平方米增至2023年的151.34亿平方米,整体复合增长率4.91%;虽然住宅开发投资景气度下行,但是在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下,我国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2022和2023年分别较上年度增长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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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5.9%,建筑业总产值从2018年的22.5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30.79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8.06%。在建筑领域,从工程建造、基础设施建设、通电入户到室内装潢等环节均需要耗用大量电线电缆产品。随着政策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的品质提升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环保、低碳、节能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环保型布电线等建筑领域用电线电缆仍具备市场前景。

3、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1)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线电缆制造国,电线电缆需求平稳增长电线电缆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型行业之一,是各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以及造船等下游领域需求的拉动下,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迅速,现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线电缆制造国。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自2018年以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平稳上升态势,2019年突破万亿元,2022年达1.17万亿元,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60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前瞻产业研究院

(2)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偏低,但上升趋势显著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较为成熟,总量增速较为平稳,但市场竞争格局和内部需求结构在近年来正发生着快速调整。2017-2022年间,线缆行业代表企业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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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2022年度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名单,剔除掉没有公开数据的非上市公司,筛选得到亨通光电、宝胜股份、中天科技、万马股份等八家上市公司作为线缆行业代表企业。经查阅各上市公司历年年报,其线缆产品销售收入快速上升,合计市场占用率从2017年的7.39%上升至2022年的15.44%。此外,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美国前十名线缆制造商占据了市场份额的70%、法国前五名线缆企业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对比海外市场与国内现有发展格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市场份额预计持续向头部企业靠拢。

总体而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巨大,集中度偏低但上升趋势明显。随着市场监管不断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要求趋严,市场需求向头部线缆企业集中,公司亟需扩充产品产能,顺应行业趋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3)电线电缆产品用途广泛,电力电缆仍占据主流

电线电缆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和机器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系统等领域,其产品分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裸电线、绕组线五个大类,具体用途及差异如下表所示:

类别用途
电力电缆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主要用在发、配、输、变、供电线路中的强电电能传输。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器具的电源连接线路用电线电缆,各种工农业装备中的电气安装线和控制信号用的电线电缆均属于这类产品。
通信电缆和光缆传输电话、电报、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电缆,其中包括室内通信电缆、长途对称电缆和同轴(干线)通信电缆。
裸电线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产品,包括铜、铝等各种金属和复合金属圆单线、各种结构的架空输电线用的绞线、软接线、型线和型材,主要应用于长距离、大跨越、超高压输电电网建设。
绕组线以绕组的形式在磁场中切割磁力线感应产生电流,或通以电流产生磁场所用的电线,故又称电磁线,包括具有各种特性的漆包线、绕包线、无机绝缘线等。

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结构中,电力电缆作为电力系统主干线路和配网线路中用于传输和分配电能的关键产品,其应用功能基础、范围广泛,产品收入规模占比较大。根据格物致胜数据,2022年我国电力电缆约占总电线电缆规模的40%,仍是行业重要的细分领域。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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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于未来大容量、远距离、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以及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工程,市场前景广阔。

数据来源:格物致胜

(4)行业标准逐步提高,安全、环保成为发展新趋势电线电缆作为电能运输的主要途径,其质量可靠性是确保供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安全使用的基础。一旦电线电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可能严重威胁到民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7年,西安地铁奥凯电缆事件后,人们更加意识到电线电缆的质量是社会安全的生命线,须严防死守。

随着世界各国对安全和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安全及环保性能成为评价电线电缆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全球主要地区、国家和机构均发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的相关资质认证,例如我国CCC强制认证、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英国BASEC认证及欧盟RoHS指令等。根据欧盟RoHS指令要求,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中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限值;中国对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电线电缆产品亦规定了有害物质含量、无卤、低烟、毒性、燃烧等要求。随着人们对安全、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高质量、环保型电缆的研发与推广也日益受到重视。

4、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已经具有较长时间的历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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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工业体系,参与电线电缆制造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及上海有色网数据,2011-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2021年,我国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有4,417家。

注:数据来源为前瞻产业研究院、上海有色网;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

按营业收入进行划分,目前我国电线电缆企业可划分为三个竞争梯队。第一梯队为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主要包括万马股份、金杯电工、亨通光电等国内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领先企业,该部分企业凭借着规模、质量、研发、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第二梯队为营业收入在10亿元与100亿元之间的企业,主要包括华通线缆、杭电股份等,这一类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研发能力,在中高压电线电缆领域有较强竞争力且普遍具有国网公司的供货经验;第三梯队为营业收入在10亿以下的企业,主要由国内数量众多的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这类企业具有品牌知名度低、覆盖面小、产品种类简单的特点。

从政策层面来看,我国近年来高度重视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已颁布了多项文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在行业监管逐步加强的背景下,预计尾部产能逐渐出清,市场需求将向头部企业逐渐集中。2018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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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在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发展规划指导下,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重点电力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严肃处置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未来,生产技术先进、产品质量优良的头部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

(2)主要竞争对手考虑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等因素,公司电线电缆板块业务在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基本情况
1金杯电工002533.SZ产品主要分为扁电磁线、电线、电缆三大类,可生产数百余个品种近10,000个规格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特高压、智能电网、轨道交通、风电光伏、新基建、品质家居、核电、军工等领域。
2华通线缆605196.SH主要产品有:潜油泵电缆、矿用电缆、低中压电力电缆、船用电缆、通用橡套电缆、机车车辆线、布电线、方电缆等。
3亨通光电600487.SH主要产品包括光通信、智能电网、海洋能源与通信、工业智能、铜导体等。
4杭电股份603618.SH主要产品为涵盖从超高压、高压到中低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缆及特种电缆。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

(3)公司的市场地位发行人在电力电缆行业拥有三十余年的经营经验,公司产品在长期使用中表现出稳定的品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电气工业创造力10强、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最具投标实力电线电缆制造商10强、轨道交通行业自主创新50强、“杭州市政府质量奖”、“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500强企业”、“杭州市综合性百强、制造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连续六年蝉联“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在电线电缆行业具有突出的市场地位。

(二)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

1、行业管理体制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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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国家发改委以产业协调司为对口部门,负责对包括高分子材料行业在内的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发展规划等指导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协同有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和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分别负责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策;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编辑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职能。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颁布单位名称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行业的主要政策性文件

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2024年国家发改委鼓励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湿法(液相)和低温连续橡胶混炼技术,热塑性聚酯弹性体(TPEE)、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
2《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深入实施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促进成果创新示范应用。大力开发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食品等行业高端专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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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展的指导意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特种工程塑料、高端光膜、新型抗菌塑料、面向5G通信用高端塑料等塑料制品的升级创新。
3《“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建设高端聚烯烃、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先进玻璃、先进陶瓷等制造业创新中心。
4《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2021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提出规模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十四五期间需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及配件能够满足国内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采用新环保材料、新工艺及新技术降低能耗,为碳峰值、碳中和目标打好基础。
5《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2021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确立“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为十四五时期塑料加工行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通过材料改性、材料复合等手段,赋予塑料及其制品各种功能并提高其性能水平,是产品高性能化、高质化、高值化的重要方向,是塑料加工业迈向中高端、支撑新材料战略的重要抓手。
6《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8年国家统计局将“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7《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8《国家重点支持的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2、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高强、耐高温、耐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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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高新技术领域》韧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技术等。”

)行业的主要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JB/T10260-2014》《架空绝缘电缆用绝缘料》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了1KV和10KV架空绝缘电缆用绝缘料的使用特性、产品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JB/T10436-2022》《电线电缆用可交联阻燃聚烯烃料》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了电线电缆绝缘或护套用可交联阻燃聚烯烃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JB/T10437-2004》《电线电缆用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发改委规定了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用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4《JB/T10707-2007》《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发改委规定了热塑性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5《GB/T32129-2015》《电线电缆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电线电缆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6《GB/T26526-2011》《热塑性弹性体低烟无卤阻燃材料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低烟无卤阻燃类热塑性弹性体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行业简介及上下游产业链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又称线缆材料,是指在电线电缆中应用的,起绝缘、屏蔽、保护作用的高分子材料。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是电缆产品中除金属导线、光纤外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具体包括绝缘料、屏蔽料和护套料等。

电缆产品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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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系石化行业,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乙烯、PE树脂、EVA树脂等,该类原材料主要由原油提炼而来。因此,线缆材料企业原材料交易价格受原油供求关系、宏观环境等影响波动较大,其盈利情况也会随之受到影响。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下游行业即为电线电缆行业,作为电线电缆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发展与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性。电线电缆的需求变化直接决定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同时,由于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缆的产品性能及其能够适应的应用场景,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也推动着电线电缆行业的进步。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产业链示意图

3、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1)依托电线电缆行业,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市场需求稳定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下游是电线电缆行业,电缆工业的大发展都是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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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线缆材料的开发与创新为主线。与此同时,下游行业对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又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的变化直接决定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

线缆材料是电线电缆生产的必备和关键材料,线缆材料的性能决定了线缆的特性和用途。线缆材料的需求量和线缆的需求量存在正向关系,根据电线电缆需求量可以近似推算线缆材料的需求量。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将于2027年达到1.60万亿元,我国电线电缆产值及电缆料市场需求量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820192020202120222027E
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万亿元)0.991.031.081.121.171.60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市场规模(亿元)402.29418.54438.86455.11475.43650.16

注1: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数据来源为中商产业研究院、前瞻产业研究院;

注2: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年需求量=线缆行业年销售收入×使用高分子材料的线缆产品在线缆产品中所占的比重×(1-毛利率)×材料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占材料费的比重;

其中:使用高分子材料的线缆产品在整个线缆产品中所占的比重约为75%,数据来源为上海电缆研究所;

综合万马股份和可比公司资料分析,毛利率以平均14%计;材料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以90%计;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占材料费用的比重以7%计。

)细分品种增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品种繁多,性能要求各异,主要有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低烟无卤、热塑性弹性体等,如今大部分品种基本实现国产化,满足了电线电缆行业的需求。“十四五”期间,随着研发投入力度的加大和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我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产品在细分品种、性能指标水平、产品质量稳定性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提升,部分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例如,万马高分子研发的220kV高压电缆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产品综合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国产替代。

此外,高压超净半导电屏蔽料、CPR级高阻燃低烟无卤电缆料、聚丙烯电缆料、紫外光交联低烟无卤电缆料、高阻燃PVC电缆料等一大批新产品也纷纷推出,极大提高了国内电缆总体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新兴应用场景的特殊性使用性能的要求,也推动了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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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端品种仍需依赖进口,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已能自主开发大部分中高端线缆材料,但是一些高端特种材料仍需依赖进口,同时,在高压、超高压线缆材料的关键技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如220kV以上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料、220kV及以上超高压半导电屏蔽料、部分高端阻燃剂品种、特种热塑性弹性体等。此外,上游原材料的开发也无法完全满足国内行业需求,很多高性能的特种树脂基本依赖进口,如半导电屏蔽料的重要原材料EBA/EEA树脂;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的主要原材料聚烯烃弹性体、茂金属PE、EVA主要基本树脂品种和主要阻燃剂六角片晶型氢氧化镁等。

随着我国通信、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高速发展,电网高压化趋势明显,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对于高端特种材料的需求日益扩大。以高压电缆料为例,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我国2025年高压电缆用高分子材料(110kV及以上)市场规模将达到114亿元,2022年至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20.47%。

尽管我国高压电缆料及其他高端品种均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由于部分关键技术还存在“卡脖子”现象,导致国内市场被北欧化工和陶氏化学等国外知名材料企业所垄断。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的比例仅15%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自主发展,而万马高分子长期深耕于高分子材料领域,系国内少数具有110kV及220kV超高压电缆绝缘材料量产能力的公司,但是其他部分线缆材料高端品种仍需依赖进口。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大背景下,我国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依靠自主研发,不断实现进口替代,但是由于我国线缆材料产业起步较晚,对于部分线缆材料高端品种,仍需依赖进口,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

(4)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环保阻燃型线缆料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2020年9月,我国明确宣布“双碳”目标,即努力争取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参与减碳行动,推动绿色环保转型,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国策。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群越来越多,建筑物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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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居室电气化以及居民生活用电水平的提升,使各种电线电缆遍布于整个建筑物,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对电缆料的性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使用环保阻燃材料的新型电缆替代以聚氯乙烯为代表的传统电线电缆材料将成为市场潮流。

4、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国内低压电缆料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但高压电缆料市场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仍主要依赖进口。例如,高压电缆用绝缘料和屏蔽料对于杂质含量、数量及尺寸等指标均有较高要求,而国内大部分线缆材料企业难以实现技术突破,高压、超高压电缆绝缘料、屏蔽料等电缆材料的关键技术还存在“卡脖子”现象,国内市场被北欧化工和陶氏化学等国外知名材料企业所垄断。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的比例仅15%左右,进口依赖性大,110kV等级的绝缘料目前仅发行人、燕山石化等少数公司具备生产能力;220kV超高压绝缘材料,国内仅公司具备量产能力;电缆屏蔽料领域,110kV等级屏蔽料目前国内只有公司、江阴海江、江苏双鑫等少数几家公司能够生产。

