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智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5号),川大智胜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11,171,7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28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9,999,983.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5,6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399,983.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9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44,661.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支付44,506.7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154.6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5年11月30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了定期存款专用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较低者为准),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 4,650.00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 | 39,000.00 | - |
合计 | 43,650.00 | - |
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D级飞行模拟机增购及模拟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1,400.00 | 21,400.00 | 21,596.59 | 100.92% | 2018年11月30日 | 2,965.17 | 是 | 否 | |
高精度三维全脸照相机与三维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17,600.00 | 17,600.00 | 1,310.10 | 18,593.98 | 105.65% | 2020年5月31日 | 5,777.86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 | 4,470.77 | 74.51% | -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45,000.00 | 45,000.00 | 1,310.10 | 44,661.34 | - | - | 8,743.0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或原因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