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8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拟将其持有陕西燃气集团47.55%的股权划转至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该事项涉及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情况
变更前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名称 | 认缴(万元) | 持股比例 | 名称 | 认缴(万元) | 持股比例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4,023 | 52.45%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4,023 | 52.45% |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2,133.66 | 47.55% | 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 212,133.66 | 47.55%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019年9月19日,陕西省国资委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集团”)及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延长石油集团以资产置入方式向陕西燃气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延长石油集团持有陕西燃气集团52.45%的股份,成为陕西燃气集团的控股股东。
2.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陕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陕西燃气集团47.55%的股权划转至长安汇通,陕西省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陕西燃气集团股权。
3.长安汇通为陕西省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控股股东仍为陕西燃气集团。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