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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3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曦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情况是基于当前形势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需作特别提示的风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四)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40,787,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68,519,697.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2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0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科瑞集团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科瑞天诚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莱士中国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莱士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科瑞金鼎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莱士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同方莱士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灵璧莱士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巴林左旗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怀集浆站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龙游浆站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大华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州莱士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邦和药业"),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疆华建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海康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路医药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莱士南方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同路项目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科瑞金鼎、深圳莱士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89.7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公司发行股份收购GDS45%股权交易
基立福Grifols,S.A.
GDS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基立福国际Grifols International,S.A.
基立福全球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万丰奥威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黄凯Kieu Hoang
TommyTommy Trong Hoang
BinhBinh Hoang
TomásTomás Dagá Gelabert
DavidDavid Ian Bell
白蛋白人血白蛋白
静丙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熹丰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仁药业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易煊资本深圳易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江瑞咨询武汉江瑞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安泰仁北京宏安泰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善用宁波善用投资有限公司
富力资产北京富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正祥润生宁波正祥润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岱实业上海润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百步亭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枫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上海莱士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hanghai RAA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014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401
公司网址www.raas-corp.com
电子信箱raas@raas-corp.com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峥邱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电话021-22130888-217021-22130888-217
传真021-37515869021-37515869
电子信箱raas@raas-corp.comraas@raas-corp.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组织机构代码无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41951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上市以来无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楠、颜丽
财务顾问名称财务顾问办公地址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何修寅、王明希2020年3月10日 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2,761,682,036.392,584,983,982.366.84%1,804,235,39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23,711,055.48607,893,711.51117.75%-1,518,397,02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16,680,599.25598,142,786.84120.13%154,706,22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68,847,146.49872,694,470.4933.94%262,500,811.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275.00%-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1275.00%-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3%5.43%上升0.40个百分点-12.9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25,493,798,616.9311,853,051,145.30115.08%11,387,344,82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5,122,780,033.7311,478,696,191.66118.86%10,877,578,793.87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6,740,787,907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0.1964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31,878,768.03577,432,480.45728,754,132.75723,616,65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662,433.63386,056,414.60398,866,214.27228,125,99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564,932.05383,773,432.34376,447,398.81229,894,83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223,559.5839,151,059.23167,850,975.21453,621,552.47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18,861.193,306,366.07-720,099.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127,827.0426,543,665.2532,017,649.0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352,884.23-18,745,104.60-1,979,558,431.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781,526.73-2,031,087.19-3,809,906.49
减:所得税影响额2,112,687.62-964,971.84-278,926,472.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1,411.04287,886.70-41,072.87
合计7,030,456.239,750,924.67-1,673,103,242.5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孙公司浙江海康现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共11个品种。各公司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产品种类产品名称上海莱士郑州莱士同路生物浙江海康
白蛋白类人血白蛋白
免疫球蛋白类人免疫球蛋白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冻干静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pH4)申报中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凝血因子类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申报中
人凝血因子Ⅷ
冻干人凝血酶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产品数-7484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冻干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外用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

150mg: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300mg: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于血液制品行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整体规模行业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强化“现场管理、过程管控、对结果负责”的意识,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以生产为中心,工艺研发引领、血浆保障驱动、质量安全托底”的经营方针,坚持“以人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创造价值为核心”的价值导向,贯彻“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迈上了规模增长与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1、攻坚克难,积极调整运营策略,血浆事业稳中有进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和孙公司浙江海康拥有单采血浆站41家(含分站1家),采浆范围涵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

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全年采浆量行业领先。公司一贯严格按照业内的法律、规范及标准开展血浆采集工作,注重高效的质量管理,通过最大限度地保障供浆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原料血浆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上海莱士产品的优质性。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另辟蹊径、攻坚克难,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优化资源投入和成本结构,赋能浆站的业务及管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开拓浆站管理新模式,升级体系防风险,切实提升浆站质量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血浆事业稳中有进,公司全年采浆量达到1,200余吨。

2、整体规模行业领先,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高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3、抓重点攻难点,重塑莱士营销体系,营销工作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抓重点攻难点,成功重塑营销体系,有效开拓各产品业务长期健康发展的销售渠道和模式,实现对重点市场关键目标医院的列名和推广工作;报告期内,各品类产品业务模式趋于成熟,各产品业务进入健康发展状态,部分产品全年销售创出历史新高。

4、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整合效应持续释放

继公司成功收购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及浙江海康以来,公司在浆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规范、采购及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建立统一模式与标准,发挥业务运营层面的协同效应,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效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世界血液制品龙头基立福公司的战略并购项目圆满收官。重组的顺利完成,增厚公司的利润,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开启公司战略发展的新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与基立福签订质量协议,多领域合作拉开帷幕,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优质、高效”的传统基因,有望为公司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基立福的独家代理协议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家代理关系的确立,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

5、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为基线,围绕“以人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创造价值为核心”的经营方针,强调管理出效益,抓基础、促改善,继续积极开展变革、转型、创新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3,618.51%,主要是由于2020年3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1,766,165,808股取得GDS45%股权,并享有自GDS股权过户后按投资比例45%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变动份额。
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0.6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应收销售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2,204.32%,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定期存单。
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GDS45%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29.34亿欧洲和美国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如在测评期内实现的GDS累积EBITDA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盈利51.48%
其他情况说明2020年3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5%股权;同月,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1,766,165,808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20年3月31日,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6,740,787,907股。

法),关键生产设备主要采用进口设备,实现了电脑自动控制的管道化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以及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严守质量底线。公司海外并购重组完成后,基立福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将在多个领域展开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方案,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优质、高效”的传统基因,有望为公司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优质、安全的品牌形象

长期以来,公司产品在行业内树立起了安全、优质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获得国内消费者的信赖以及国际市场的认可。公司产品长期占据着国内血液制品的高端市场,同时公司是我国最早开拓海外市场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出口规模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在近2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公司始终如一地执行“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坚持“从人心到人心、以病患为中心”的价值观,致力于从多环节更好地服务患者。

(四)并购整合战略的成功实施

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式并购为跨越,将公司打造成为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为战略指导,进一步巩固内生式增长,深耕中国,提升企业价值,加强与并购标的在浆站管理、生产管理、采购及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地全方位、深层次整合,并利用积累的并购整合经验、丰富的外延并购资源及较强的并购重组执行力,全面推动外延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公司的主营发展尽心尽力,不断为公司在国内外血液制品行业中寻找合适的合作标的。自2016年起,控股股东通过与其他投资方共同设立境外平台进行海外血液制品企业的并购,分别于2016年8月及2018年1月完成英国BPL及德国Biotest的收购,控股股东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未来择机将 BPL、Biotest整体或相关业务、资产优先注入公司,如公司认为该资产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要求,可以主动提出放弃或不接受该资产或股权。

2020年,公司与世界血液制品龙头基立福公司的战略并购项目圆满收官,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为基立福下属子公司GDS45%的股权,重组完成后,基立福成为持有公司26.20%股份的股东。基立福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将按照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展开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方案,建立深入的独家合作关系。有望为公司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机遇,并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GDS是全球知名的血液检测仪器及试剂生产商,是全球血液核酸检测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GDS现已建立起以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检测三块业务为主的业务体系,其中核酸检测业务是血液制品生态圈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公司控制产品质量和检验产品安全的基石之一。GDS研发的 Procleix? SARS-CoV-2检测试剂已获欧盟CE认证以及美国境内紧急使用授权许可,可用于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重组的顺利完成,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扩大公司在血液制品产业链上的覆盖。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2020年,国家医药政策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动了整个医药市场的纵深发展。2020年2月《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了医保改革的总体框架,明确了医药改革的顶层设计。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国家医保谈判和药品集采,大幅降低了常用药品的药价,对传统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公司所处的血液制品行业由于其资源稀缺属性和刚性临床需求,受到上述政策影响相对较小。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广泛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发展。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及恢复期血浆等作为临床试验条件治疗方案中被推荐使用的医药产品,在疫情中得到了一定的使用,增加了患者对血液制品行业的认知度,促进了血液制品产业的发展。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市场对血液制品刚性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行业内各公司也同时加大了对各产品的学术推广和市场培育力度。血液制品迎来新一轮发展阶段。纵观2020年,血液制品行业整体呈现出需求旺盛,经营稳健的发展态势。2020年,公司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强化“现场管理、过程管控、对结果负责”的意识,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以生产为中心,工艺研发引领、血浆保障驱动、质量安全托底”的经营方针,坚持“以人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创造价值为核心”的价值导向,贯彻“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全年采浆工作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较大提升。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与世界血液制品龙头基立福公司的战略并购项目圆满收官,这也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大幅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与基立福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精神,逐步在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协同效应的产生有望为公司带来更广阔的机遇,使得公司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迈上规模增长与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一)总体经营及资产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2亿元,较上年同期25.85亿元增长6.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4亿元,较上年同期6.08亿元增长117.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94%。