在我国当前的线缆材料技术水平下,相关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生产企业数量多但规模普遍较小,其中大部分企业只能生产普通线缆材料,在中端产品市场有一定市场份额和生存能力,但由于研发投入不足,基本不具备自主开发和生产新产品的能力。另外,行业内还有一大批规模小、产品单一、技术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他们只能单一重复生产。同时他们的生产工艺不规范,管理不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多数靠低价策略在市场中争得一些份额,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以后的竞争中将会逐步被淘汰。以万马高分子为代表的头部企业将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自身技术水平,发挥线缆材料头部企业的行业带动能力、推动进口替代。

(2)发行人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考虑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等因素,公司在高分子材料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公司名称证券代码基本情况
1杭州高新300478.SZ主营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胶电缆料、橡塑改性弹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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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券简称/公司名称证券代码基本情况
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等。
2至正股份603991.SH主要产品包括低烟无卤聚烯烃电缆料、特种聚烯烃电缆料、XLPE绝缘料等。
3太湖远大873743.NQ主营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PVC电缆料等。
4中超新材831313.NQ主要产品包括过氧化物交联绝缘料、聚氯乙稀电缆料、半导电屏蔽料、硅烷交联绝缘料、低烟无卤电缆料。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

)发行人的市场地位万马高分子长期深耕该领域,以自研技术和独创的“后吸法”工艺不断打破国外垄断,在电缆核心材料国产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万马高分子已经成为电缆绝缘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公司化学交联电缆料和硅烷交联电缆料销量均为行业第一;超高压绝缘料为国产品牌销量第一;屏蔽料、低烟无卤、PVC销量行业前三;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连续多年行业领先。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压电缆(220kV)超净XLPE绝缘料”通过国家电线电缆检测检验中心预鉴定试验,且通过中国电力企业家联合会新产品鉴定。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行业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三)新能源充电桩行业

、行业管理体制与政策(

)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新能源充电桩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与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工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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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充电联盟”)为行业自律组织,是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国内主要电动汽车制造商、电网企业、通讯服务商、充电设施制造商、充电运营服务商、第三方机构等组织发起成立,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由国家能源局作为其指导单位。充电联盟的主要职责包括: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充电电量计量统计等实时数据,提供推广效果评估报告和决策支撑服务,提供运行车辆动力电池安全状态报告;促进各项已颁布的充电设施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提供咨询服务等。

(2)行业的主要政策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密集出台了多项与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备设施相关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线运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提高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2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3《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2022年10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推进铁路电气化和机场运行电动化,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
4《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8月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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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5《“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7月发改委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6《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6月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7《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5月国务院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8《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3)行业的主要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1《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适用于采用整车充电模式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设计。
2《GB∕T29316-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相关标准及检测的要求。
3《GB/T28569-20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的技术要求及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安装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4《GB/T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要求、一致性测试系统以及一致性测试内容。

2、行业简介及上下游产业链充电桩是为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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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产业链中,上游包括电力供应、充电桩元器件、充电设备等;中游包括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下游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使得充电需求不断增大,进而推动新能源充电桩产业的发展。自2014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041万辆,同比增长55.80%。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水平持续提升,将倒逼其基础设施的加速建设与完善,充电桩行业将进一步发展与扩张,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未来将重点发展充电桩产品销售业务,打造核心竞争力。

新能源充电桩行业产业链示意图

3、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1)市场规模高速增长,2026年有望超两千亿元

新能源车快速发展对充电桩需求的增长结合“新基建”与“稳增长”等政策的支持与补贴,推动新能源充电桩行业维持较高增长率。近年来,中国新能源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增长趋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新能源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72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809.6亿元,复合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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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高达62.25%。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新能源充电桩需求将继续推动市场规模增长,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预测,到2026年底,我国新能源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870.2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2)充电桩保有量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近两年,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国充电桩累计数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充电桩保有量859.60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增至272.60万台,私有充电桩保有量增至587.00万台。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充电桩产业作为基础配套设施,有望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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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3)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在充电桩区域分布方面,据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中国大陆公共充电桩保有量排名前十的区域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河南、四川,合计占比达70.73%,反映出目前中国大陆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一方面,经济较发达地区普遍存在对传统燃油汽车的限牌限购政策和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的鼓励政策,新能源汽车普及程度较高;另一方面,经济较发达地区普遍推广绿色公交,新能源公共交通普及程度也较高。因此,较高的新能源汽车普及程度带动了更大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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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4)快充布局加速,公共直流桩替代趋势日渐明确直流充电桩采用直流电,充电功率较大,充电速度快;交流充电桩采用交流电,充电功率较低,充电速度慢。从2018年末至2023年末中国大陆公共充电桩中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的占比来看,公共直流充电桩桩占比从2018年末的36.62%上升至2023年末的44.13%,呈缓慢上升的趋势。直流充电桩与交流充电桩相比功率较大,充电速度更快,但建设成本较高,占地面积较大,对电网供电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数量相对较少。但随着用户对快速充电需求的增加,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速度将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预计未来直流充电桩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4、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早期充电桩市场由国家主导,主要参与者包括国家电网和普天新能源,同时比亚迪因为自身生态建设入局较早。201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5-2020年)》指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大量社会资本进入行业开启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能市场已基本明确了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补能格局,按要求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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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充电桩行业厂商集中度较高,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23年底,公共充电桩总计272.60万台,CR5占比65.15%,CR15占比91.98%。行业主流厂商包括:1)特来电(特锐德)、星星充电等全产业链布局的市场化运营商;2)国家电网(国电南瑞)等聚焦高速公路和充电网络的电力电网企业;3)小桔充电(滴滴)等具有互联网平台背景的运营商。公司旗下万马爱充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3.19万台,位于第14名,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积极拓展新能源充电桩相关产品及服务。

公司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精耕于电力电缆行业30余年,产品涵盖电力电缆、通信电缆、专用电缆等种类,广泛应用于全球电力、通信、交通、冶金、石油化工等几十个领域;通过控股万马高分子成为国内高分子绝缘材料的领先企业,实现了向产业链上游的延伸;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机会,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合作成功开发了行业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和核心产品,并获得市场认可。目前公司已成为电缆行业、线缆用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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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行业的先行者,形成了电线电缆板块、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板块和新能源板块“一体两翼”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与服务

电线电缆板块,公司主要产品有电力电缆(超高压电力电缆,高、中、低压电力电缆,防火电缆,民用电线电缆等)、专用电缆(轨交、矿用、光伏、风能等)、通信产品(同轴电缆、光纤光缆等)等全系列线缆产品共

多个品种;新材料板块,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料、硅烷交联聚乙烯料、半导电屏蔽料、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料、PVC产品和热塑性弹性体等各类线缆料;新能源板块,公司通过提供充电站运营、充电桩销售、充电APP、云服务等产品和服务,构建“源网荷储”产业链条。

由于公司产品具体型号较多,现按业务板块选取代表性产品介绍如下:

、电线电缆业务

产品大类产品细分代表性产品名称产品简介运营主体
电力产品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产品按GB/T12527、Q/ZWD002和GB/T14049标准生产,结构单一、安全可靠,同时又具有优良的机械物理性能和电气性能。适用于高层建筑群、旅游开发区及树木丛林多的交流额定电压1kV和10kV的架空输配电线路。万马股份、万马电缆、万马专缆
66-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产品执行最新版GB/T11017、GB/T18890,GB/T22078、IEC60840、IEC62067标准。适用于潮湿、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能承受一定的侧压力和机械力,阻水型电力电缆同时具有纵向阻水的功能。
1-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产品按GB/T12706.1-3标准生产,同时还可根据用户需要或按IEC标准生产。适用于固定敷设在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的电力传输和电力分配线路。
1-3kV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产品按GB/T12706.1标准生产,同时还可根据用户需要按IEC标准生产。适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额定电压1kV(Um=1.2kV)3kV(Um=3.6kV)固定安装的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布电线低烟无卤产品按照最新版JB/T10491、Q/Z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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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产品细分代表性产品名称产品简介运营主体
阻燃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线121、GB/T19666标准生产,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450/750kV及以下有低烟无卤阻燃环保性能要求的电器、仪器仪表及动力照明用的固定敷设和移动连接线。
防火电缆隔离型柔性矿物绝缘防火电缆产品按照最新版GB/T13033、GB/T34926、JG/T313等标准,适用于城市的高层建筑、娱乐场所、医院、图书馆、车站、地铁站和机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和消防系统、安全应急通道、高温场合等对质量和安全要求高的场所
控制线缆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控制电缆产品按照最新版GB/T9330标准生产,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控制、监控回路及保护线路等场合固定敷设使用的控制电缆。
专用电缆轨道交通电缆产品具有阻燃、低烟、无卤、抗拉耐磨、抗开裂、耐老化、耐腐蚀、耐严寒、耐户外性气候等特性。具有超强的耐弯曲性和优异的柔软性,以及可靠的机械负载承受能力,能在持续旋转弯曲环境下保持电缆的电性能稳定。本产品主要适用于轨道交通所有的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直流牵引电力电缆。
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产品按照GB/T29631-2013或客户要求设计制造,适用于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风力发电系统,或类似系统用风力发电设备中叶轮机及固定安装塔内或其类似场合的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
太阳能光伏电缆产品执行2PfG1169《光电设备用无卤PV电缆型式试验》标准,是一种通过电子束进行交叉链接的电缆,在所属设备中可抵御恶劣气候环境和经受机械冲击。光伏电缆产品具有抗臭氧,抗紫外线,耐酸碱、耐高温、耐严寒、耐凹痕、无卤、阻燃等特性。
通信产品光纤光缆圆形引入光缆主要用于FTTX引入,具有全介质结构,避免导电,抗拉力强,满足室外架空需求,弯曲性能非常优越,机械及环境性能良好。万马特缆、天屹通信、万马传输

光电复合

光电复合主要用于通信小基站、视屏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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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大类产品细分代表性产品名称产品简介运营主体
等,可以直接使用快接,方便施工,同时提供大容量光信号并独立供电,机械性能非常优越。
同轴电缆CATV同轴电缆产品具有优良的高频性能,衰减低,一致性好,不易受潮、老化、机械性能好等突出优点。广泛适用于有线电视系统。
数字同轴电缆适用于交换机布线,计算机终端连接,也常应用于控制系统中作为信号控制线;衰减小,屏蔽性能高,工作频带宽,电气性能稳定。
工业线缆300V105℃柔性动力拖链电缆主要用于机床、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等设备中,长期处于拖链往复运动用的动力传输电缆。
数据线缆网络数据电缆是一种对数字信息进行传输的媒介,此类线缆用于大楼综合布线系统、住宅综合布线系统及企业信息网布线系统中,适用于宽带、高速网络的前端。

2、高分子材料业务

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简介运营主体
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绝缘料高压/超高压电缆绝缘料主要以低密度聚乙烯为基础树脂,加入空间电荷抑制剂、防老剂、等助剂经混合塑化造粒而成,具有优异的电性能、热老化性能以及有效减少绝缘中空间电荷形成的效果。适用于110kV高压和220KV超高压电力电缆用绝缘层,要求材料为超净级。万马高分子及其子公司、以田科技
抗水树电缆料主要以低密度聚乙烯为基础树脂,加入水树抑制剂、防老剂、等助剂经混合塑化造粒而成,具有优异的抗水树性能,通过电力行业标准DL/T1070—2007《中压交联电缆抗水树性能鉴定试验方法和要求》成品鉴定试验,适用于中压电力电缆绝缘层,使用寿命比普通电力电缆增长一倍。
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绝缘料自然交联电缆料突破了原来的浸泡在温水或者水蒸气中完成水解交联,在自然条件下就可以完成所需的交联反应,在电力电缆制造中使用自然交联电缆料具有明显的节能环保优势。
其他产品特种PVC材料具有良好的耐弯折、耐刮擦性能和一定柔软度,材料性能满足国内外不同标准对民用低压线缆的要求。
低烟无卤电缆料主要用于无卤阻燃要求的线缆护套。
热塑性弹广泛应用于除轮胎外的几乎所有的橡胶制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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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简介运营主体
性体如汽车部件、电线电缆、鞋材、建材、医疗器材、运动器材、传输带、密封制品、五金及电动工具、通讯及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以及沥青与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剂等。

