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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0年,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10日,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二) 2020年4月23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三) 2020年8月2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年10月2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会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重大投资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审查公司财务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合理性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同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能够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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