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54.94亿元,较上年末总资产118.53亿元增加11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23亿元,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79亿元增加118.86%。

(二)遵循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逻辑,攻坚克难,血浆事业稳中有进

血液制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原料的特殊性和稀缺性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逻辑,单采血浆站的数量和质量是国内血液制品行业发展的核心瓶颈,公司始终坚持存量挖掘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浆站自建与扩张并举,数量与质量齐抓,积极研究落地浆量增长计划。

截至2020年底,上海莱士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41家(含分站1家),采浆范围涵

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分布区域及全年采浆量行业位居前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另辟蹊径、攻坚克难,及时调整运营策略,优化资源投入和成本结构,赋能浆站的业务及管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开拓浆站管理新模式,升级体系防风险;报告期内,采浆工作稳步开展,浆站管理稳中有进,2020年公司全年采浆量1,200余吨。

(三)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循序渐进,研发系统功能进一步延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在夯实血液制品研发的同时,开辟生物医药其他领域的研发,工艺改进循序渐进,新品开发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修构建创新研发能力;加强研发管理制度建设,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多维度穿透,升级研发体系,夯实研发传统功能,突出研发创新,把控研发的过程及里程碑管理,开展研发专题再研究再落实。报告期内,研发系统功能得到进一步延展。

(四)抓重点攻难点,重塑莱士营销体系,强化莱士品牌地位,营销工作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营销中心及时调整内部工作机制和推广模式,加强营销团队能力建设,常态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推广工作,提高公司市场声音,最小化新冠疫情对业务开展方式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制定有针对性的市场策略,集中优质资源攻坚核心学术领先地区的市场份额 ,建立与重点领域关键意见领袖(KOL)的长期合作机制,最大化公司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巩固增量突破基础;公司进一步优化集团内部商务协作机制,协同效应显著。

(五)加速推进全链条质量管理模块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实现全链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是未来制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预定的规划和设计,稳步推进质量管理各模块,如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血浆信息管理系统、文档管理系统(DMS)、仓储管理系统(WMS)、电子批记录(EBR)等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报告期内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终端产品从样品请验、样品接收、样品分发、任务指派、样品检测、数据采集到最终检验报告的审核和放行的全流程可追溯、电子化管理;实现与检测有关的各类关键质量属性数据和原始图谱的实时查询和质量统计分析,及时预警和发现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趋势,显著提升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以及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严守质量底线。

(六)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海外并购顺利收官,战略合作拉开帷幕

报告期内,公司与世界血液制品龙头基立福公司的战略并购项目圆满收官。重组的顺利完成,增厚公司的利润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开启公司战略发展的新机遇。

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为基立福下属子公司GDS45%的股权,重组完成后,基立福成为持有公司26.20%股份的股东。GDS是全球知名的血液检测仪器及试剂生产商,是全球血液核酸检测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GDS现已建立起以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检测三块业务为主的业务体系,其中核酸检测业务是血液制品生态圈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公司控制产品质量和检验产品安全的基石

之一。报告期内,GDS研发的 Procleix? SARS-CoV-2检测试剂已获得欧盟CE认证以及美国境内紧急使用授权许可,可用于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重组的顺利完成,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扩大公司在血液制品产业链上的覆盖。基立福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展开具有行业开创性和实践意义的合作方案,建立深入的独家合作关系,协同效应的产生有望为公司带来更加广阔的机遇,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基立福签订质量协议,多领域合作拉开帷幕,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优质、高效”的传统基因,有望为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1月21日,公司与基立福的独家代理协议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家代理关系的确立,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

(七)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与变革,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为基线,强调管理出效益,抓基础、促改善,积极开展变革、转型、创新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遵方针、优体系、补短板、抓基础、促改善,推进精益管理,聚焦打透生产运营中的各个触发拐点的关键环节,全面提升问题解决能力和目标管理能力;深入贯彻全面预算管理,以资源使用效率为抓手,强化成本意识,各环节全链条开展降本增效提质行动;补基础管理短板,强化“现场管理、过程管控、对结果负责”的意识,全价值链升级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落实质量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和督察机制建设,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自纠自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文件体系修订等工作;新形势新思路,持续优化营销机制建设,强化基于学术能力支撑的营销体系,打造具备短期竞争力,又具有长期发展能力的业务形态。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761,682,036.39100.00%2,584,983,982.36100.00%6.84%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2,760,687,117.7099.96%2,584,749,217.2799.99%6.81%
其他业务收入994,918.690.04%234,765.090.01%323.79%
分产品
白蛋白990,791,574.9735.88%893,179,052.2334.55%10.93%
静丙904,914,872.7332.77%810,038,292.3531.34%11.71%
其他血液制品864,980,670.0031.32%881,531,872.6934.10%-1.88%
其他业务收入994,918.690.04%234,765.090.01%323.79%
分地区
华东地区998,731,951.9336.16%948,554,477.3936.69%5.29%
华南地区652,637,398.5123.63%656,140,327.2625.38%-0.53%
华北地区682,546,964.5824.71%565,373,574.7921.87%20.72%
东北地区87,754,972.613.18%92,490,803.553.58%-5.12%
西南地区190,546,471.026.90%216,055,065.868.36%-11.81%
西北地区54,624,579.461.98%44,854,392.211.74%21.78%
出口94,839,698.283.43%61,515,341.302.38%54.17%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2,760,687,117.701,050,045,326.8661.96%6.81%13.32%-2.19%
分产品
白蛋白990,791,574.97554,739,893.5344.01%10.93%14.86%-1.92%
静丙904,914,872.73355,457,221.9060.72%11.71%12.15%-0.15%
其他血液制品864,980,670.00139,848,211.4383.83%-1.88%10.37%-1.80%
分地区
华东地区998,731,951.93387,906,661.3261.16%5.29%5.60%-0.11%
华南地区652,637,398.51260,007,475.8760.16%-0.53%5.27%-2.20%
华北地区682,546,964.58247,131,832.3163.79%20.72%42.56%-5.55%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血液制品生产、进口及销售销售量8,211,5547,710,6446.50%
生产及进口量9,237,3468,700,7606.17%
库存量5,894,3814,977,79518.41%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直接材料840,114,664.7780.00%750,744,299.8281.02%11.90%
直接人工29,887,972.192.85%29,354,610.343.17%1.82%
制造费用139,923,495.8413.32%146,534,065.7215.81%-4.51%
自产血液制品成本小计1,009,926,132.8096.17%926,632,975.88100.00%8.99%
进口血液制品成本小计40,119,194.063.82%---
其他业务成本77,804.000.01%---
合计1,050,123,130.86100.00%926,632,975.88100.00%13.33%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白蛋白直接材料443,357,058.7142.22%409,681,219.0844.21%8.22%
直接人工11,705,865.081.11%11,690,193.451.26%0.13%
制造费用59,557,775.685.67%61,611,383.686.65%-3.33%
自产白蛋白成本小计514,620,699.4749.01%482,982,796.2152.12%6.55%
进口白蛋白成本小计40,119,194.063.82%---
白蛋白成本小计554,739,893.5352.83%482,982,796.2152.12%14.86%
静丙直接材料314,575,262.5529.96%273,133,741.5329.48%15.17%
直接人工7,870,530.800.75%7,994,848.720.86%-1.55%
制造费用33,011,428.553.14%35,811,812.993.86%-7.82%
小计355,457,221.9033.85%316,940,403.2434.20%12.15%
其他血液产品直接材料82,182,343.517.83%67,929,339.217.33%20.98%
直接人工10,311,576.310.98%9,669,568.171.05%6.64%
制造费用47,354,291.614.51%49,110,869.055.30%-3.58%
小计139,848,211.4313.32%126,709,776.4313.68%10.37%
其他业务成本77,804.000.01%---
合计1,050,123,130.86100.00%926,632,975.88100.00%13.3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485,824,601.8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7.59%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216,512,759.327.84%
2第二名99,215,533.983.59%
3第三名59,331,274.232.15%
4第四名58,288,021.162.11%
5第五名52,477,013.141.90%
合计--485,824,601.8317.59%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60,550,944.0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3.4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8.94%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06,621,956.388.94%
2第二名17,365,998.101.46%
3第三名13,588,004.231.14%
4第四名12,612,980.751.06%
5第五名10,362,004.560.87%
合计--160,550,944.0213.46%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01,451,981.01240,497,538.91-16.24%-
管理费用327,527,810.27392,341,542.53-16.52%-
财务费用-33,510,295.18-23,982,370.70不适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存款利息收入大幅增加
研发费用129,692,987.55102,437,381.0026.61%-