3、新能源充电桩业务

产品/服务名称充电站种类产品/服务示意图产品/服务简介运营主体
充电站运维服务公共充电站基于自身充电桩研发、制造及充电站运营经验,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充电站运营支持和售后服务,可满足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内的临时性、应急性充电,具备刷卡充电、APP充电、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扫码充电等多种启动方式。新能源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公交充电站采用由万马爱充研发的360-450kW大功率充电桩,高效完成公交车充电,满足电动公交车的运营需求。
社区充电站以用户日常生活中的“充停一体化”为依托,覆盖其住宅小区、工作、娱乐等场所,通过交流充电堆、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合理利用现有电力容量满足车辆充电需求。
充电桩销售交流充电桩提供32安培输出电流,能最大限度延长电池寿命。支持RS485、CAN、以太网、GPRS等多种通信接口。根据不同使用场景需求,提供准确的计量计费和不同等级的电气保护。专为各类商业和工业场所设计,适用于为电动汽车提供中速充电。
直流充电桩提供一机双充或一机四充设计,负荷自动分配,可同时为多辆电动汽车充电。最大输出电流500安培,为大型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和公交充电站设计。采用液晶触屏,支持GPRS通信接口,内置无线组网。根据不同使用场景需求,可提供5千瓦至500千瓦单元组合方案,适用于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大巴提供整车快速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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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经营模式概况

1、采购模式公司业务的采购模式均为以产定采为主,并适当备库。发行人电力业务和通信业务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光纤、交联绝缘料、屏蔽料及护套料等;前述交联绝缘料材料中,中低压绝缘料主要由万马高分子内部供应,110kV及以上绝缘料主要向万马高分子、美国陶氏化学及北欧化工等公司的国内代理商询价采购。高分子材料业务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交联剂等,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大型石化企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品所采购的主要部件包括充电模块、枪线、机柜、低压电器件等。该等部件市场供应充足,能够及时满足公司生产所需。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进行适当备货,严格控制库存。在生产执行过程中,各个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销售管理部门的审核、统计后形成销售计划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结构的合理搭配、设备产能的充分利用和订单交货期的统筹安排来进行生产计划的组织,形成生产计划单并通知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同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原材料采购,生产车间通知检验部门进行质量监控。

3、销售模式在产品销售上,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其中电力产品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高分子材料产品直接通过与下游电缆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实现销售。此外,公司也和部分资金实力雄厚并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均为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前述合作模式下的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98%、6.07%和5.84%,占比较小。

在服务销售上,公司新能源业务通过在各地建设网络站点的方式运营,按电价+服务费的形式收费,客户类型以C端客户为主,即时消费即时付款;对于B端客户而言,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如公司与小桔新能源签订合作协议,借助“小桔充电”平台向用户提供新能源充电服务,实现场站运营服务销售。

(三)主要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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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材、聚乙烯(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等。报告期内,具体采购金额及占公司采购总额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不含税)占比采购金额(不含税)占比采购金额(不含税)占比
铜材705,683.5356.22627,784.2251.04601,606.2653.96
低密度聚乙烯(LDPE)105,889.228.44112,015.219.1199,567.308.93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107,040.818.5394,915.487.7278,920.237.08
聚乙烯(PE)50,035.843.9959,870.324.8749,269.224.42
塑力线芯23,196.661.8528,605.652.3336,846.313.30
树脂30,393.712.4228,146.752.2917,176.141.54
护套料22,358.281.7815,695.651.2816,889.791.51
其他210,640.9216.78262,886.3021.37214,658.1519.25
合计1,255,238.96100.001,229,919.57100.001,114,933.39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增加,各项原材料的采购数量总体呈现增长态势,但是主要原材料采购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平均价格(不含税)如下:

产品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铜材(万元/吨)6.135.975.99
聚乙烯(PE)(万元/吨)1.201.571.51
低密度聚乙烯(LLDPE)(万元/吨)0.830.971.00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万元/吨)0.750.780.77
塑力线芯(万元/KM)0.770.760.90
树脂(万元/吨)0.560.710.85
护套料(万元/吨)0.930.8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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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和聚乙烯类石油化工材料等,其采购价格与大宗价格波动密切相关。

2、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和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万度)金额(万元)单价(元/度)数量(万吨)金额(万元)单价(元/吨)
2023年度23,133.0615,959.350.6998.71382.983.88
2022年度20,774.5714,709.930.7196.35348.983.62
2021年度18,105.2711,089.600.6164.89234.743.62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困难导致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产品、通信产品和高分子材料,产能、产量及销量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报告期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电力产品(km)2023年度427,998.71380,042.43406,910.1488.80%107.07%
2022年度377,772.41344,465.30373,661.4191.18%108.48%
2021年度320,234.81278,504.15292,406.6686.97%104.99%
通信产品(km)2023年度1,073,275.00547,343.62588,154.2251.00%107.46%
2022年度1,110,548.61661,754.19720,714.4159.59%108.91%
2021年度977,020.83791,409.94811,353.3081.00%102.52%
高分子材料(吨)2023年度604,670.88529,798.88483,656.0487.62%91.29%
2022年度539,060.00449,259.46399,820.9783.34%89.00%
2021年度442,200.00380,619.88335,751.4086.07%88.21%

注:上表中的产品产量包括自用再加工及返工数量,不包含外购成品数量;产品销量不包含内部销售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产品、高分子材料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通信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趋势变动影响,产能利用水平整体偏低,2021年相关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系数据缆业务在当年增加所致。在产销率方面,公司的业务均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故其销量和产量匹配性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和通信产品产销率均高于100%,主要系公司在产能不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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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部分线缆成品后直接对外销售所致;高分子材料产销率均低于100%,主要系受内部销售及产品自用再加工影响。

(五)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强了自有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647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名称来源技术特点技术水平(注)
万马股份额定电压1.5kV及以下轨道交通用清洁电缆自主研发该项目产品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层、金属塑料复合阻水层、无卤隔氧层、高阻燃低热释放无毒清洁护层等结构设计,经绞线、绝缘挤出、纵包热复合、护套挤出等工序制得。产品具有阻燃等级高、阻水防潮性能好、低热释放等特点,在结构设计上有创新,已获实用新型专利2件和燃烧性能等级证书1件。国内领先
一级建筑用难燃电缆自主研发该项目产品采用导体外重叠绕包耐火云母层、可交联绝缘层、高阻燃无卤聚烯烃无毒外护套结构,提高了产品的耐火和阻燃性能;外护套采用改性层结构蒙脱土为主要成炭剂、云母粉和硅灰石等为成瓷骨架,陶瓷化硼酸锌为助熔剂通过挤塑加工制成,产品燃烧试验具有无滴落物、易成碳、不助燃、阻燃结壳等特性。产品在材料和结构设计上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实用新型专利3件和燃烧性能等级证书1件。国内领先
35kV环保型聚丙烯绝缘电力电缆自主研发产品采用了共混、水下切粒技术生产聚丙烯绝缘料和半导电屏蔽料,提高了绝缘料的洁净度和半导电料的光滑度;电缆绝缘线芯生产工艺采用逐级冷却方式,降低了聚丙烯高温挤出热应力。材料及电缆在生产工艺控制上有创新,已获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国内领先
万马专缆105℃海上风能A类阻燃耐扭曲软电缆自主研发该项目产品绝缘层采用含胶量30-40%的乙丙橡胶,外护套采用含胶量在40-45%的氯化聚乙烯,内添加阻燃、硫化、抗老化、石蜡油等助剂,提高了产品的阻燃、耐低温、耐油等性能。产品在配方上有创新,已获实用新型专利1件。国内领先
万马高分子110KV超净超光滑内外通用半导电屏蔽料自主研发该项目开发出一种新型的在110KV电缆使用的超光滑半导电屏蔽料;产品具有表面性能光滑、机械强度高、导电性能好、耐老化和加工性能优异等特点。国内领先
高压电缆自主该主要以低密度聚乙烯为基础树脂,加入空间国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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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名称来源技术特点技术水平(注)
(110kV)超净XLPE绝缘料研发电荷抑制剂、防老剂、等助剂经混合塑化造粒而成,具有优异的电性能、热老化性能以及有效减少绝缘中空间电荷形成的效果。适用于110kV高压电力电缆用绝缘层,要求材料为超净级。
万马特缆多层波纹保护光缆自主研发该项目产品具备常规管道光缆的所有性能和优点,经过实验验证,产品保持着高传输质量、防光纤受力、低成本的特单,适合于常规管道光缆使用的所有场合,及绝大部分住宅和大楼内等环境场景的应用安装。-
单轴300万次高强抗370°扭转及耐320°弯折机器人本体用线缆自主研发该项目产品具备高强度、耐大角度高负载弯折及抗大角度扭转等特点,极大的提高了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万马新能源大功率多终端智能充电设备自主研发该项目基于全新电气拓扑架构技术框架进行开发,提高单枪的充电效率,满足大功率充电和用户快速充电需求。-

注:上表中列示技术水平为“国内领先”的产品,均已取得“省级工业新产品鉴定”或“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房屋、生产设备使用情况

1、固定资产整体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整体账面成新率为58.45%,按类别归总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账面净值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20,997.7538,221.8782,775.88-82,775.88
机器设备173,807.2381,841.1591,966.08780.6191,185.47
运输工具3,734.171,789.631,944.548.661,935.88
办公及其他设备8,487.905,730.442,757.479.472,748.00
合计307,027.06127,583.09179,443.97798.74178,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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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房屋建筑物(

)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或房地产共100处,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万马股份浙(2018)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24636号太湖源镇金岫村庙山脚37(17幢整幢、18幢101、19幢101、20幢整幢、21幢101、22幢101、23幢整幢、24幢整幢、25幢整幢、26幢整幢、27幢整幢、28幢整幢、29幢整幢)91,468.48自建工业/集体宿舍/其他抵押
2万马股份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6593号青山湖街道南环路88(1幢整幢、2幢101、8幢101、14幢101)25,446.53自建工业抵押
3万马股份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6691号青山湖街道南环路88(9幢整幢、10幢整幢、11幢整幢、13幢101、15幢101)37,064.59自建工业/其他抵押
4万马股份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6693号青山湖街道南环路88(16幢101)12,215.78自建工业抵押
5万马股份浙(2021)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63699号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3幢整幢、4幢101、5幢整幢、6幢整幢、7幢整幢、12幢101)48,719.18自建工业/其他/综合抵押
6万马股份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38571号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17幢101室、18幢整幢、19幢整幢50,455.59自建工业抵押
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0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1)12.57外购其他(非住宅)
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0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2)30.02外购其他(非住宅)
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0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3)25.02外购其他(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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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1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0)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1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1)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1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2)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1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3)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1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4)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1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5)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1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6)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1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7)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1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8)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1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1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9)39.41外购住宅
2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10)39.41外购住宅
2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11)42.63外购住宅
2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1)47.33外购住宅
2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2)45.97外购住宅
2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3)39.41外购住宅
2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4)39.41外购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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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2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2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5)39.41外购住宅
2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3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21)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2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22)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2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23)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3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24)12.57外购其他(非住宅)
3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1)47.33外购住宅
3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2)45.97外购住宅
3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3)39.41外购住宅
3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4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8)39.41外购住宅
3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6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10)39.41外购住宅
3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6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19)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3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6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20)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3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6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7)39.41外购住宅
3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6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8)39.41外购住宅
4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7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9)39.41外购住宅
4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7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10)39.41外购住宅
4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7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11)42.63外购住宅
4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39.41外购住宅

1-1-5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第300034773号(6幢507)
4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77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9)39.41外购住宅
4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12)12.37外购住宅
4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13)12.37外购住宅
4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1)47.33外购住宅
4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2)45.97外购住宅
4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3)39.41外购住宅
5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5)39.41外购住宅
5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7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6)39.41外购住宅
5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8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7)39.41外购住宅
5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8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6)39.41外购住宅
5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8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4)39.41外购住宅
5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8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5)39.41外购住宅
5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88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306)39.41外购住宅
5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94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9)39.41外购住宅
5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494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11)42.36外购住宅
5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13)12.37外购住宅
6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1)47.33外购住宅
6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2)45.97外购住宅
6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13)12.37外购住宅
6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9)19.58外购其他(非住

1-1-5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宅)
6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8)23.50外购其他(非住宅)
6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2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8)39.41外购住宅
6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7)39.41外购住宅
6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6)39.41外购住宅
6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8)39.41外购住宅
6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9)39.41外购住宅
7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10)39.41外购住宅
7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11)42.63外购住宅
7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4)27.41外购其他(非住宅)
7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5)39.41外购住宅
7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5)22.84外购其他(非住宅)
7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3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6)23.5外购其他(非住宅)
7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204)39.41外购住宅
7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107)19.58外购其他(非住宅)
7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3)39.41外购住宅
7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10)39.41外购住宅
8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12)12.37外购住宅
8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12.37外购住宅

1-1-60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第300035045号(6幢613)
8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1)47.33外购住宅
8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02)45.97外购住宅
84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8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11)42.63外购住宅
85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49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6)39.41外购住宅
86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0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7)39.41外购住宅
87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1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8)39.41外购住宅
88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2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4)39.41外购住宅
89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3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3)39.41外购住宅
90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4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605)39.41外购住宅
91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5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12)12.37外购住宅
92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35056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512)12.37外购住宅
93万马股份临房权证青山湖字第300046547号青山湖街道梦境家园6(6幢404)39.41外购住宅
94万马高分子浙(2020)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51873号青山湖街道鹤亭街555(1幢101、2幢整幢、3幢101、4幢101、5幢整幢、6幢101、7幢101、8幢整幢、9幢101、11幢整幢、19幢101-201)28,974.48自建工业/办公/非住宅/其他(非住宅)抵押
95万马高分子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22099号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555号12幢、13幢101、14幢101、15幢101、16幢整幢、17幢整幢、18幢整幢、20幢1-10层64,390.65自建工业抵押
96新能源投资公司浙(2021)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37481号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幢整幢、2幢1-21层、3幢整幢71,894.13自建工业/科研
97万马(上沪(2023)宝字不富联二路177弄7号4,342.04外购厂房

