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与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及配套服务等协议将于2021年5月31日到期,由于办公需要,上述公司拟与公司继续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及综合配套服务协议,期限为3年,预计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254.59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及综合配套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闫禹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