(3)肌注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制:丰富公司生产线,2021年进行注册申报批次的生产。

同路生物:

(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的研制: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目前已注册报产,通过生产现场检查。

(2)人纤维蛋白原色谱层析工艺研究:提高产品质量,丰富公司产品线,目前已完成中试生产,病毒灭活验证中。

(3)静注巨细胞人免疫球蛋白(pH4)研究:提高公司创新能力,按新药进行研究,目前已完成前期筛浆工作,进行中试生产。

(4)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产业化研究: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完成临床试验研究,注册报产中,待生产现场检查。

(5)人凝血因子Ⅷ放大规模工艺变更:提高产品质量,提高血浆利用率,目前注册报产中。

郑州莱士:

(1)人血白蛋白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目前正处在工艺变更注册申报中。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目前正处在工艺变更注册申报中。

(3)人凝血因子VIII的研制: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线,目前已进入中试研究阶段。

(4)人纤维蛋白原的研制: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线,目前已进入中试研究阶段。

(5)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的研制: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丰富公司生产线,目前已准备进行中试研究。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制:丰富公司生产线,目前正进行所需特免浆的采集及注册申报批次产品的生产。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制:丰富公司生产线,目前正进行所需特免浆的采集及注册申报批次产品的生产。

浙江海康:

(1)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产品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种类,目前正在开展血浆免疫研究工作。

(2)人血白蛋白工艺技术和质量持续性研究: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目前开展人血白蛋白枸橼酸钠和铝残留量项目研究。

(3) 免疫球蛋白类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研究:提高产品质量和收率,目前开展工艺稳定优化、ACA检测影响因素、效价检测方法、效期延长等项目。

(4)冷沉淀调拨和相关质量研究:开展增加冷沉淀离心和PCC凝胶吸附工艺变更,为凝血因子类产品开发打下基础。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艺变更的沟通工作。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7613431.3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5.91%4.80%1.11%
研发投入金额(元)129,692,987.55102,437,381.0026.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70%3.96%0.7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69,570,745.132,769,460,177.421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0,723,598.641,896,765,706.93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8,847,146.49872,694,470.4933.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410,872.3225,224,328.858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4,140,904.67177,555,363.8526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730,032.35-152,331,035.00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34,978.071,174,517.14660.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779,608.30151,610,965.57-5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44,630.23-150,436,448.43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6,510,096.79570,580,919.07-12.98%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分配股利0.67亿元,较上期偿还

1.50亿元短期借款的现金流出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1.69亿元,与本年度净利润为13.19亿元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利润5.4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1.39亿元,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减少利润1.64亿元,三项合计影响利润2.42亿元,但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555,237,548.1137.59%主要是:(1)对联营企业GDS按投资比例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同方莱士按投资比例享有的净损益;(3)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损益;(4)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582,752.00-1.19%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减值-139,033,338.87-9.41%主要是:(1)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1,538,675.080.10%主要是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26,111,688.741.77%主要为捐赠支出。
2020年末2019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951,212,753.047.65%1,436,417,424.9812.12%-4.47%-
应收账款403,390,953.011.58%680,001,801.895.74%-4.16%-
存货2,163,135,629.988.48%1,913,233,808.2416.14%-7.66%-
投资性房地产3,075,058.170.01%--0.01%新增投资性房地产是报告期内出租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13,291,044,665.8552.13%357,429,703.273.02%49.11%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1,766,165,808股并取得GDS45%股权,随后以权益法核算。
固定资产1,123,342,604.324.41%1,079,135,622.919.10%-4.69%-
在建工程105,477,135.860.41%85,354,095.170.72%-0.31%-
短期借款7,740,706.000.03%--0.03%新增短期借款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96,348,784.000.38%173,405,282.461.46%-1.08%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母公司实现盈利,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392,704,242.901.54%17,042,076.510.14%1.40%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一年以上定期存单。
应付账款97,112,503.720.38%52,715,682.720.44%-0.06%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增加应付浆站建设工程款及材料采购款。
应付职工薪酬85,538,695.910.34%62,802,979.420.53%-0.19%-
其他应付款93,763,533.840.37%140,508,811.571.19%-0.82%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前期预提款项。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95,400,000.00-17,582,752.0018,738,930.15262,142,848.00
应收款项融资182,073,383.26-5,261,848.85176,811,534.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上述合计480,473,383.26-17,582,752.0018,738,930.15-5,261,848.85441,954,382.41
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3,263,905,218.0834,400,000.0038,457.86%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GDS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其他13,263,905,218.0845.00%定向增发基立福联营企业已交割完成-553,868,351.572020年03月13日
合计--13,263,905,218.08--------553,868,351.57---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境内外股票002085万丰奥威334,415,255.37公允价值计量295,400,000.00-17,582,752.00--18,738,930.15-7,352,884.23262,142,848.0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合计334,415,255.37-295,400,000.00-17,582,752.00--18,738,930.15-7,352,884.23262,142,848.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1、2015年01月06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
告披露日期2、2016年02月05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公告》。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1、2015年01月22日披露《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2016年02月23日披露《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5非公开发行63,872.71057,368.69024,380.2638.17%6,504.01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0
合计-63,872.71057,368.69024,380.2638.17%6,504.01-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12,888,1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66,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98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64,020万元。该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23日到账,业经大华事务所“大华验字[2015]0002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147.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72.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63,872.7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26,000.00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7,872.71万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中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26,000.00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
同路项目初始存放金额64,020.00万元中包含当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时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147.29万元(该发行费用已于2015年完成支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上海莱士母公司-7,872.717,872.71168.981,368.6917.39%----
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7,872.717,872.71168.981,368.6917.39%--
2、同路生物-56,000.0056,000.00-56,000.00100.00%--1,009.00--
1)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26,000.001,619.74-1,619.74100.00%2016年12月-
2)补充同路生物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2015年06月-
3)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24,380.26-24,380.26100.00%2016年12月-1,009.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3,872.7163,872.71168.9857,368.69---1,009.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6年11月25日与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 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119.61万元。 2015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同路项目募集资金119.6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时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2015年10月,公司以募集资金11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24,380.26-24,380.26100.00%2016年12月-1,009.00
合计-24,380.26-24,380.26---1,009.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用于加快同路生物现有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建设步伐。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 鉴于上述情况,彼时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大额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 剩余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41.79万元合计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变更郑州莱士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意见。 2016年12月12日,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及2016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n上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522.0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使用利息收入141.79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 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3日及2016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郑州莱士子公司血液制品生产100,000,000.00826,639,295.62820,148,068.57--44,083,015.34-32,522,433.44
同路生物子公司血液制品生产145,350,000.003,579,105,686.093,464,810,947.671,157,282,099.98593,804,295.31506,279,382.04
GDS参股公司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0.02美元29,304,167,612.1026,206,947,654.805,069,153,953.501,860,665,118.001,455,922,201.50

2020年,随着血液制品企业营销模式的重构逐步完成,国内主要血液制品公司主动开展有利于各类血液制品市场增长的学术推广工作,血液制品市场迎来了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对整体来看,随着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的重视和持续支持,血液制品行业处于血浆规模和产品结构并重态势,行业景气度较高,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血液制品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 “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将公司打造为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为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内生式增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全球性外延并购发展,强化并购整合力,打造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1、内生增长:坚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

坚持存量挖潜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深化智慧浆站建设,推进浆站服务模式转型,加速布局新建单采血浆站;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体系建设,加强研发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为公司价值提升夯实基础;深入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结合新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深入度,不断研究和优化公司营销体系和市场策略。

2、外延扩张:全球性整合资源,强化并购整合力,打造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从国际血液制品巨头发展历程来看,兼并收购是血液制品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路径,国家监管政策的支持及行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将进一步催生血液制品企业行业内整合。

一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聚焦公司主营发展,不断为公司在国内外血液制品行业中寻找合适的合作标的。自2016年起,控股股东通过与其他投资方共同设立境外平台进行海外血液制品企业的并购,分别于2016年8月及2018年1月完成英国BPL及德国Biotest的收购。控股股东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未来择机将 BPL、Biotest整体或相关业务、资产优先注入公司,如公司认为该资产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要求,可以主动提出放弃或不接受该资产或股权。

2020年3月,公司完成对西班牙基立福下属子公司 GDS 45%股权的收购,增强公司在血液制品产业链上的覆盖。基立福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公司与基立福签订质量协议,多领域合作拉开帷幕,以质量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联动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优质、高效”的传统基因,有望为公司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1月,公司与基立福签订的独家代理协议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家代理关系的确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未来,公司与基立福将会持续探讨和研究在更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有望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加广阔的机遇,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将公司打造为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为战略,同时做好并购后整合和协同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深入挖掘并实现并购效应及整合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打造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