1-1-61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取得方式用途他项权利
海)研究院动产权第036118号
98清远万马新材料粤(2024)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2061号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雄兴工业大道17号清远万马材料-1号厂房14,322.16自建工业
99清远万马新材料粤(2024)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2066号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雄兴工业大道17号清远万马材料-辅助用房863.90自建工业
100清远万马新材料粤(2024)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02058号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雄兴工业大道17号清远万马材料-综合楼3,341.93自建工业

注:上表所列用途系产权证书中列示的规划用途。其中,“住宅”的实际用途为员工宿舍,“其他(非住宅)”的实际用途为员工宿舍配套车位,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业务。

(2)未办妥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有1处房产正在办理权属证书,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正在验收中,相关产权证书办理工作正在推进,预计不存在障碍。

序号所有权人坐落面积(m2)用途
1湖州万马高分子李家巷镇石泉村164,148.92厂房、综合楼

(七)行政许可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万马股份GR202133005909-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1-12-162024-12-15
2万马高分子GR202333002990-2023-12-082026-12-07
3天屹通信GR202133008499-2021-12-162024-12-15
4万马专缆GR202333009547-2023-12-082026-12-07
5以田科技GR202133005417-2021-12-162024-12-15
6万马特GR20233300299-2023-12-2026-12-

1-1-62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60807
7万马聚力GR202333008472-2023-12-082026-12-07
8湖州万马高分子GR202333000690-2023-12-082026-12-07
9万马新能源GR202233003964-2022-12-242025-12-23
10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万马股份(浙)XK06-001-00175电线电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2-122027-12-11
11万马电缆(浙)XK06-001-00304电线电缆2020-01-082025-01-07
12万马专缆(浙)XK06-001-00307电线电缆2020-04-032025-04-02
13排污许可证万马高分子91330185723628889X001Y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态环境局2023-05-262028-05-25
14以田科技91330185MA2B0J3E6D001Z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024-01-112029-01-10
15四川万马高分子91510124MA6CL6P5X6001W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023-11-112028-11-10
16清远万马新材料91441802MA52CTXQ5E001U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023-01-122028-01-11
17湖州万马高分子91330522MA2D1D5EX5001U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022-08-262027-08-25
1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万马股份913300007043088475001Y--2023-08-152028-08-14
19万马专缆91330185396315358R001Z--2024-01-232029-01-22
20万马电缆91330185396315403T001W--2023-08-242028-08-23
21天屹通信9133018566524857X8001Z--2020-07-232025-07-22
22万马特9133018570430--2020-07-2025-07-

1-1-63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8871Y001Y2322
23万马新能源913301855660789236001X--2020-05-212025-05-20
24万马传输91330106MA27XDJ70D001X--2023-02-132028-02-12
25青岛电缆91370211MAC4AU3WXW001X--2024-03-042029-03-03
26万马聚力91330185MA2AXH7J6Y001X--2022-04-172027-04-16
27报关单位备案万马股份3301960268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28万马高分子3301950155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29万马特缆3301960091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0万马聚力3301960SNX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1万马专缆3301963K45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2湖州万马高分子3305968060对外贸易湖州海关-2068-07-31
33万马传输3301962S12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4清远万马新材料44189626AA对外贸易清远海关-2068-07-31
35青岛电缆3702960Z6M对外贸易青开发区-2068-07-31
36天屹通信3301950270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7天屹进出口3301960TYG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8以田科技3301960RE4对外贸易钱综三处-2068-07-31
39CCC强制性产品万马股份2009010104356832橡皮绝缘电焊机电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4-01-092029-01-08
402009010104356833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2024-01-092029-01-08

1-1-64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412002010105026187聚氯乙烯绝缘安装用电线和屏蔽电线2024-01-092029-01-08
422002010105026193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2024-01-092029-01-08
432002010105026194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2024-01-092029-01-08
442002010105026195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2024-01-092029-01-08
45天屹通信2019010105183262聚氯乙烯绝缘屏蔽电线2019-05-102024-05-10
462019010105183264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2019-05-102024-05-10
472019010105183266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2019-05-102024-05-10
48万马专缆2022010104453023通用橡套软电缆电线2022-03-032027-03-02
492022010104453024橡皮绝缘电焊机电缆2022-03-212027-03-20
502022010105512758聚氯乙烯绝缘屏蔽电线2022-12-012027-11-30
512022010105512759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2022-12-012027-11-30
522022010105512760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耐油软电缆2022-12-012027-11-30

1-1-65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532022010105512761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2022-12-012027-11-30
54辐射安全许可证万马股份浙环辐证[A3129]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3-202028-03-19
55万马电缆浙环辐证[A4248]使用Ⅱ类射线装置2022-06-152025-09-21
56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万马高分子杭AQBQGⅢ202300889轻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07-182026-07
57万马专缆杭AQBJXIII202301921机械2023-12-252026-12
58万马特缆杭AQBJXIII202200745机械2022-09-212025-09
59清远万马新材料粤AQB4418QGIII202100026轻工其他清远市质量管理协会2021-06-162024-06
60天屹通信杭AQBJXIII202301297机械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10-162026-10
61四川万马高分子AQBⅢTY(川)2023836196工贸成都市应急管理局2023-10-192026-10-18
6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万马新能源4-3-00322-2021-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2021-01-292027-01-28
6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爱充网浙B2-20160477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浙江省通信管理局2021-12-132026-04-05
6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万马传输ZJB22030-浙江省国家保密局、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2022-07-292027-07-28
65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02621J32539R0S-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1-11-032024-11-02

1-1-66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企业证书编号许可事项核发部门许可/备案日期有效期
系认证证书
6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潍坊天恩巴士有限公司鲁交运管许可潍字370788001506号公交运输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10-172026-10-16
67取水许可证万马高分子D330112G2021-0011工业用水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1-12-162026-12-15
68天屹通信D330112S2021-0137工业用水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4-03-132029-03-12
69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万马股份浙临排字第2023569号-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2-202028-12-19
70天屹通信浙临排字第2024173号-2024-04-282029-04-2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电线电缆板块加强渠道建设与销售队伍结构建设,持续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客户,提升市场拓展能力;狠抓生产效率提升,夯实制造基础,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加强技术研发队伍建设,着力技术专精尖领域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简化流程,建立市场导向的响应机制。聚焦工业智能装备市场中高端市场头部客户的开发与深度合作,扩大并夯实工业智能装备线缆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持续培育综合布线“智管家”自主品牌业务。

、高分子材料板块继续坚持“总成本领先、规模化发展”战略,围绕“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体系化”的经营方针,持续推动组织变革、管理升级和创新改善,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市场地位。建设新材料研究院,解决“专、精、特、难”课题技术攻关和储备中长期研发项目。

3、新能源板块

1-1-67

进一步提升场站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充电设备销售新突破;继续大力提升大功率快充设备、智能化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充电服务提供商。

(二)未来发展战略

、研发创新

实施产品领先战略,加强各业务板块间新产品、新技术的联合开发,专注关键技术突破,打造产品领先优势,提高市场竞争优势,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技术瓶颈。

2、智能制造和数字化

推动高端智能制造,构建协作、赋能、精益的制造保障体系;公司锚定未来三年数字化目标,坚持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平台的搭建,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转型,推动新能源场站的数字化升级。

、重点专项推进

推动“南北联动”战略实施,加快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园基地建设和万马万华高分子一体化项目落地,全力实现战略重点专项的推进,打造公司发展的新引擎。

4、市场开拓

国内市场深度拓展,国外市场持续跟进,实现国内国际市场双轮驱动;以全球化的视野聚焦核心客户和重点区域,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强化营销优势,开发优质战略客户。

5、资本运作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围绕主业,探索符合公司需要的发展之路,助力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6、组织建设

持续推动与公司发展规模相匹配的组织变革,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多维度提

1-1-68

升组织能力;构建高效、合作、创新的组织文化,打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7、内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应急机制与应急预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六、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及的金额在1,000.00万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

序号原告/仲裁申请人被告/仲裁被申请人案号案由涉案标的(万元)进展情况
1万马股份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018)浙01民初3768号买卖合同纠纷2,463.75已判决,被告因进入破产清算,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2天屹通信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豫0105民初4557号买卖合同纠纷1,022.39执行中未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万马高分子杭州富通物资有限公司(2022)浙0111诉前调确2317号票据追索权纠纷2,506.81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后,被告方未按照调解协议严格履行付款义务,万马高分子已申请强制执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马高分子已收到相关款项980万元

1-1-69

上述案件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发行人为原告,涉及的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作为被告方,且涉案金额1,000.00万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公司处罚部门文号处罚事项罚款金额(万元)是否已缴纳相应罚款并完成整改措施
1万马线缆(越南)有限公司越南北宁省税务局4465Q?-XPHC错报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6.35

越南公司已按照处罚决定书的整改要求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并更正纳税申报,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鉴于越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发行人相应指标均不超过百分之五,且上述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相关规定,该处罚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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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此处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的原文引用。2023年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1-71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2年11月22日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拟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3、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认缴或实际出资的产业基金如下:

为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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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主要投向新材料领域以及万马高分子已涉及的线缆材料领域或者需要扩张的其他材料领域。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万马高分子以自有资金5,100万元参与投资,占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34%的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马高分子已实缴出资

万元,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无对外投资企业。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拆借资金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的情形。

5、委托贷款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进行委托贷款的情形。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开展了对所需原材料的期货交易,主要系为合理规避与经营相关的风险而进行的套期保值,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也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1-73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系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单个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较低且期限较短,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1,391.14
其他应收款15,817.61
其他流动资产14,548.68
长期股权投资9,840.0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656.47
其他非流动资产14,727.58

)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为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主要系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5,817.61万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
保证金13,732.18
备用金894.71
单位往来1,026.13
税金1,9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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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期末余额
押金579.96
代收代付款61.14
其他24.83
小计18,281.21
减:坏账准备2,463.59
合计15,817.61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备用金、单位往来款、税金等,其中保证金主要系用于铜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持仓保证金。以上款项性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14,548.68万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期末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10,063.65
定期存款3,608.79
预缴所得税784.44
待摊费用91.80
合计14,548.68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定期存款、预缴所得税、待摊费用,其中定期存款为发行人孙公司越南公司持有的1年内到期的未质押的定期存款,上述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9,840.02万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期末余额参股时间持股比例认缴出资实缴出资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00.722014年6月49%882.00882.00
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28.702021年12月70%19,950.007,980.00

1-1-75

公司名称期末余额参股时间持股比例认缴出资实缴出资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深圳白鹭绿能服务投资有限公司238.892021年10月23%690.00230.00
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1.712022年12月34%5,100.00680.00

①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

日,公司与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通”)签订了《关于云光伏产业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投资设立云光伏运营服务公司、云光伏产业公司和投资建设嘉兴10MWP云光伏项目等事宜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2014年6月16日,为落实上述框架协议,公司与国电通双方在杭州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嘉兴设立合资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于云计算的光伏产品及服务的研发、销售等。

以上投资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白鹭绿能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并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新能源产业集团与有限合伙人北京银河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深圳白鹭绿能服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白鹭充换电服务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白鹭充换电基金”)。

为共同管理白鹭充换电基金,孙公司青岛万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股东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深圳白鹭绿能服务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其作为白鹭充换电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1-1-76

根据《深圳白鹭绿能充换电科技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6.1

条约定,白鹭充换电基金80%资金投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项目,20%资金投资新能源充电桩产业链有协同的股权项目。白鹭充换电基金的投资围绕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开展,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

根据《青岛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0.1条约定,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领域以及万马高分子已涉及的线缆材料领域或者需要扩张的其他材料领域。海控万马新材料产业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2,656.47万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期末余额参股时间持股比例是否完全实缴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1,188.972017年7月4%

1-1-77

公司名称期末余额参股时间持股比例是否完全实缴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之江商学院(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50.002019年1月1%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17.502011年11月3.5%

①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纤、线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相关规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②之江商学院(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之江商学院(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咨询、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务服务等,为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相关规定,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临安市开展银行相关的金融业务,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企业,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4,727.58万元,主要包括合同资产及长期资产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相关结论综上,公司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相关规定,将公司对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江商学院(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未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对上述主体增加投资,亦不存在拟投资情况。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40,073.44

