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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关于新增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7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与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股份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计划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的天然气管输服务合同,合同预计金额1,197.20万元,其中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预计金额150.88万元;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预计金额1,046.32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且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任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公司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形成首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决议范

围内签署合同。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毕卫、袁军旗、李宁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2020年10月31日 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额
向关联方 提供服务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输送天然气政府定价1,197.200
合 计1,197.2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安塞工业园区二期规划区
法定代表人董小永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股权比例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5.6%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7%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5%
陕西农盈金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
陕西华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5%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关联关系该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且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任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72,043.59万元,净资产236,609.56万元,营业收入182,077.57万元,净利润5,470.94万元。(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延长石油股份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输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348号)执行。

(二)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10天一预付,7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下游客户涵盖各城市天然气公司、直供用户以及运营相关供气专线的公司。延长石油股份公司为公司发展的新用户,向该用户提供管输服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将会持续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首次与延长石油股份公司签订天然气管输服务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议案审议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新用户延长石油股份公司提供管输服务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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