(三)2021年经营计划

公司2021年度工作重点如下:

1、完善浆站质量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浆站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血浆采集目标强化浆站质量管理,完善体系建设;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标,以改善基础运营管理机制为抓手,推进浆站各项工作;以浆站站长为责任人,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保证实现浆站工作提升、确保完成全年血浆采集目标。

2、严守质量底线,打透生产运营各环节,实现精益GMP管理的新模式坚持GMP法规发展的要求,坚守“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加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快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改进速度;从人、机、料、法、环各个生产运营环节实现精益管理,将精益管理与GMP质量管理体系有机融合,实现精益GMP管理模式。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人才梯队建立,搭建系统性研发平台

持续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研发人才引进、人才资源网络和渠道的建设;做好短效和长期竞争力的结合,完善和推动研发项目系统化的过程管理,努力搭建好企业研发平台、升级研发体系。

4、以市场为导向,达成全年销售业绩为目标,不断完善莱士营销体系

基于对市场增长机会的准确把握,拆解全年销售目标,制定有针对性地市场开发策略和推广计划。优化营销中心绩效管理和客户管理系统,有策略地开展各类学术推广活动,扩大莱士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和市场份额。提升各品种/规格人血白蛋白的销售机会;提高免疫球蛋白类产品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纤维蛋白原和纤维蛋白粘合剂的市场容量,增加市场覆盖;做好人凝血酶产品的重新上市工作;同时做好凝血因子VIII的渠道管理和与关键血友病诊疗中心的合作,巩固凝血因子类产品在市场的领导地位。持续优化内部协作机制,提高与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作效率。

5、充分发挥整合优势,实现协同共赢

自公司成功收购基立福下属公司GDS45%股权后,基立福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者,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精神,与公司在生产质量规范、销售渠道等领域合作拉开帷幕,相继签订质量协议,独家代理协议,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会持续探讨和研究在更多领域开展合作,有望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加广阔的机遇,并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充分发挥整合优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分析

1、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料是健康人血浆,生产过程中虽然对原料血浆进行了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在生产工艺中加入了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和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强化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发展中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更好地做好质量保证服务。

2、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原料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及监管的加强,整个行业原料血浆供应一直以来较为紧张。2020年一季度由于疫情原因,采浆量受到一定影响,原料血浆供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加强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采取各种手段拓展浆源,努力提升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能力。

3、血浆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受外出务工收入提高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影响,单采血浆站面临供浆员流失压力。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继续优化现有的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的利用率;继续加大对献浆员的宣传力度,扩大新浆员体量,提升新浆员频次,提高老浆员留存率。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合并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及浙江海康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及浙江海康未来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控制其成本,提升效益及盈利能力,确保郑州莱士、同路生物以及浙江海康的稳定经营。

5、收购GDS45%的股权存在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2020年3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5%股权,公司对GDS并不具有控制权,但GDS的盈利情况会影响公司同期的投资收益及利润水平。

对策:根据公司与基立福签署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基立福承诺:“标的资产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如在测评期内实现的GDS累积EBITDA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进行补偿。补偿部分的金额应相当于上海莱士持有的GDS完全稀释的股份,相对于GDS全部完全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在拟出资GDS股份交割后即为45%),乘以不足部分的金额。基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年03月23日网络会议其他机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少成、郭斐、刘鹏、楼慧源、徐嘉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娜、许希晨、彭丹雪、张弘、周小波、曹燕萍;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销售、公司目前浆站及新浆源开拓情况、未来行业内采浆量趋势、重组情况、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金成;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骆莹;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梦圆;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潇;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蔚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霄音;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肖世源;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伟;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焦阳;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毛可君;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翼翔;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卢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牧;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梁静静;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启姜;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施; 碧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孙亮;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崔宁;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梁福涛;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慕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姜英出口情况、营销体系。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2020-001)
2020年03月24日网络会议其他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杜伟、甘传琦;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葛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丹霞;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徐衍鹏、池陈森;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毛丁丁;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雨婷、任绍聪;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顺、蒋秀蕾; 深圳市中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航云;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明;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姜冬青、吕真;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坤、杨桢霄、于博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销售、公司目前浆站及新浆源开拓情况、未来行业内采浆量趋势、重组情况及GDS情况、出口情况、营销体系、浆站审批情况。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2)
2020年05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施;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谢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姜英;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笑悦、袁兵兵、赵宗俊、娄圣睿、钱伟华;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延鹏;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娜 ;主要内容:公司销售、公司目前浆站及新浆源开拓情况、产品价格趋势、重组情况、核酸检测情况、营销体系、浆站审批情况。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凌静怡、熊超逸; 莫尼塔(上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张静含;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方舟;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维熙;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梁静静
2020年07月01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敏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西铭、唐亮;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松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4)
2020年07月08日网络会议其他机构Capital Research Global Investors:龚翌旸重组后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债务处理情况、重组意义、GDS业务及经营情况、公司浆站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出口情况、公司销售。公司未提供其他资料。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款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详见公司2018年5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了其应有的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2020年4月23日及2020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740,787,9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7月15日,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总股本6,740,787,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应派发现金股利67,407,879.07元(含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40,787,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68,519,697.68 元(含税)。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168,519,697.681,323,711,055.4812.73%--168,519,697.6812.73%
2019年67,407,879.07607,893,711.5111.09%--67,407,879.0711.09%
2018年--1,518,397,022.03-----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25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6,740,787,907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168,519,697.68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68,519,697.68
可分配利润(元)2,036,679,717.41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50,748,660.6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5,074,866.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413,801.89元,减去2019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67,407,879.07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6,679,717.41元(母公司报表)。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40,787,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68,519,697.6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科瑞金鼎、深圳莱士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属问题承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因同路生物及下属子公司少量辅助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为此本次交易对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 1、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为同路生物持续实际使用,同路生物对该等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因其实际使用该等房产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受到任何行政部门的处罚; 2、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完毕该等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登记事宜; 3、如因上述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房产权属问题导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将给予现金补偿。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5日至相关用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止正在履行
基立福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Grifols S.A.(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公司交易的方式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投资(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公司参与本次交易是基于本公司看好中国市场及上海莱士未来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发展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36个月内,本公司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该等承诺不排斥本公司在上海莱士发行新股时购买该等新股以维持本公司在上海莱士26.2%的持股比例。2019年11月15日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承诺人的一致行动人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努力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继续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良好运行和规范运作。 2、本承诺人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任何事项的决策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提名的董事行使提案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将与RAAS China Limited/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提名的董事进行事先充分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按该一致意见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或行使表决权。2019年07月09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1、不会主动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 2、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承诺人的一致行动人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努力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上海莱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承诺1、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5)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6)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本公司当前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3、本公司当前不存在本公司的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本公司当前不存在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纠纷的重大合同,也不存在重大偿债风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险。 5、本公司当前不存在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6、本公司当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7、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或书面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如果上述承诺不实,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莱士关于无违法违规的承诺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3、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上海莱士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 3、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4、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上述声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及遗漏之处,本人愿就上述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基立福1、除2015年,本承诺人因未及时履行经济集中的通知事项受到西班牙国家市场和竞争委员会 106,493 欧元的处罚(目前正在上诉)外,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4、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基立福主要管理人员1、本人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3、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019年03月01日-履行完毕
GDS1、本公司成立以来至今,按照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国家法律规定,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情况良好;现时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等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应予解散的情形;不存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应予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其他情形; 2、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亦未受到过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国家的重大行政、刑事处罚,以及因涉嫌犯罪被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国家的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现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等重大或有事项;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4、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5、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合法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跃文、黄凯关于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及股份减持计划相关的承诺1、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自上海莱士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减持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的,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若上海莱士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海莱士所有,赔偿因此给上海莱士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履行完毕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1、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自上海莱士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减持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的,将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若上海莱士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海莱士所有,赔偿因此给上海莱士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履行完毕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19年03月25日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履行完毕
上海莱士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自上海莱士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的(如有),本人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海莱士所有,赔偿因此给上海莱士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重组完毕期间履行完毕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条情形之承诺1、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承诺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上海莱士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并通过积极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良好沟通,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尽早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汇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上海莱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莱士《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本承诺人的董事及股东权利;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海莱士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相关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海莱士《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于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海莱士或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承诺人持有上海莱士股份及依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上海莱士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基立福1、本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其他公司及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海莱士、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相关企业,也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给予该等业务或活动任何支持。 3、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不利用上海莱士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活动。 3)如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海莱士,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 4)如上海莱士认定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相关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投资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本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上海莱士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人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承诺人在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基立福1、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时或之前,本公司将终止其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现有商业协议,并指定上市公司为本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的独家经销商。 2、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者知悉的内幕信息,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涉及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存在实质性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活动。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 郑跃文、黄凯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基立福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前 GDS 已向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属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与本公司签署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成为本公司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独家经销商;(2)本公司授予上市公司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技术(包括 NAT 技术)的使用许可;(3)本公司独家向上市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他必要服务;以及(4)本公司将协助改进上市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合规。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基立福交易对方关于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的拟出资GDS股份对应的股本金额已经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及其他影响GDS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作为GDS的股东,合法地持有拟出资GDS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本公司不存在代其他主体持有拟出资GDS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拟出资GDS股份的情形。本公司依法有权处置所持拟出资GDS股份。除为担保Grifols集团融资而在拟出资GDS股份上所设质押外,本公司依法所持拟出资GDS股份不存在其它抵押、质押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拟出资GDS股份上所设质押的解除将于拟出资GDS股份交割前的三个工作日完成。本公司同意于本次交易被提交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前,取得拟出资GDS股份上所设质押之质权人同意将拟出资GDS股份转让给上海莱士并就在拟出资GDS股份交割时解除该等质押的书面承诺。除上述情形外,在拟出资GDS股份由本公司出资至上海莱士前,本公司将确保拟出资GDS股份不发生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拟出资GDS股份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上海莱士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上海莱士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与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基立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GDS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基立福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通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股权资产交易所获得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自上述新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上述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由于上海莱士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海莱士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2019年03月25日新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正在履行
基立福业绩补偿承诺基立福承诺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等期间简称“测评期”)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该等金额简称“承诺累积EBITDA”)。在测评期内,GDS实现的累积EBITDA应不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向上海莱士补偿(“差额调整义务”),补偿部分的金额应相当于(1)上海莱士持有的GDS完全稀释的股份,相对于GDS全部完全稀释的股份的合计百分比(在拟出资GDS股份交割后即为45%),乘以(2)不足部分的金额。基立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2019年03月07日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上海莱士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手出具的承诺函1、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4、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03月25日-履行完毕
本承诺人就其与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GDS”)的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GDS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GDS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本承诺人与GDS之间的关联交易时,本承诺人将按照适用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与GDS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GDS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在此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GDS保持独立,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GDS的资金、资产,不以GDS资产为本公司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本公司将与Grifols, S.A.签署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基于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与Grifols, S.A.开展相关合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公司成为Grifols, S.A.所有生物科学和诊断产品在中国(为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的独家经销商;(2)Grifols, S.A.授予本公司在中国使用Grifols, S.A.所拥有的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技术(包括NAT技术)的使用许可;(3)Grifols, S.A.独家向本公司提供特定工程和其他必要服务;以及(4)Grifols, S.A.将协助改进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合规。2019年03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科瑞集团、科瑞天诚、莱士中国、郑跃文、黄凯避免同业竞争、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承诺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跃文与黄凯及科瑞天诚控股股东科瑞集团分别与公司签定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承诺未来不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3、股东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对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法律瑕疵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如由于灵璧莱士存在的个人集资问题对上海莱士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科瑞天诚与莱士中国将对上海莱士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2008年06月23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科瑞天诚、 莱士中国规范关联 交易承诺1、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上海莱士(含上海莱士下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将尽量减少与上海莱士发生关联交易;其与上海莱士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莱士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上海莱士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4年09月23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上海莱士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2018年04月26日2018~2020年度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差额调整义务。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本公司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解释第13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a) 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