1-1-78

万元。公司目前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较小,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符合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经济建设及制造业转型带动电缆行业优化升级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产业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由此带动电线电缆产业不断优化升级,推动我国电缆行业向高质量、高标准深入发展。2021年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2023年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多次强调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性,推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在政策层面愈发重视制造业生产质量水平的宏观背景下,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其产品质量尤为关键,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和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研究分析,我国大部分电缆企业仍以中低端线缆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在电缆行业优化升级、集中度持续提升的大趋势下,质量优、规模大、效益好、科研能力强、技术含量高、能够抓住未来发展方向的电缆企业更加凸显发展优势,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市场催生新的发展机遇2020年

日,我国首次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这一重大战略目标,加速推动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样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风电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2023年,风力装机容量由6,062万千瓦上升至44,13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78%;风力发电量由

亿千瓦时上升至8,09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69%;光伏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3-2023年,光伏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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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容量由1,942万千瓦上升至60,949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6.79%;光伏发电量由90亿千瓦时上升至5,842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6.14%。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将催生风光储充等新能源用电缆产品的需求增长,高度契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方向,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3、高压电缆绝缘料国内市场广阔,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

高压电缆绝缘料主要运用于高压输电网络、高压海底电缆等领域。高压电缆具有损耗小、传输效率高等优势,随着电网高压化逐渐深入,总体上高电压等级电缆未来的需求较为明显。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历年社会责任报告书,国家电网2020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到114.2万千米、南方电网2021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到26.2万千米。在电网高压化背景下,国内高压电缆料市场前景广阔,110-500KV绝缘料国内市场总空间有望于2025年达到50.33亿元,具体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联证券研究所

尽管我国高压绝缘料市场空间广阔,但高压、超高压电缆绝缘料、屏蔽料等电缆材料的关键技术还存在“卡脖子”现象,国内市场被北欧化工和陶氏化学等国外知名材料企业所垄断。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的比例仅15%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自主发展,而万

1-1-81

马高分子长期深耕于高分子材料领域,其自主研发的220KV高压电缆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进口替代。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大背景下,减轻高压电缆材料进口依赖,推动国产替代的需求趋势尤为迫切,同时也对企业研发实力、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落实“南北联动”战略,缓解产能瓶颈,进一步提高电缆业务市场占有率

电力电缆产品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产品种类齐全,细分种类及规格较多,每种品种规格涉及的工艺环节和设备数量均有区别,难以实现所有设备同时开工,导致理论产值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无法完全释放。同时,公司部分电缆产线建设时间较早,设备较为陈旧、成新率偏低、生产效率下降,尽管在日常维护检修下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已无法达到最大理论产能。报告期内,公司相关电力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已处于较为饱和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本次发行拟投入募投项目中,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旨在扩大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及环保高耐用电线的产品生产能力,同时通过建设青岛智能制造基地提升北方地区的产能布局,推动公司杭州和青岛“南北联动”的战略实施;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对风电、光伏、高端装备等新兴领域专用电缆的生产布局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和生产产能扩充,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高毛利的专用电缆产品比例。

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的电力产品业务,落实“南北联动”战略,并加大电缆产品在环保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布局力度,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充分抓住新兴应用市场的需求增长红利。

2、扩充高压电缆绝缘料产品产能,提升新材料研发能力,服务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

1-1-82

公司以“一体两翼”战略为指引,建立了以电线电缆新智造业务为主体,新材料与新能源业务侧翼发展的全产业链业务布局。本次募投的实施,将深化公司“两翼”战略中的新材料发展格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投拟通过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扩充公司在高端线缆材料领域的产能,满足市场对于高压电缆绝缘料日趋增长的需求,提升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综合影响力;并通过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深化公司“两翼”布局中的新材料格局,重点开展线缆材料基础性能研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缆护套料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绝缘料和屏蔽料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高公司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补充权益资本、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的电缆业务上游涉及到铜、聚乙烯等大宗商品和原料行业,原料采购一般需要预付款项;而下游的客户主要包括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款项回收周期长。因此,在业务运营环节,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新产品研发、产能扩建、产线升级、产业链延伸及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也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60.59%,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使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金和负债状况的制约。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助力公司业务拓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未来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可为公司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支持,全面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可持续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

1-1-83

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海控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海控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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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做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上述二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海控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海控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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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10,646,729股(含本数)。其中,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25.01%,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海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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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青岛电缆165,010.00100,000.00
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万马股份、万马专缆20,373.3720,000.00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万马高分子10,003.0010,000.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万马(上海)研究院15,268.5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万马股份25,000.0025,000.00
合计235,654.871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控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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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表决。

除海控集团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8,975,8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海控集团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25.01%。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的程序

2023年5月22日,万马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7月6日,海控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青西海控〔2023〕52号),同意万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同意海控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023年7月21日,万马股份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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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七、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海控集团已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23年5月22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减持万马股份股票,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减持万马股份股票的计划,本公司与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进行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包括国有股份划转等)不构成前述减持行为;

二、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股份转让的受让方承继本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存在减持情况的,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万马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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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认购合同摘要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彩元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11-23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1栋2办公1601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NMF7P3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控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海控集团的股东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存在自然人持有海控集团股权的情形,且不属于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亦不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与海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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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作了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除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海控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四)认购资金来源及相关承诺根据海控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已出具的承诺:

1、海控集团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海控集团保证其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保证不存在通过代持、委托或受托持股等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海控集团不会直接通过股权质押获取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2、海控集团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1、签订主体甲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甲、乙双方于2023年5月22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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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双方同意,乙方参与本次发行,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甲方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不含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甲方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2.2若甲方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乙方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上述二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认购价格依上述方式相应调整后,认购款总金额不作调整,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认购款总金额/调整后的认购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认购数量,不足一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2.3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除乙方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2.4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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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报价,则乙方不参与本次认购。

(三)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方式

3.1甲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10,646,729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最终数量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若计算得出的认购股份数量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不足一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若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双方确认,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5.01%,即按照本次发行前乙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乙方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认购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乙方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签署补充协议。

3.2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3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拟根据实际持有的甲方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本次发行前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限售期

4.1乙方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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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乙方同意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4.2乙方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期间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五)对价支付

5.1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满足后,甲方应尽快实施本次发行,乙方同意将在收到甲方或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发出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甲方聘请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2在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尽快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乙方认购的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该等股票的合法持有人。同时,甲方应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该等股票的上市手续。

5.3如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甲方应在深交所或有权证券监管部门发出该类书面通知或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缴纳的现金认购价款无息退回给乙方。

(六)协议的成立、生效条件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2)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3)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其按本协议的条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

9.2

除非上述第

9.1

款中所列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第

9.1

款中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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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

)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在履行决策程序后主动向深交所或证券监管部门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终止本协议;

(4)如果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制、禁止或废弃完成本次交易的永久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和不可上诉,或甲方、乙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未获得审批机关批准或认可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5)发生不可抗力等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6)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10.3本协议终止的效力如下:

)如发生本协议第

10.2条前五项约定的终止情形,甲乙双方应协调本次交易所涉各方恢复原状,且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发生本协议第

10.2条第(

)项约定的终止情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违约责任

11.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提供的资料和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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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11.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11.3除第10.3款第(1)项约定外,如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导致乙方认购的价格、数量、金额的相应调整,亦不视为违约行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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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总额拟为人民币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青岛电缆165,010.00100,000.00
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万马股份、万马专缆20,373.3720,000.00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万马高分子10,003.0010,000.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万马(上海)研究院15,268.5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万马股份25,000.0025,000.00
合计235,654.8717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165,01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本项目由青岛电缆实施,通过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并购置设备,打造青岛智能制造基地,扩充公司对于生产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及环保高耐用电线等高质量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海控集团的区域资源优势和自身品牌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的辐射半径、加强北方市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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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战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为实现“打造国内拥有完整电缆及材料产业链的行业领军企业”愿景和“绿色能源的传输者,智慧能源的提供者”使命,积极践行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等国家战略。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及环保高耐用电线。青岛电缆依托万马股份的行业基础,高起点、高标准,购入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基于数字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标准、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万马股份既有质量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品牌管理,提升品牌意识,加大质量品牌建设力度,培育“青岛万马”品牌;定位高质量、环保型电缆产品,提高公司环保型电缆产品所占比例,响应国家“双碳”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制造转型升级的必然举措,将充分发挥自身品牌、规模、质量及技术优势,顺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扩充高质量、环保型电缆产品产能,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落实“南北联动”发展战略,辐射北方市场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新增产能较大,是本次募投项目的核心,也是落实公司“南北联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2020年6月,海控集团入主万马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控集团控股后,正式确立了公司“南北联动”的整体战略方向,在原有以临安为中心辐射心的产业布局基础上,拓展北方生产基地的举措势在必行。

此外,由于电线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较高,线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公司难以在运输半径外的北方地区体现现有竞争优势。目前公司业务市场主要辐射华东地区,2023年度,华东地区营业收入占比为58.00%,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占比仅为8.73%。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工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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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近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对电缆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电缆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在上述背景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落实“南北联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司拓宽产业辐射区域,充分发挥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源协同效应,切实将公司打造成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领军企业。

(3)扩大公司生产规模,顺应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

从全球电缆行业发展历程来看,行业巨头凭借着技术、品牌与资金优势,通过全球建厂或产业并购突破地理限制、扩大规模,而中小企业迫于原料价格波动及资金压力逐渐退出。在领先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趋势并重的趋势下,全球尤其是成熟市场的集中度逐步提高,目前,发达国家市场已经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

与此同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虽然规模居全球第一,但整体呈现出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的特点。2017-2022年间,线缆行业代表企业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布的2022年度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名单,剔除掉没有公开数据的非上市公司,筛选得到亨通光电、宝胜股份、中天科技、万马股份等八家上市公司作为线缆行业代表企业。经查阅各上市公司历年年报,其线缆产品销售收入快速上升,合计市场占有率从2017年的7.39%上升至2022年的15.44%。此外,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美国前十名线缆制造商占据了市场份额的70%、法国前五名线缆企业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对比海外市场与国内现有发展格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市场份额预计持续向头部企业靠拢。

公司作为国内占据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先进企业之一,有必要顺应行业集中度提高的趋势,借助已有行业知名度及品牌优势、规模化优势和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长期的技术积累和现有工艺为项目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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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与生产组织经验,公司依靠多年的电线电缆生产经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优质的原料、独特的配方、科学的工艺流程以及先进的产品检验检测方法,可以稳定保持产品质量。同时通过坚持走自主创新路线、将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升级的核心驱动力,在本项目相关产品上已拥有深厚的技术沉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知识产权647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公司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等的制(修)定累计97项。长期的技术积累、扎实的工艺基础以及成熟的制造能力让公司以更高效率制造高品质产品,为该项目的实施和项目产品的量产奠定了强有力的工艺制造基础和技术支撑。

(2)华北地区大型电缆企业较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化属性。线缆产品因体积、重量大,运输成本较高,因此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而从区域竞争格局来看,我国华北地区的规模以上企业较少,市场集中度偏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地在华北地区的电缆行业上市公司仅有2家,而小型电缆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产品质量和供应速度的稳定性偏低。因此,行业头部企业若能克服地理限制,降低运输成本,则将凭借自身的品牌效应、规模效应、产品质量及交期稳定性而占据较大的竞争优势,有望快速抢占华北地区市场份额。

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现有生产基地及其业务辐射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但是华北地区地域辽阔,市场空间有待进一步挖掘。2021年至2023年,公司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分别为158,305.22万元、164,917.58万元和131,935.37万元,收入规模均在十亿元以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资源基础。

本项目实施后,将有效降低公司华北市场电缆产品的运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华北地区电缆行业的低集中度特点,深挖北方市场的存量替代空间,进而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保驾护航。

(3)强大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品牌口碑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1-1-100

公司通过三十余年的努力开拓,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市场网络,确保与最终客户保持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和快捷服务;并通过科学灵活的销售政策,持续激发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在实现销售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确保销售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公司80%的销售骨干人员服务公司长达7年以上。

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电缆产品和通信电缆产品早已顺利取得了电力部门和广电部门的质量和资格认可,拥有的“万马神”电缆是国家免检产品,并陆续被评定为“中国质量万里行采购首选品牌”“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浙江省名牌(50强)产品”“杭州市名牌产品”,并中标北京奥运会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在扩充现有电缆产品产能的同时,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公司强大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品牌口碑将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为建设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项目计划总投资165,010.0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建设投资96,236.0089,187.00
1.1建设工程费48,868.0048,868.00
1.2设备购置费31,525.0031,525.00
1.3安装工程费1,059.001,059.00
1.4其他费用(注)14,784.007,735.00
2基本预备费2,774.00813.00
3流动资金66,000.0010,000.00
合计165,010.00100,000.00

注: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前已投入的征地费用7,049.00万元,已从上表中其他费用中扣除。

5、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1-1-101

本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具体建设及投产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
1初步设计
2设备订货
3施工设计
4厂房施工
5海运、商检
6设备安装调试
7试生产
8项目竣工验收

注:T+代表拟开工建设年度;Q+代表季度。

、项目效益测算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85%,投资回收期

8.86年(含建设期)。具体主要测算过程如下:

)营业收入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5

年,第

年开始投产,形成35%产能,第

年形成80%产能,第

年达到设计产能的90%,其后正常生产

年,整个项目计算期定为

年。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单价系在铜价设定为不变价

万元/吨的基础上,由上海电缆研究所选取每类产品的标准型号,并参考行业内相关产品信息和内部专家询价结果综合确定的。根据产品单价和产品设计产能(产量),计算得出各年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T+1~T+2T+3T+4T+5T+6~T+12
营业收入(万元)-149,549.12341,826.55384,554.87427,283.19
达产率-35.00%80.00%90.00%100.00%

(2)产品制造成本直接材料费按代表规格的主要原材料定额乘以规划产品生产数量计算,铜参照历史平均水平5万元/吨不变价;直接人工系结合当地工资水平及企业具体情况,按照人员数量配置及投入进度计算;折旧及摊销根据固定/无形资产投入进度,按照现有会计政策计算折旧。

1-1-102

(3)期间费用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构成。参照企业历史水平,公司的管理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3%估算、销售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4%估算。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计划建设期2.5年,第3年进入投产期,第6年达产,整个项目计算周期设定为12年,其中投产期及达产期合计近10年,运营周期较长。而铜属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故在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中,设定铜价参考了过去十年的均值,取5万元/吨。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电力产品毛利率与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值募投项目
万马股份电力产品12.15%11.96%12.27%12.13%14.16%
万马股份整体12.93%13.54%14.27%13.58%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高于报告期内产品平均毛利率,主要系根据公司电力产品的定价策略,产品毛利率受铜价影响较大,而项目一设定铜价与报告期内的平均铜价不同导致的。具体来说,由于公司电力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产品毛利率计算公式可简化为“毛利率=目标毛利/(成本+目标毛利)”,目标毛利相对固定,故产品毛利率受铜价影响较大,呈反向变动关系。根据长江有色金属网,最近十年铜的现货价格在20,000-80,000元/吨之间波动,历史平均价格约为50,000元/吨;而报告期各期,根据长江有色网,铜的市场价分别为

6.87万元/吨、

6.75万元/吨和6.84万元/吨,最近三年的铜价水平明显高于历史平均价格。

为进一步说明本次效益测算的合理性,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指标与本项目进行对比如下:

序号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名称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年)税后内部收益率(IRR)
1起帆电缆2021年可转债项目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6.7720.91%

1-1-103

序号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名称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年)税后内部收益率(IRR)
2长城科技2019年可转债项目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8.0914.04%
3亘古电缆2023年首发高导节能导线及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4020.26%
4新亚电缆2023年首发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5.6224.46%
均值6.9719.92%
本次募投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8.8613.85%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的部分收益参数(如产品毛利率)与报告期内数据不具有可比性,主要系本次项目测算中设定的基准铜价与报告期内实际铜价水平不同导致的。经与同行业案例对比,项目一的税后内部收益率偏低,投资回收期偏高,测算的效益指标较为谨慎。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和谨慎性。

、项目所涉及报批事项

)项目用地

项目涉及新增土地,青岛电缆已取得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23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472555号)。

)项目备案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委员会颁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3-370211-89-01-642580)。

(3)项目环评

本项目已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颁发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万马(青岛)电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审(黄岛)〔2023〕91号)。

、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1-1-10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确定本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具体投资计划,完成了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论证、发改备案、环评批复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启动土建相关工作。

(二)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0,373.3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00万元。本项目由万马股份和万马专缆共同实施,其中万马股份负责厂房建设、万马专缆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本项目扩产产品主要包含风电、光伏、高端装备等新兴领域专用电缆,有效服务于公司的“一体两翼”战略,提升公司业务的增长空间及业务承接能力。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项目完成后企业预计可形成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其中本次技改新增产能8,615公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以及造船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电网改造加快、特高压工程相继投入建设,以及全球电线电缆产品向以中国为主的亚太地区转移,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迅速壮大。但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以中低端产品为主,而且竞争尤为激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电线电缆行业将会迎来更多的发展契机,新能源电缆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大。同时,在我国“双碳”背景下,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已是大势所趋,与之配套的新能源电缆也必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得到更广泛地应用。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新建厂房、购置先进设备对风电、光伏、储能、高端装备等专用电缆进行产能扩充,其中,风电及光伏等新能源电缆为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

1-1-105

实现,还有利于满足我国专用线缆市场需求,提升高端产品比例,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具体体现。

(2)满足市场需求,优化电缆产品结构,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电力、建筑、通信、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下游产业均对电线电缆的功能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普通电线电缆相比,专用电缆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严格、批量较小、附加值更高等特点。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电线电缆、高端制造业电线电缆及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能源电缆及船舶等高端装备用电缆需求量逐年增加,给专用电缆行业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亟需抓住发展机会,布局新能源及高端装备电缆的生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能满足客户对于新能源及高端装备电缆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有利于提升公司高附加值的专用线缆产品比重,持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项目主要生产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缆,是实现碳中和的主要路径之一,高度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电缆及相关产业的发展。《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1-1-106

综上,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为本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2)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行业权威的体系认证,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一向重视经营管理及产品质量,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了涵盖财务管理、行政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检测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经营管理及产品质量水平。

公司产品已获得TUV、MA、KR、中国CCC认证等多项认证,同时,在风能电缆和安防线缆领域,也是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一方面,产品认证为公司业务展开奠定了基础,是公司开拓市场的保障;另一方面,上述产品认证成本高、周期长,为公司竞争建立了一定门槛,形成了技术壁垒。

综上所述,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是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的基础,而基于优质的质量管理形成的各类权威机构认证不仅为项目产品的市场开发赢得了市场准入许可,同时也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为建设投资、设备投资及流动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20,373.37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0,0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建设投资13,523.8813,523.88
1.1建设工程费9,378.389,378.38
1.2设备投资4,145.504,145.50
2基本预备费656.49656.49
3流动资金6,193.005,819.63
合计20,373.3720,000.00

、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个月,本项目建设及投产阶段性安排如下:

1-1-107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及生产

6、项目效益测算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新增产能8,615公里,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59%,投资回收期

7.73年(含建设期)。具体主要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本项目计划建设期3年,第2年开始投产,形成60%产能,第3年形成80%产能,第4年达到设计产能的90%,其后正常生产7年,整个项目计算期定为11年。产品单价系根据万马专缆代表性产品的历史售价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T+1T+2T+3T+4T+5~T+11
营业收入(万元)-12,924.2626,966.8633,988.1641,009.46
达产率-60%80%90%100%

(2)产品制造成本直接材料分别参考万马专缆2020年至2022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估计;直接人工系结合当地工资水平及企业具体情况,按照人员数量配置及投入进度计算;折旧根据固定资产投入进度,按照现有会计政策计算折旧。

(3)期间费用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构成。参照万马专缆2020年至2022年平均水平,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1.8%估算、销售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4%估算。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报告期内,万马专缆历史毛利率与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值募投项目
万马专缆25.16%24.64%20.36%23.39%21.71%

1-1-108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较万马专缆历史毛利率略低,主要系本次效益测算仅包含技改后新增效益,新增产品收入及相关变动成本按照增量口径进行测算,但房屋折旧属于固定成本且按照厂房重建后的整体计算,导致新增单位产品分摊的房屋建筑物折旧费用偏高,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较万马专缆历史毛利率略低,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

7、项目所涉及报批事项

(1)项目用地

本项目计划通过公司现有厂区改建实施,不涉及新增用地需求。

(2)项目备案

万马股份已取得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304-330112-07-02-336307);万马专缆已取得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211-330112-07-02-390764)。

(3)项目环评

本项目已取得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杭临环评审〔2023〕49号)。

8、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确定本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具体投资计划,完成了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论证、发改备案、环评批复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启动工程建设及相关设备询比价工作。

(三)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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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3.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万马高分子,项目用地为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的现有厂房。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本次投入拟在原有产线基础上新增,扩充高压电缆绝缘料产品产能2万吨(含副产品),优化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扩充高压电缆材料产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万马高分子深耕电缆绝缘料的研发与生产近30年,在高压电缆材料领域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受电缆需求拉动影响,公司电缆材料业务保持高速增长。2021至2023年,公司电缆材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6,695.72万元、465,412.74万元和487,237.6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73%。作为公司电缆材料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对于高压电缆材料的需求持续走高,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我国2025年高压电缆用高分子材料(110kV及以上)市场规模将达到114亿元,2022年至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20.4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万马高分子高压电缆料客户合计70余家,在手订单4,000多吨,合计金额达7,000多万元,公司现有生产线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亟需扩充高压电缆料产品产能。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将新增一条高压电缆材料生产线,扩充高压电缆绝缘料产品产能2万吨,进一步满足市场对于公司高压电缆料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加公司高端线缆材料产品比例,提升盈利水平。

(2)高压线缆材料技术含量高、制造工艺难度大,万马高分子优势显著

对于高电压等级的电缆系统,由于内部电场强度较高,为防止击穿,因此对绝缘系统的纯净度和均匀度有非常高的要求。国家与行业标准严格限制了绝缘介质中微孔杂质的尺寸和数量,对高压绝缘材料的生产和工艺控制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根据国家电网相关采购标准,110kV和220kV电缆绝缘料不得有大于

0.05mm的微孔,而330-500kV电缆绝缘料不得有大于0.02mm的微孔;110kV和220kV电缆绝缘料不得有大于0.125mm的杂质,330-500kV电缆料不得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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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0.075mm的不透明杂质。电压等级越高,对于电缆材料的纯净度和均匀度要求越高,制造工艺越难。在我国高压电缆料生产领域,万马高分子优势显著,110kV等级的高压绝缘料目前仅万马高分子、燕山石化等少数几个厂家可以生产,220kV及以上的超高压绝缘料仅万马高分子有批量化稳定供应能力。

本项目拟通过扩充万马高分子高压电缆材料产品产能,进一步挖掘万马高分子在高压电缆绝缘料市场的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持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万马高分子研发实力雄厚、技术工艺成熟,同类产品运行效果良好

多年来,万马高分子致力于电缆外层材料的研发及持续的技术升级,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涵盖化学交联、硅烷交联和特种PVC三大类几十种品种,其研发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万马高分子现拥有省级研发中心,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先进齐全,超高压全套设备从瑞士布斯公司进口,设备质量稳定、精密度高。公司自主研制的“超高压电缆(220kV)超净XLPE绝缘料”已于2015年11月28日通过国家级新产品鉴定,并同时入选工信部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名单。

凭借万马高分子在高压电缆料领域的研发优势,万马高分子生产的220kV电压等级的绝缘料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深圳220kV经贸至水贝示范工程、东莞220kV四黎至冠和示范工程、贵阳220kV赵凤I线输电工程等,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本项目拟生产的高压电缆用超净绝缘料系万马高分子自主研发,工艺成熟,产品已应用于多个示范工程,运行良好,安全稳定,而且万马高分子在高端线缆材料领域研发实力雄厚,将为本项目保驾护航。

(2)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作为基础原材料产业,电缆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对提升我国线缆产品以及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线缆发展水平及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又与居民生活及诸多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我国先后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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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等文件,新型催化剂阻燃改性塑料、交联聚乙烯材料和电器用合成树脂材料、乙丙橡胶、新型热塑性弹性体等线缆材料被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产品领域。

本项目旨在扩充的高压电缆用超净绝缘料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新材料领域,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将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为设备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3.0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建设投资7,800.007,800.00
1.1建设工程费360.00360.00
1.2设备投资7,440.007,440.00
2流动资金2,203.002,200.00
合计10,003.0010,000.00

、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个月,本项目建设及投产阶段性安排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及生产

6、项目效益测算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00%,投资回收期7.71年(含建设期)。具体主要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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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建设期3年,第2年开始投产,形成20%产能,第3年形成60%产能,其后正常生产8年,整个项目计算期定为11年。产品单价系根据万马高分子代表性产品的历史售价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T+1T+2T+3T+4~T+11
营业收入(万元)-4,890.7015,310.5926,368.99
达产率-20%60%100%

)产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系参考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2020年至2022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估计;直接人工系结合当地工资水平及企业具体情况,按照人员数量配置及投入进度计算;折旧根据固定资产投入进度,按照现有会计政策计算。

)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构成。参照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2020年至2022年平均水平,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

2.07%估算、销售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

2.24%估算、研发费用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

1.35%估算。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报告期内,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历史毛利率与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值募投项目
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15.56%18.79%26.24%20.20%16.44%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毛利率较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历史毛利率水平低,主要系2023年万马高分子同类项目毛利率较高所致。2023年国内超高压产品供不应求,万马高分子议价优势较强,而且万马高分子持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降低了副产品的产出率,从而推高了同类项目毛利率水平。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

7、项目所涉及报批事项

(1)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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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区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需求。

(2)项目备案万马高分子已取得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305-330112-07-02-120836)。

(3)项目环评

万马高分子已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杭临环评备2023-30号)。

8、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确定本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具体投资计划,完成了可行性分析论证、项目立项及环评手续,尚未开工建设。

