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英遂先生
3、会议时间:2021年3月30日下午14:00
4、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登记日:2021年3月23日(以该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地点:公司绵阳基地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利尔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28名,代表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共计2,521,57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9.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0,972.31万元和利息收入(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
同意2,521,57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利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