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转发的国家财政部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有关规定,应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所持公司7,501,272股无限售流通股从久远集团开设的股票账户变更登记至社保基金会所持股票账户。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久远集团持有公司27.3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物院间接持有公司36.54%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久远集团持有公司25.93%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物院间接持有公司35.11%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 100% |
25.93% | 9.18%% |
35.11%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 100% |
27.36% | 9.18%% |
36.54%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财政部《关于批复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划转的通知》(财资[2021]3号)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