(四)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5,26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万元,由万马(上海)研究院实施。本项目重点开展线缆材料基础性能研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缆护套料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绝缘料和屏蔽料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场地及设备的扩充、研发人员的引进以及相关课题研究支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储备和自主研发水平,充分把握新能源、新基建、低碳、安全、绿色环保、自动化等需求给线缆材料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吸引高端人才,聚焦基础研究,深化“一体两翼”战略布局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行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协会统计,我国新材料行业产值从2015年的2万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6.8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达19.10%,逐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用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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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相互结合的新材料创新体系。但相对于欧美日等国家而言,我国新材料产业起步晚、底子薄,产业基础薄弱,核心技术与专用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为提高我国新材料行业基础研究水平,我国颁布多项纲领性文件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如《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等十大领域,提升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此背景下,我国新材料产业迎来强劲发展阶段。

本项目实施后,万马高分子将通过万马(上海)研究院为基础技术研发人员建立独立的管理体系,为研发团队提供充分的研发场所、设备及项目经费,提高研发效率,保证中长期的线缆材料基础性研究的顺利开展;同时,借助上海地区高校集中化优势,引进新材料领域优秀的研究人才,持续提升综合研发实力,通过长期的、前瞻性的研发配合公司经营方针,深化“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发挥线缆材料头部企业的行业带动能力、推动进口替代。

(2)攻克行业技术痛点难点,加速线缆材料国产替代进程

线缆材料处于国产替代、技术升级的叠加周期。目前,国内低压电缆料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但高压电缆料市场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仍主要依赖进口。例如,高压电缆用绝缘料和屏蔽料对于杂质含量、数量及尺寸等指标均有较高要求,而国内大部分线缆材料企业难以实现技术突破。

万马高分子作为国内线缆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已成为我国高压电缆料国产化的领先主力,尤其在绝缘料、屏蔽料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经过多年研发技术的积累,公司掌握了超净XLPE绝缘料配方技术、后吸法工艺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了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220kV及以上超净绝缘料和电缆抗水树绝缘料等产品,并使其实现工业量产化,彻底打破国外巨头垄断的境内市场格局。而在电缆护套料产品方面,公司虽已在部分规格型号上具备成熟技术工艺,但因护套料产品的规格品类间技术差异较大,在不同规格、应用领域中的技术研发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本项目将强化公司在电缆料的基础研究,重点提升公司护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巩固绝缘料等产品的技术优势和行业地位,此外,还计划通过中长期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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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致力于攻克线缆行业的传统技术痛点难点,推动我国线缆材料全国产化进程。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研发资源丰富,支撑项目顺利实施万马高分子重视科技创新,以技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万马高分子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新材料研究院,下设多个研究所和技术部、22个实验室、6个中试车间,拥有多名博士在内的100多名专业研发团队。万马高分子与国内知名院校、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通地跨界合作产生解决方案,建立了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低烟无卤产品中试基地,并成功开发了一系列对行业具有长期重要影响的核心技术:“电缆料的后吸法工艺”、“高压直流输电电缆用绝缘材料”、“抗水树电缆绝缘料”、“高性能低烟无卤料”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已然成为线缆料行业的技术引领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板块拥有有效知识产权110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此外,公司注重技术人才储备,以多通道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技术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实施经验。同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3年初引入多位行业内资深专家,并预计未来每年新增研发人员10名左右,持续增强公司研发人员储备。因此,丰富的技术研发储备和人才储备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市场口碑良好、客户基础雄厚,未来技术转化空间广阔在电线电缆专用高分子材料领域,“万马”品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另外,万马高分子中压化学交联电缆绝缘料被评为“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多年来稳定的产品质量,良好的性价比,持续不断的新品推出,为万马高分子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而且,万马高分子在国内市场与500多家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基本囊括绝大多数电缆制造企业,同时,万马高分子的产品也远销海外,并成为普睿司曼、特雷卡、耐克森、菲尔普斯道奇等多家全球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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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优秀的技术和踏实工匠精神培育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为公司积累大量优质客户及合作伙伴,为本项目研发产品的后续产业化应用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为研发大楼购置及引进研发人员,项目计划总投资15,268.50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5,0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建设投资10,027.5010,027.50
1.1研发大楼购置7,000.007,000.00
1.2建筑工程及装修费1,294.691,294.69
1.3设备购置安装费1,732.811,732.81
2研发项目经费5,241.004,972.51
2.1课题研发费用1,600.001,331.51
2.2人员工资费用3,641.003,641.00
合计15,268.5015,000.00

5、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研发大楼选址,基建、装修等建设
研发平台设计,软硬件购置、安装调试及应用测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研究方向及课题确定及实施。
机制、流程建设

6、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

7、项目所涉及报批事项

(1)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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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场地,万马(上海)研究院已与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研发大楼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二路177弄7号楼,建筑面积为4,342.04平方米,房产所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涉及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业务。

(2)项目备案

万马(上海)研究院已取得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13MACJCPU6X20231D3101001,国家代码:2306-310113-04-02-695406)。

(3)项目环评

万马(上海)研究院已取得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决定》(沪宝环保许[2023]39号)。

8、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确定本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具体投资计划,并与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线缆行业及其上游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均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铜、聚乙烯的采购一般采用预付款形式,在运营周期中会占据企业大量的资金;而在销售回款方面,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国企客户,收款账期相对较长,使得公司业务对资金有着较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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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343,279.91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161,636.77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2021年至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23%、61.42%和60.59%,均处于较高水平,面临的资金压力相对较大。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1)测算方法说明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行业环境、宏观经济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各项经营性资产、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利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4年至2026年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缺口情况。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按2021-2023年度平均水平进行确定。

(2)营业收入的预测

公司2021-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512,100.211,467,496.151,276,747.73
增长率3.04%14.94%-
复合增长率8.83%

经测算,公司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8.83%。假设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83%,则预测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期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营业收入1,645,577.401,790,836.981,948,919.02

注:上述预测仅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之用,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3)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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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公司2024年至2026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参照2021年至2023年的平均占比情况,计算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则计算的公司2024年至2026年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2021年-2023年平均占收入比重2024年末/2024年度(预测)2025年末/2025年度(预测)2026年末/2026年度(预测)
营业收入1,512,100.21-1,645,577.401,790,836.981,948,919.02
应收账款403,553.8026.51%436,193.85474,697.86516,600.73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121,578.348.18%134,644.41146,529.83159,464.42
预付款项24,614.731.62%26,607.4128,956.1131,512.15
合同资产23,056.831.40%22,989.8425,019.2227,227.73
存货120,332.157.20%118,504.23128,964.92140,349.00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693,135.8544.90%738,939.73804,167.94875,154.03
应付票据451,635.6027.22%447,928.15487,467.99530,498.11
应付账款93,607.318.12%133,634.46145,430.74158,268.31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14,273.050.93%15,298.7516,649.2118,118.88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559,515.9736.27%596,861.36649,547.93706,885.29
流动资金占用额133,619.888.63%142,078.37154,620.01168,268.74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8,458.4812,541.6413,648.73
2024年至2026年新增营运资金总额--34,648.85

注: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流动资金占用额=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额-基期流动资金占用额。

根据上表测算过程,在不考虑重大支出的情况下,公司因业务规模增长和营业收入增加将带来持续性的增量流动资金需求,预计至2026年末营运资金规模将达到168,268.74万元,累计营运资金缺口达34,648.85万元。

因此,基于公司的现有资产负债结构、行业经营特点以及未来流动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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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措施

(一)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

1、凭借头部优势地位及综合供应实力,稳抓行业集中度提升机遇在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巨大、集中度偏低但上升趋势明显的背景下,随着市场监管不断加强,规模较小、质量参差不齐的小作坊将逐渐被市场淘汰,而市场份额将持续向高质量、稳定供应的头部电线电缆企业靠拢。经过三十余年的沉淀,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资质认证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产品质量方面,公司所生产的电力电缆产品和通信电缆产品早已顺利取得了电力部门和广电部门的质量和资格认可;先后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认定为“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全国电线电缆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和“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生产规模方面,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21年公司电线电缆行业市场份额排名第7位,处于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具备稳定供货能力;资质认证方面,公司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资质,而且产品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美国UL、德国T?V等多项产品认证,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本项目所涉产品主要为高质量的环保型电线电缆。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等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产能消化能力。

2、缓解产能瓶颈,保障产品供应的稳定性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别属于电力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为86.97%、91.18%、88.80%。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的数值虽然未达100%,但实际已处于饱和水平、面临产能瓶颈,主要是由于该产能利用率的计算基数为理论产值,而实际生产中因多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理论产值无法实现。

一方面,电力电缆产品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产品种类齐全,细分种类及产品规格达到50,000余个,每种品种规格涉及的工艺环节和设备数量均有区别,部分生产线各类产品间通用,但切换生产内容需对设备进行清理调试,导致理论产能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无法完全释放。另一方面,公司电力产品(电力电缆)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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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备较为陈旧、生产效率下降,尽管在日常维护检修下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已无法达到最大理论产能。

因此,公司的现有电力产品生产能力已处于充分利用状态,难以满足市场对于头部电缆企业供应能力的日益增长趋势,亟需扩充产能,进而保障公司电力产品(电力电缆)供应的稳定性。

3、突破运输半径限制、降低运输成本,布局北方市场

线缆产品因体积、重量大,运输成本较高,因此电线电缆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公司现有电力产品生产基地主要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若产品直接从杭州临安运输至北方市场,以北京为例,则运输距离超过1,200公里;本项目投建后,产品可由青岛生产基地直接运输至北京,运输距离约为600公里,运输距离大大降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交期及时性、降低运输成本。2021年至2023年,公司电力产品华北地区运输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0.89%、0.90%和0.77%;华东地区运输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0.40%、0.39%和0.36%,较华北地区下降明显。因此,本项目投建后,将大大提高公司在北方市场的交期稳定性、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公司在北方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同时,我国华北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又较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地在华北地区的电缆行业上市公司仅有2家。当地竞争对手多属于中小规模企业,其质量稳定性、品牌知名度、交期及时性偏弱,尤其在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铁路及城市轨道交建设等国家基建项目的招投标中,体现出一定的竞争劣势。

因此,公司作为“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若能克服地理限制、降低运输成本,则将凭借控股股东的区域资源优势,以及自身的品牌效应、规模效应、产品质量及交期稳定性而占据较大的竞争优势,有望快速抢占华北地区市场份额。

(二)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扩产产品主要包括风能电缆、光伏电缆等新能源用电线电缆,下游市场需求广阔,将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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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发电领域,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风力发电行业发展与创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产业政策为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2017-2023年,风力装机量由16,367万千瓦上升至44,13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98%;风力发电量由2,695亿千瓦时上升至8,09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1%,2017-2023年我国风电发展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光伏发电领域,我国光伏产业高速发展,已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特色的产业技术体系。2017-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由13,025万千瓦上升至60,949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33%;光伏发电量由1,159亿千瓦时上升至5,842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94%,2017-2023年我国光伏发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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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综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将带动风能电缆、光伏电缆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务院颁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将全面推进,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未来,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风能、光伏等新能源用电缆领域将会持续发展。

(三)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

本项目拟扩产产品为高压电缆绝缘料,是高压电缆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我国国产高压电缆绝缘料占市场的比例仅15%左右,国内市场被北欧化工和陶氏化学等国外知名材料企业所垄断。万马高分子作为国内线缆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已成为我国高压电缆料国产化的领先助力,尤其在绝缘料、屏蔽料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经过多年研发技术的积累,公司掌握了超净XLPE绝缘料配方技术、后吸法工艺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了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220kV及以上超净绝缘料和电缆抗水树绝缘料等产品,并使其实现工业量产化,彻底打破国外巨头垄断的境内市场格局。

随着电网高压化逐渐深入,总体上高电压等级电缆未来的需求较为明显。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历年社会责任报告书,国家电网2022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到123.73万千米、南方电网2022年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长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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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5.79万千米。本项目拟扩产产品是高压电缆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市场前景广阔,万马高分子技术优势明显,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

四、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经营需求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资本性支出流动资金需求项目投资总额资本性支出流动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总额
1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96,236.0068,774.00165,010.0089,187.0010,813.00100,000.00
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13,523.886,849.4920,373.3713,523.886,476.1220,000.00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7,800.002,203.0010,003.007,800.002,200.0010,000.00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10,027.505,241.0015,268.5010,027.504,972.50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25,000.0025,000.00
合计127,587.38108,067.49235,654.87120,538.3849,461.62170,000.00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总额为120,538.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募投项目中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金额总额为49,461.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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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0,000.00万元的比例为29.1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积极拓展新能源充电桩相关产品及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本项目旨在扩产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含太阳能光伏发电专用线缆、新型电力系统用环保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和环保高耐用电线三大类电线电缆产品。经比对发改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修订形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产业;经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本项目拟扩产产品中,太阳能光伏发电专用线缆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其电压等级为

1.5kV、在6kV以下,且生产工艺为辐照交联工艺,不涉及干法交联工艺;新型电力系统用环保型电缆,部分原材料选用聚丙烯作为绝缘材料,不涉及干法交联工艺,剩余涉及干法交联工艺的型号均为