保金、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采用新的收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b) 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c) 财会 [2020] 10号

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 [2020] 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26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楠、颜丽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张楠(1年)、颜丽(1年)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49,412.93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控股股东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50,557.03 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上海莱士于2018 年12 月20 日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 年4 月26 日才在2018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 条、第2.1 条、第2.7 条、第11.11.5 条的 规定。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1年2月22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18年12月19日,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其后,科瑞天诚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科瑞天诚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科瑞天诚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科瑞天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49,412.93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控股股东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50,557.03 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上海莱士于2018 年12 月20 日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 年4 月26 日才在2018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科瑞天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 条、第2.1 条、第2.3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4.1.6 条的规定。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科瑞天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1年2月22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RAAS China Limited控股股东2018年12月19日,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莱士中国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莱士中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49,412.93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股票被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2021年2月22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轮候冻结,控股股东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50,557.03 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上海莱士于2018 年12 月20 日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 年4 月26 日才在2018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RAAS CHINA LIMITED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 条、 第2.1 条、第2.3 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4.1.6 条的规定。17.3条、第17.4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RAAS CHINA LIMITED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陈杰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作为上海莱士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陈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条的规定
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49,412.93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控股股东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50,557.03 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上海莱士于2018 年12 月20 日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 年4 月26 日才在2018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条、第3.1.5 条、第3.1.6 条的规定,对上海莱士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1年2月22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刘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作为上海莱士董事会秘书,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刘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2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结事项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
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49,412.93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控股股东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150,557.03 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股票被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RAAS CHINA LIMITED 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 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上海莱士于2018 年12 月20 日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 年4 月26 日才在2018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1.4条、第3.1.5 条、第3.2.2 条的规定,对上海莱士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董事会秘书刘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1年2月22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瑞天诚未履行生效裁决的案件,包括申请人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家券商,及申请人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金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共四十四个案件,涉诉标的金额为47.3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瑞天诚到期未清偿债务为122.24亿元。科瑞天诚一直在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债务和解事宜,增进了大多数债权人的理解与信任,同时科瑞天诚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在2020年第三季度成立了债务委员会,并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控股股东多年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程度保证了公司的独立性、自主性;控股股东竭尽全力化解自身债务危机,上述债务问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二)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莱士中国未履行生效裁决的案件,包括执行申请人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16个进入司法执行阶段的案件,涉诉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7.75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莱士中国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为人民币85.00亿元。

莱士中国一直在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积极协商解决债务事宜,同时也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共同化解债务危机。控股股东竭尽全力化解自身债务危机,上述债务问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Biotest Pharma GmbH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购买关联人产品、商购买境外关联人商品并在境内营销和销售公司向 Biotest 购买商品的价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市场交易定价原则10,662.208.94%(23,100,000欧元,上下 25%的浮动)协议产品通过中国相关部门批准放行后,-2020年09月30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的关联公司品,再销售定价原则,Biotest 承担协议约定的必要的营销费用。安徽同路应该立刻向Biotest支付货款,但最迟应于账单日期后九十(90)日付款。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合计--10,662.208.94%(23,100,000欧元,上下 25%的浮动)-----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公司预计金额基本保持一致,亦未超过关联交易的获批额度。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不适用

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督促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Grifols,S.A.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Grifols,S.A.在交易完成后成为持有公司26.20%股份的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购买基立福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在估值报告结果的基础上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1,135,663.391,331,125.201,324,624.36发行股份-2019年03月08日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上的相关公告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不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2020年度,公司确认对GDS的投资收益5.54亿元,其他综合收益-8.86亿元,其他权益变动0.02亿元。 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向基立福发行股份购买GDS45%股权,并享有自GDS股权过户后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净资产变动份额,总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报告期末,总资产254.94亿元,较上年末总资产118.53亿元增加115.08%,其中,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32.9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2.13%,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5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2%。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基立福承诺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等期间简称“测评期”)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该等金额简称“承诺累积EBITDA”)。在测评期内,GDS实现的累积EBITDA应不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GDS的实际财务业绩及GDS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该测评期累计EBITDA不低于上述承诺。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0年,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将日常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努力回馈社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上海莱士CODcr(化学需氧量) SS(悬浮物) NH3-N(氨氮)纳管1厂区总排口80mg/L 35 mg/L 2 mg/LDB31/373-2010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同路生物COD、BOD、总磷、总氮、氨氮间歇性排放1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150mg/l350mg/l、180 mg/l、6 mg/l、35 mg/l--

2009年8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管【2009】796号。2013年4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168号。

2013年7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延长试生产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3】391号。

2015年1月,获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编号:沪环保许评【2015】28号。

2018年5月,获得《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编号:沪奉环保许管【2018】121号。

2020年8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同路生物:

2011年12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

环建审【2011】468号。

2015年5月18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环验【2015】123号文),通过了环保验收。

2017年5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进行备案,编号:合高经经贸【2017】164号。

2017年6月,编制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3月,取得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编号:环建审【2018】29号。

2020年7月,通过了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验收。

2020年8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100610306701H001V。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上海莱士:

2016年9月,公司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9月,获得奉贤区环保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02-310120-2016-037-L。

2020年9月,公司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2020年9月,获得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02-310120-2020-046-L。

同路生物:

2015年4月,公司制定了《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管理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车间、部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了指导原则及总体框架。

2015年5月,公司组织召开了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估会。

2015年7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05-2015-001-L。

2019年11月,《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修订备案,备案号:340105-2019-047-L。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上海莱士:

计划每天对公司排放废水进行取样检测一次,每年、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各一次水、气、声专项检测。

计划每年定期对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专项检测。

同路生物:

每天对公司污水自行取样进行检测;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厂区内土壤及地下水检测。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上海莱士:

每年每季度在上海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上进行公示季度自行监测的水、气、声检测数据。

同路生物:

2017年,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品车间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hfepb.gov.cn/进行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及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和审批决定的公告。

对委托第三方的水、气、声、噪音专项检测报告及时在公司网站http://www.tonorol.con/进行公开。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上海莱士:

2015年,获得《排水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P2015234号。

2017年3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7】第010号。

2018年10月,获得上海奉贤区环保局《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证明》,编号:沪奉环证【2018】第074号。

2020年4月,获得上海奉贤经济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颁发的“2019年度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2020年6月,获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P20200198。

2020年9月,公司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6072419512001V。2020年11月,公司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向上海市水务局进行备案,备案号:给水备案(水平衡)5-0764。

2020年11月,公司获得上海市节水型企业称号。同路生物:

2016年初,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并于2016年12月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评估,编号:合高清审【2016】2号。

2017年1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编号:合高环清验【2017】1号。

2018年1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环境应急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5月,荣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2018年度环境管理提升先进单位”。

(2)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郑州莱士: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300m3/d,工艺为:水解酸化+SBR反应池+消毒工艺),运行情况为连续运行。

废气:安装了一台油烟净化器对厨房油烟进行净化。每台风量为16000 m3/h,每天运行4个小时。

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和厂房屏蔽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浙江海康:

废水: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50 m3/d,工艺为:调节水解+好氧沉淀+消毒),运行情况为每天8:00-18:00

废气:动物房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排放口安装“过滤+吸附”。24小时连续运行。噪声:锅炉房、自备发电机房安装隔音装置,将噪声降至标准范围内。2019年8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锅炉排放综合治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50mg/m3以下。目前公司2吨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超出50mg/m3的排放标准,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已上报董事会审核,计划于8月份完成该项目改造。

2020年8月24日启动锅炉低氮改造,8月27日完成。9月4日经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测,显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结果为32mg/m3,符合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郑州莱士:

2012年3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意见》,编号:郑环建函【2012】22号。

2012年5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2】33号。

2012年6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初审意见》,编号:

豫环函【2012】164号。

2012年6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豫环审【2012】89号。

2013年11月,获得《关于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场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环保核查报告》,编号:豫环监总函【2013】576号。

2015年3月,获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凝血因子中试场地建设内容除外)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审查意见》,编号:郑环审【2015】181号。

2015年5月,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独立生产线和凝血因子中试产地改建项目以及质检中心及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豫环审【2015】178号。

2020年3月,编制《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3月31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监局关于《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自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郑开环安审【2020】22号。

浙江海康:

2014年8月,取得《浙江海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2014年11月,获得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编号:温鹿环建(2014)123号。

2014年12月,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编号:浙温鹿排准字第20140179号。

2016年9月,完成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017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瓶血液制品GMP升级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编号:温鹿环验(2017)10号。

2017年5月,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编号:浙CB2017A1311。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070431661XK001Z。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郑州莱士:

2016年4月,公司制定了《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12月30日签署发布《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海康:

2017年3月,公司制定了《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郑州莱士:

每天对污水自行检查一次;每10天对噪音测查一次,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水、气、声的专项检查。

浙江海康:

每半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污水检测,锅炉排放废气检测和噪音检测。

2021年1月,委托温州市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经一个月试运行,于2021年3月正式向温州市鹿城区环保部门实时上传污水在线监测数据,数据符合要求,运行正常。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浙江海康:

2016年10月,取得《温州市排污权证》,编号:温排污权证CSLC字第160116号。本次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期限至2020年。《温州市排污权证》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延期手续正在准备办理中。

2017年5月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编号:浙CB2017A1311。有效期至2020年5月3日,延期手续正在准备办理中。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郑州莱士:

2016年3月,获得“2015年度郑州市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编号:郑环文【2016】40号。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投资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

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的议案》等。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参与竞拍上海市奉贤区金海社区地块。同时拟使用自筹资金52,020.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投资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对血液制品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判断,综合考虑面临的政策、审批等诸多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对上述投资事项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态度。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工作重心聚焦于对GDS的并购重组工作,2020年3月公司才顺利完成上述并购重组事项,另外,2020年初受制于疫情因素影响,上述两个项目的开展也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2020年,针对上述项目,公司通过组成内部专家团队与外部咨询机构、设计单位进行咨询,同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后,了解到上述两个项目经初步测算对用电需求已超过目前额定供电水平;另一方面,鉴于上述项目规划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公司需与时俱进对上述项目进行充分科学论证,在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情况,适时启动并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019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中国证监会已对本次交易予以核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第N3100202000137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境外投资备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GDS45%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5%股权;同月,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1,766,165,808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20年3月31日,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6,740,787,907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

日及2020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事宜

(1)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科瑞天诚的函告,获悉基于企业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5月27日科瑞集团及宁波善用投资有限公司与各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科瑞集团将其持有的科瑞天诚20%股权转让给深圳易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1%股权转让给武汉江瑞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股权转让给北京宏安泰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善用将其持有的科瑞天诚2.25%股权转让给北京富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5%股权转让给宁波正祥润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股权转让给上海润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后,科瑞天诚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保持不变。

(2)一致行动安排

根据科瑞天诚提供的《一致行动协议》,光彩实业、易煊资本、富力资产、江瑞咨询、宏安泰仁、润岱实业、宁波善用七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各方受让科瑞天诚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2020年6月10日)起三年。上述各方合计持有科瑞天诚73.35%股权。各方达成如下一致行动安排:

1)每次就科瑞天诚有关事项进行决议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前,各方应对该次董事会或股东会就有关的审议事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

2)如各方未能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各方一致同意:

①涉及股东会表决事项,各方同意依据光彩实业所持意见,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②涉及董事会表决事项,各方保证其所提名委派的董事均应依据公司董事局主席郑跃文先生的意见进行投票。

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完成后,郑跃文及其子郑易合计间接持有科瑞天诚30%股权,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光彩实业等七方股东一致行动,如各方未能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各方一致同意涉及股东会表决事项,各方同意依据光彩实业所持意见,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涉及董事会表决事项,各方同意其提名委派的董事,依据郑跃文的意见进行投票。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完成后,科瑞天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

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该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完成后,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没有发生变化,郑跃文对上市公司实际可支配的股份比例未变化,因此无需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3)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前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Grifols S.A.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合计45%股权的交易)中,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郑跃文、黄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保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人承诺内容
科瑞天诚1、不会主动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协助或促使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2、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承诺人的一致行动人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努力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
莱士中国
郑跃文
黄凯
科瑞天诚1、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承诺人的一致行动人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努力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继续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良好运行和规范运作。 2、本承诺人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任何事项的决策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提名的董事行使提案权或作出表决的事项时,将与RAAS China Limited/其提名的董事(或科瑞天诚)进行事先充分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按该一致意见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或行使表决权。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承诺人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期间均持续有效。
莱士中国

分别对易煊资本、江瑞咨询、宏安泰仁、润岱实业代表的访谈,上述新股东知悉并认可科瑞天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支持科瑞天诚、郑跃文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义务。

2) 专项法律意见

国枫律师认为:截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影响的专项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郑跃文及其儿子合计间接持有科瑞天30%股权,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光彩实业等七方股东一致行动,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转让完成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仍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郑跃文和黄凯仍为上海莱士实际控制人。根据科瑞天诚出具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分别对科瑞天诚、郑跃文的访谈,本次股权转让后,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郑跃文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义务。根据本所律师分别对易煊资本、江瑞咨询、宏安泰仁、润岱实业代表的访谈,上述新股东知悉并认可科瑞天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支持科瑞天诚、郑跃文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义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及2020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专项意见。

4、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及进展情况

(1)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

2021年1月5日及2021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Grifols International, S.A.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基立福国际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独家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认可的其他方在指定区域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2021年产品价格及最低年度数量是以基立福国际原经销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品价格及有效采购的数量确定,预计2021年协议总金额约为282,920,000美元。以后年度产品价格及年度最低数量(该数量按照各品种总数计算,)应由双方每年以书面形式讨论并确定。上述协议双方均已完成签署并生效。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生效,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外,否则只要《战略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本协议就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期限”)。上述《独家代理协议》的签订是根据上海莱士与基立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及基立福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履行之交易行为,一方面可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履行重组相关承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莱士市场份额以及行业地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及202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进展情况