0.6/1.0kV,属于6kv以下低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属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不属于“陆上用”电力电缆,且电压等级为

0.45/0.75kV和

0.6/1.0kV,在6kV以下;环保高耐用电线属于建筑用电线,电压等级为

0.45/0.75kV,在6kV以下。因此,本项目所涉产品均不属于“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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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本项目所涉产品包括江海用移动线缆、风光储充新能源用线缆、煤炭矿山用线缆、特种高端装备线缆。其中,江海用移动线缆主要系船用电缆,煤炭矿山用线缆主要系矿用线缆,特种高端装备线缆主要系太阳能光伏线缆,风光储充新能源用线缆主要系风力发电专用线缆,以上四类产品均属于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不属于“陆上用”电力电缆,不属于“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本项目所涉产品包括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料和化学交联聚乙烯绝缘料,两类产品为同一生产线生产,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后吸法进行生产,生产工艺先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所涉产品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而且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

(二)本次发行符合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是。本项目旨在建设青岛制造基地,布局北方市场、落实“南北联动”战略,拟新增年产值约43亿元(不含税)。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用及环保型电缆、智慧农业装备用电缆、环是。本项目拟在原有厂区内购置新设备、优化产线布局,持续提升产品生产效率,提升专用电缆的产能8,615公里,属于现有电线电缆业务的扩产。是。本项目拟在原有厂区内购置新设备、优化产线布局,优化现有生产工艺,提升高压电缆绝缘料的产能2万吨(含副产品),属于现有高分子材料业务的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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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保高耐用电线,均属于现有电线电缆业务的扩产。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是,将通过购置研发大楼、引进科研人才、采购先进设备等方式,提升公司在主营业务产品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基础研发实力。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其他补充流动资金

六、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折旧、摊销情况,以及转固时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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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涉及:“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和“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其中涉及新增固定/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折旧/摊销方法参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制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新增固定/无形资产新增金额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年)残值率
1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房屋、建筑物45,966.82年限平均法205%
机器设备38,730.42年限平均法105%
土地使用权7,049.00年限平均法505%
2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物8,604.02年限平均法205%
机器设备3,668.58年限平均法105%
3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房屋建筑物330.28年限平均法205%
机器设备6,584.07年限平均法105%
4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物7,609.81年限平均法205%
机器设备1,533.46年限平均法105%

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根据投资计划,建筑工程将集中于T+1年、T+2年完成,生产设备将分批在T+2年、T+3年持续投入,形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后将在后续期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

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根据投资计划,建筑工程将集中于T+1年完成,生产设备将分批在T+1年至T+3年持续投入,形成固定资产后将在后续期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根据投资计划,建筑工程将集中于T+1、T+2年完成,生产设备将分批在T+1、T+2年持续投入,形成固定资产后将在后续期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投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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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建筑工程将集中于T+1、T+2年完成,生产设备将分批在T+1年至T+3年持续投入,形成固定资产后将在后续期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

(二)因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43.701,437.374,869.057,902.277,902.277,902.27
1、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现有业务营业收入②1,512,100.211,512,100.211,512,100.211,512,100.211,512,100.211,512,100.21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③0.0017,814.96191,826.57402,183.70451,933.32494,661.64
总营业收入(④=②+③)1,512,100.211,529,915.171,703,926.781,914,283.911,964,033.532,006,761.85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⑤=①/④)0.00%0.09%0.29%0.41%0.40%0.39%
2、对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⑥32.781,175.423,788.146,066.546,066.546,066.54
现有业务净利润⑦55,540.5355,540.5355,540.5355,540.5355,540.5355,540.53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⑧-73.501,507.598,889.9119,947.8625,190.8029,536.02
总净利润(⑨=⑦+⑧)55,467.0357,048.1264,430.4475,488.3980,731.3385,076.55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净利润的比例(⑩=⑥/⑨)0.06%2.06%5.88%8.04%7.51%7.13%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注2:上述总营业收入和总净利润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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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得税率)。

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销售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总营业收入比重最大值为0.41%,占预计净利润比重最大值为8.04%,随着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折旧摊销占比处于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募投项目中,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的实施,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整体产能,有利于公司稳固市场领先地位、拓宽业务半径,提升公司在北方电缆市场的综合竞争力;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专用电缆产品比例,满足客户对于风电、光伏、高端装备等新兴领域的设备专用电缆不断增长的需求,为我国绿色环保型社会建设添砖加瓦;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其在高端线缆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打造国内拥有完整电缆及材料产业链的行业领军企业;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将重点开展线缆材料基础性能研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缆护套料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绝缘料和屏蔽料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还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同时,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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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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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结合公司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助力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布局与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夯实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现有业务持续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10,646,729股(含本数),其中,海控集团拟认购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5.01%。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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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和合理,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此之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适用及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但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持续推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并带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稳定增长,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并发挥效用,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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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自2017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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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政策和市场风险

、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公司的电线电缆业务和高分子材料业务均聚焦于线缆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电线电缆及高分子材料类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0%左右。公司收入及业绩情况与整个线缆行业的景气程度关联较大。

线缆行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国家政策调整、电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大趋势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但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周期性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期间,其发展动能有所变化。如果宏观经济出现短期剧烈波动并导致发行人下游产业出现萎缩,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使公司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线电缆产品,线缆行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国家和市场监督部门对线缆行业持续加强监管和整顿,行业发展不断规范化,市场资源向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不断集中,导致企业发展呈现分化趋势,行业内中小企业逐渐整合,落后产能逐渐出清,线缆上市公司及其他头部企业营收占全行业的比重逐年稳步提高。公司未来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竞争能力提升、维护客户资源、拓展市场领域,提高自身产品供应能力和技术优势,将不排除未来在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中,面临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自身的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例如,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且部分产品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还有部分类型产品的产能新增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等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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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影响。同时,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需求与电力、建筑、铁路运输等基础建设领域发展情况息息相关。若未来国家对电线电缆行业及电线电缆行业上下游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电线电缆与高分子材料均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0%以上,原材料主要由铜材、聚乙烯构成。根据iFinD数据,报告期内长江有色市场铜材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5.53-7.71万元/吨、低密度聚乙烯(LDPE)现货价格波动范围为0.82-1.42万元/吨,铜材、低密度聚乙烯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上述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售价,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因此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业绩波动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76,747.73万元、1,467,496.15万元及1,512,10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213.86万元、41,151.26万元及55,540.53万元,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发行人电线电缆业务及高分子材料业务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变化、行业竞争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发行人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业务经营可能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则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3、质量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线电缆产品,产品质量非常关键,一旦出现故障,有可能造成用户电力系统严重事故,甚至危及电网的安全,给公司信誉带来重大损害,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产品出厂后,如果下游用户在安装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要求公司返工或退货,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尽管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制定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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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质量保证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制度标准严格坚持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诉讼纠纷。若未来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出现质量缺陷,将对公司品牌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及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海控集团已出具承诺,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海控集团货币资金充足,将预留足够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但若未来海控集团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资金需求紧张,可能导致认购资金不足的风险。

海控集团承诺本次认购资金不来源于股份质押融资,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控集团存在股票质押情况,海控集团所持股票已质押129,487,91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0%。海控集团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截至目前均如期偿还质押融资本息,且承诺将采取追加保证金、补充担保物等方式避免质权实现的风险,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但不排除极端情况下,海控集团未能按期还款,或者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而海控集团又未能按照债权人要求及时补充担保,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电力、建筑、通信、交通运输、新能源等下游产业对质量优、性能佳的电线电缆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以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发展方向,着力发展高分子材料、专用电缆、工业线缆等高端产品的产品能力和技术工艺,由于上述产品的行业进入门槛和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公司必须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建立和保持产品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同时发展上述产品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毛利水平。如果公司对行业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无法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面临一定的技术创新风险。

6、区域市场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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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长期快速发展,行业中企业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已形成以浙江临安、江苏宜兴、安徽无为和珠三角东莞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由于电线电缆产品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其运输成本较高,企业存在明显的运输半径,因此电线电缆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收入分别为642,546.38万元、750,719.25万元、877,01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33%、

51.16%和58.00%。公司业务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若华东市场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快速下降或公司在华东市场的份额快速下降,而公司在华东地区以外的市场开拓效果或开拓速度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租赁瑕疵产生的风险

发行人的新能源运营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在全国各地配建新能源充电桩,涉及较多的房屋土地租赁情形。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相关新能源业务运营主体存在部分租赁标的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未取得有权出租的证明文件、租赁国有划拨用地或集体用地未履行相关程序、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存在租赁合同被认定效力待定、效力瑕疵或被主管政府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风险。尽管相关租赁主体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贡献较低且在报告期内均不超过百分之五,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规定,前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上述因租赁经营产生的风险,仍可能将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新能源业务经营活动,并可能形成搬迁损失,对相关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互联网平台收集个人信息合规性风险公司运营用于提供新能源充电桩相关服务的“万马爱充”相关APP及小程序具有收集个人信息的功能,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仅为实现相应的业务功能。公司已制定《万马股份个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积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对用户填报并留存的数据做好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用户信息收集、传输、存储、使用等方面的操作规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收集个人用户信息且未整改的情形,但若未来监管调整信息收集相关法规,不排除公司需根据规定进行整改,暂时下架APP甚至受到处罚等情况发生,从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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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新能源板块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5,337.55万元、378,388.00万元、403,553.80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15%、29.89%、29.33%。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一方面是业务规模大,另一方面是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给予此类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及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且受到客户结算周期、资金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经营不佳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一方面,通常下游客户的货款回收周期较上游供应商的付款账期明显偏长,使得公司电线电缆业务对资金有着较大的需求;另一方面,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对资金需求较大,且随着铜材、聚乙烯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所需资金将相应增加。目前公司通过票据支付及债权融资可较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进一步增长,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或者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现金流压力,可能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3、偿债及应付票据兑付风险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23%、61.42%和60.59%。截至2023年末,因应付票据保证金等原因受限的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61,636.77万元,占货币资金账面价值的比例为47.09%。如果未来因应收账款回收率降低等因素影响公司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或者国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公司将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及应付票据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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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汇率波动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789.35万元、-4,495.86万元和-580.23万元。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结算,2022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且汇率可能受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而变化,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外币兑人民币的结算汇率出现波动,发行人将面临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万马高分子、天屹通信、万马特缆等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万马高分子、天屹通信作为社会福利企业,享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万马高分子、天屹通信、万马特缆等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起享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相关主体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6、存货跌价风险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9,578.01万元、85,802.06万元和120,332.15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8.69%、6.78%和

8.74%,金额及占比较高。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上升。未来

若市场供求情况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商誉减值风险2023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14,739.80万元,主要包括2012年发行人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万马特缆100%的股权形成的商誉29,546.01万元,2022年,公司已对万马特缆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897.98万元。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形势或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商誉存在持续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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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能否获得相关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二)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项目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要在投产后逐步体现,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是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拓展新产品、新业务的情形。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有足够的人员、技术储备及成熟的生产工艺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如在项目建设和投产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或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或产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均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行性与具体实施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浙江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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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均存在一定程度“料重工轻”的特点,其产品单价、毛利率水平、项目营运资金需求量等效益预测中的财务参数均会受到铜价、聚乙烯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影响。由于无法准确预测实际原材料价格,相关财务参数均可能较预测存在变化。若未来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公司销售渠道维护与建设不及预期等情况,将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出现实施进度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一期)和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产品领域的生产能力。尽管本次募投项目所涉的产品技术及客户渠道与现有业务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可行性论证,并就产能消化措施做了详细的计划,但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区域的开拓,且电线电缆产品产能扩充幅度较大,公司在新增产能消化方面存在一定压力。若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可能面临扩产后产能消化的风险。

(四)研发失败风险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旨在重点开展线缆材料基础性能研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缆护套料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绝缘料和屏蔽料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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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成果外溢性等特点,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需要投入较大成本,承担较大风险。因此,大部分企业研发经费主要投资于试验发展环节,其次是应用研究,只有极少量投资于基础研究。尽管公司在线缆用高分子材料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但是基础性能研究风险较高,因此,本项目存在研发失败、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五)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投入,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幅度的增加,使得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也将相应增加,公司募投项目达到生产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新增折旧、摊销占公司本募投项目预计营业收入及预计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在正常达产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7,902.27万元,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将会给公司利润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风险。若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预期经营业绩、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公司则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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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刚张珊珊傅怀全赵健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荣高珊珊徐兰芝危洪涛

_____________

李海全

全体监事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婵娟龙磊俞哲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宇恺谢辉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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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李彩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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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纪政坤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亦婷陈胜可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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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人声明本人已阅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

冯艺东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

王洪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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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张学兵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华德尤遥瑶陈郑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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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涛谢春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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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管、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落实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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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万马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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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万马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万马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万马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万马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万马股份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万马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集团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集团承诺切实履行万马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集团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集团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万马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愿意依法承担对万马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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