2021年2月,公司收到关于《Grifols International, S.A.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独家代理协议>之转让通知函》(“转让通知函”),该转让通知函业经基立福国际及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双方签字并盖章。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代理协议第14.2条约定,特此通知上海莱士,基立福国际已将其在代理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了其关联公司基立福全球,这是一家由Grifols, S.A.全资拥有的公司,其根据爱尔兰法律成立并存续,注册地址位于Grange Castle Business Park, Grange Castle, Clondalkin, Dublin 22, Ireland。

基立福全球将承继代理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上述转让自转让通知函出具之日起三十(30)日后生效,其余代理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保持不变,且具有完全的效力。

转让主要是因为基立福全球的工厂主要致力于中国市场。此外,基立福全球还是Grifols, S.A.全球生物科学部门的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资金、风险管理、供需计划、监督,研发和商业等职能。它还是对血浆制品成品进行标识、包装、最终处理和分配的枢纽,从而将血浆制品成品运送至Grifols, S.A.全球的商业子公司和分销网络(西班牙和美国除外)。所以基立福全球是Grifols, S.A.集团内最适合作为代理协议签约方的主体。鉴于此,自转让通知函出具之日起三十(30)日后,由基立福全球承继代理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关联交易对方由基立福国际变更为基立福全球,代理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莱士南方生产基地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及相关进展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与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上海莱士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服务于公司长远业务发展规划,保障和提升公司持续、领先的生产运营水平,公司拟在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0.00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南方总部大楼、智能化工厂、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该项目是公司进行产业结构的保障性升级调整和功能区域的创新性规划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持续、领先地生产运营水平,是公司长远业务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内生性增长坚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的内在需求,如果未来合作能够顺利推进,将为公司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暨签署<莱士南方生物制品生产基地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鉴于血液制品存量竞争、高度管控和规模化发展的产业特性,为保障和提升公司持续、领先的生产运营水平,服务于公司长远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公司“血液制品行业领先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莱士”)拟投资设立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莱士南方”),建设集莱士南方总部大楼、生产工厂、研发中心于一体的莱士南方新厂区,并在建成后,向有关部门申办生产许可证及郑州莱士文号转移等手续。鉴于原签订的《上海莱士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所涉相关项目的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签署《解除<上海莱士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之协议书》,终止原与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的《上海莱士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并由郑州莱士与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莱士南方生物制品生产基地项目框架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3月,莱士南方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郑州莱士董事会于2017年6月6日批准了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车间的工艺改造计划。2017年7月20日,郑州莱士停产,开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车间工艺改造工程,根据GMP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改造后车间需要通过确认和验证并备案,工艺优化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后,方可获得工艺优化批件。郑州莱士于2017年12月14日竣工,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定于2018年4月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目前公司各项设施改造已完成,并于2021年2月1日获得人血白蛋白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该生产线于2021年3月23日已投浆恢复生产,该批投浆及以后投浆所生产的产品均可销售。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工艺变更资料于2020年12月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受理,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下发的补充资料通知,通过补充相关资料以完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有关安全性、有效性或/和质量控制的内容。目前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正处于补充资料阶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莱士南方新厂建设尚未开工,新厂所需的土地尚未完成招拍挂流程,公司和郑州莱士仍在努力推进郑州莱士生产基地搬迁的战略规划。实施进度之所以较为缓慢,主要是因为公司尚在与政府部门沟通浆站的建设规划,公司设立新浆站的申请尚未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生产基地的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本项目是投资新建后进行异地搬迁项目,需要协调的资源及各级行政部门较多,项目各环节审批较为复杂,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有关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均可能对项目的实施及进度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

2、合同纠纷事项

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郑州莱士将所持有的广仁药业100%股权及对其债权债务以合计23,8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熹丰。为担保《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深圳熹丰将广仁药业100%的股权质押给郑州莱士。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深圳熹丰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郑州莱士支付首笔转让价款12,138.00万元,剩余11,662.00万元尚未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郑州莱士多次向深圳熹丰催收,并于2019年7月就上述剩余转让款项的支付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中院”),郑州中院已于2019年7月22日立案(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豫01民初1748号),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引导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剩余转让价款履行事宜达成和解。郑州莱士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豫01民初1748号)。

按照《民事调解书》规定,剩余转让款由人民币11,662.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深圳熹丰应按《和解协议》约定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郑州莱士支付(即2019年12月31日前深圳熹丰向郑州莱士支付人民币1,000.00万元,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款项人民币5,000.00万元),如深圳熹丰严格履行《和解协议》,郑州莱士则豁免深圳熹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所产生的全部违约金、滞纳金等。若深圳熹丰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则深圳熹丰构成严重违约,其仍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金额向郑州莱士支付剩余转让款和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可进行扣除)直至付清剩余款项;该和解事项业经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和解协议》正式生效后,深圳熹丰未按时支付第一笔款项,除加强催收外,郑州莱士于2020年1月15日专门委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向深圳熹丰发出了催收《律师函》。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到期,郑州莱士仍未收到深圳熹丰的支付款项。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0年7月22日,郑州莱士依据郑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豫01民初1748号)向郑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如下:

(1)深圳熹丰应向郑州莱士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662.00万元;

(2)深圳熹丰应向郑州莱士支付因其未按约履行协议(延迟支付款项)所产生的的滞纳金;

(3)深圳熹丰承担相关执行费用;

2020年7月30日,郑州莱士收到郑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豫01执975号,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20年9月7日,郑州莱士收到郑州中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0)豫01执975号,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郑州中院依法冻结了深圳熹丰持有的广仁药业100%(出资额1,905万元)股权,并将对上述查封的股权进行评估。

2020年9月,郑州莱士收到了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天马评估公司”)《工作联系函》,

获悉武汉天马评估公司已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了郑州中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书》(2020)豫01执975号,委托其对广仁药业的股权进行评估,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036.42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于“淘宝网-阿里拍卖”首次拍卖,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1月16日止,标的股权在2021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股权第一次拍卖已于2021年1月20日结束,竞价期间无人出价(起拍价为5,036.42万元),第一次拍卖流拍。

2021年1月21日,郑州莱士向郑州中院提交了《申请书》,申请启动第二次拍卖标的股权的程序。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止,标的股权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第二次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起拍价为4,029.136万元),第二次拍卖流拍。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郑州中院给予郑州莱士自行寻找收购标的股权方的宽限期。但截至2021年3月25日,标的股权仍然无人购买,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仍无法就标的股权抵债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郑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豫01执975号,决定终结执行程序。

目前上述合同纠纷事项尚未解决,不排除前述剩余债权最终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2019年已针对本和解事项下的债权计提了全部坏账损失,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郑州莱士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33,6500.04%1,766,165,808--108,7501,766,274,5581,768,508,20826.24%
1、其他内资持股2,233,6500.04%---108,750108,7502,342,4000.04%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2,233,6500.04%---108,750108,7502,342,4000.04%
2、外资持股--1,766,165,808---1,766,165,8081,766,165,80826.2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766,165,808---1,766,165,8081,766,165,80826.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972,388,44999.96%----108,750-108,7504,972,279,69973.76%
人民币普通股4,972,388,44999.96%----108,750-108,7504,972,279,69973.76%
三、股份总数4,974,622,099100.00%1,766,165,808--01,766,165,8086,740,787,907100.00%

有股份的108,750股计入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股)进行锁定。故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股)合计增加108,750股。详见2020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综上,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增加1,766,274,558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核准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经大华事务所验证,新增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新增股份1,766,165,808股已于2020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40,787,907股。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等文件,Grifols, S.A.该次认购的上海莱士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上海莱士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故报告期内,增加因发行新股的有限售股份数为1,766,165,808股。详见2020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核准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经大华事务所验证,新增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新增股份1,766,165,808股已于2020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40,787,907股。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等文件,Grifols, S.A.该次认购的上海莱士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上海莱士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故报告期内,增加因发行新股的有限售股份数为1,766,165,808股。详见2020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Grifols, S.A.001,766,165,8081,766,165,808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核准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 新增股份1,766,165,808股已于2020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40,787,907股。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等文件,Grifols, S.A.该次认购的上海莱士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上海莱士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故报告期内,增加因发行新股的有限售股份数为1,766,165,808股。2023年3月30日
高管锁定股(徐俊、胡维兵、刘峥、沈积慧、陆晖、宋正敏)2,233,6500108,7502,342,400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请宋正敏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正敏女士原持有上海莱士145,000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宋正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其持有股份的108,750股计入有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股)进行锁定。故报告期内,有-
限售条件股(高管锁定股)合计增加108,750股。
合计2,233,65001,766,274,5581,768,508,208--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0年3月17日7.50元/股1,766,165,8082020年3月31日1,766,165,808-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2020年3月30日

福发行股份购买GDS45%股权,并享有自GDS股权过户后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净资产变动份额,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2,36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7,98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GRIFOLS,S.A.境外法人26.20%1,766,165,8081,766,165,8081,766,165,808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13%1,356,825,353-225,704,21101,356,825,353质押1,333,099,252
冻结1,354,825,353
RAAS CHINA LIMITED境外法人13.82%931,570,376-376,103,8880931,570,376质押919,776,500
冻结920,330,600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8%228,119,16600228,119,166质押228,110,000
冻结228,119,166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04%137,826,214-72,450,0000137,826,214质押121,522,944
冻结137,826,2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1%81,775,32381,077,104081,775,323--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9%73,414,388-28,895,265073,414,388质押35,731,262
冻结34,241,22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9%73,299,24156,782,228073,299,241--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永鑫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91%61,290,000-061,290,0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成长一期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89%60,000,000-060,0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1、郑州莱士项目
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201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93,652,444股,用于收购邦和药业100.00%股权,同时向莱士中国非公开发行26,00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郑州莱士项目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93,652,444股于2014年2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新疆华建因此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新疆华建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目前承诺期已满,相关股份已实现上市流通。 2、同路项目 201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科瑞金鼎、深圳莱士等发行股份143,610,322股,用于收购同路生物89.77%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4年12月25日,公司同路项目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43,610,322股在深交所上市,科瑞金鼎、深圳莱士因此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其中科瑞金鼎、深圳莱士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目前承诺期已满,相关股份已实现上市流通。 3、GDS项目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63号),核准公司向Grifols, 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新增股份1,766,165,808股于2020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Grifols, S.A.因此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并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向前10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进行了书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6名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Grifols,S,A.、新疆华建、香港中央结算、国泰君安)的书面回函。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担任科瑞金鼎普通合伙人;深圳莱士为莱士中国的全资子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10名股东中,Grifols,S.A.为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前10名股东中,新疆华建、国泰君安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无法提供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5、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Grifols,S.A.、新疆华建、国泰君安外的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Grifols,S.A、新疆华建、国泰君安外的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公司向前10名股东是否存在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进行了书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6名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Grifols,S,A.、新疆华建、香港中央结算、国泰君安)的书面回函。核实情况如下: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金鼎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控股股东之一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公司第一大股东基立福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新疆华建、国泰君安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香港中央结算无法提供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故除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Grifols,S.A.、新疆华建、国泰君安外的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356,825,353人民币普通股1,356,825,353
RAAS CHINA LIMITED931,570,376人民币普通股931,570,376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28,119,166人民币普通股228,119,166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826,214人民币普通股137,826,2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775,323人民币普通股81,775,323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3,414,388人民币普通股73,414,38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3,299,241人民币普通股73,299,241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永鑫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1,290,000人民币普通股61,290,0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成长一期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鑫鑫向荣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6,393,027人民币普通股46,393,027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向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是否和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进行了书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6名股东(科瑞天诚、莱士中国、Grifols,S,A.、新疆华建、香港中央结算、国泰君安)的书面回函。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为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担任科瑞金鼎普通合伙人;深圳莱士为莱士中国的全资子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前10名股东中,Grifols,S.A.为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与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前10名股东中,新疆华建、国泰君安与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无法提供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5、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Grifols,S.A.、新疆华建、国泰君安外的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科瑞金鼎、深圳莱士)、Grifols,S.A、新疆华建、国泰君安外的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科瑞天诚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354,825,35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56,825,353股股份。

化解债务危机。控股股东竭尽全力化解自身债务危机,上述债务问题不会对上海莱士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外商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科瑞天诚吴旭2002年10月31日91360106742602991X
莱士中国黄凯2006年08月12日-进出口贸易。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通过与其他投资人在香港共同投资设立的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完成了对英国Bio Products Laboratory Ltd.的收购并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于2018年完成了对德国上市公司BiotestAG的公开要约收购并持有该公司普通股约89.88%,优先股约1.08%。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郑跃文本人中国
黄凯本人美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郑跃文先生现任科瑞集团、光彩实业董事长、科瑞天诚董事局主席,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江西赣商联合总会会长等职务,中非民间商会监事长等职务。 黄凯先生现任莱士中国唯一董事;美国莱士董事长、总裁等职务。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郑跃文先生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Creat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英国AIM上市公司,2014年10月股票停止交易。郑跃文先生控制的科瑞集团持有该公司52.95%股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Grifols,S.A.Raimon Grifols Roura和Victor Grifols Deu1987年6月22日119,603,705欧元基立福是全球血液制品行业的领导者,总部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1,000多名员工,产品和服务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业务主要分为: 1)生物科学——制造用于治疗用途的血浆蛋白制品,业务流程包括血浆的接收,分析,检疫,分类,级分和纯化等;并销售和分销最终产品。提供血浆产品,包括静注人免疫球蛋白(IVIG),肌注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VIII(Factor VIII),人凝血因子IX(Factor IX),α-1抗胰蛋白酶(A1PI),抗凝血酶III(ATIII)和人血白蛋白等。 2)诊断——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体外诊断产品,包括用于临床和血库实验室的分析仪器,试剂,软件和相关产品。该部门服务于献血中心、临床分析实验室和医院免疫血液学。 3)医院——制造和安装医院使用的产品,主要包括药房管理系统和设备,医院耗材等。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陈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562020年5月21日至今-----
Tommy副董事长现任542020年5月21日至今-----
徐俊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72020年5月21日至今390,200---390,200
郑跃文董事现任592020年5月21日至今-----
谭劲松独立董事现任562020年5月21日至今-----
杨翠华独立董事现任502020年5月21日至今-----
彭玲独立董事现任422020年5月21日至今-----
David董事现任672020年5月21日至今-----
Tomás董事现任652020年5月21日至今-----
胡维兵监事会主席现任572020年5月21日至今720,000---720,000
李尧监事现任582020年5月21日至今-----
Binh监事现任472020年5月21日至今-----
沈积慧副总经理现任552020年5月21日至今648,000---648,000
陆晖副总经理现任462020年5月21日至今500,000---500,000
刘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512020年5月21日至今720,000---720,000
宋正敏副总经理现任532020年5月21日至今145,000---145,000
黄凯原副董事长离任772016年04月06日2020年5月20日-----
薛镭原独立董事离任612016年04月06日2020年5月20日-----
周志平原独立董事离任632016年04月06日2020年5月20日080,000--80,000
荣旻辉原监事会主席离任532016年04月06日2020年5月20日-----
周道平原副总经理离任472016年04月06日2020年5月20日-----
合计------3,123,20080,000--3,203,200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黄凯原副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0年5月20日黄凯先生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薛镭原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5月20日薛镭先生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志平原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5月20日周志平先生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道平原副总经理任期满离任2020年5月20日周道平先生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荣旻辉原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0年5月20日荣旻辉女士因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维兵原副总经理离任2020年5月15日胡维兵先生因职务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胡维兵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0年5月21日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选举胡维兵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Tommy副董事长任免2020年5月21日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选举Tommy Trong Hoang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Tomás董事被选举2020年5月20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及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Tomás Dagá Gelabert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David董事被选举2020年5月20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及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David Ian Bell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杨翠华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5月20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及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翠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玲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5月20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及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彭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正敏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5月21日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聘请宋正敏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司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郑跃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江西赣商联合总会会长,中非民间商会监事长;现任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及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16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徐俊先生:美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博士。2000年至2003年期间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1年期间曾任美国奥克拉荷马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郑州莱士董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David Ian Bell先生:美国国籍,1954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成员,美国最高法院以及多个联邦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执业律师。曾任阿尔法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美国律师事务所Knapp, Petersen & Clarke合伙人、基立福数家关联公司董事会成员、基立福北美总法律顾问、首席创新官。现任基立福首席企业发展官兼总法律顾问; 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Tomás Dagá Gelabert先生:西班牙国籍,1956年3月出生,法学学士,巴塞罗那律师协会、马德里律师协会和国际律师协会的成员。曾任职于巴塞罗那Peat Marwick Mitchell & Co.税务部门。现任西班牙律师事务所Osborne Clarke合伙人;基立福公司的董事、董事会副秘书;基立福集团数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私人基金会Víctor Grífols i Lucas受托人、秘书;Probitas Fundación Privada基金会的受托人;Scranton Enterprises, B.V.非控股股东和创始人;2020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谭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翠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美国NationalSecurities公司经理、美林证券公司(Merrill Lynch & Co.)副总裁 、北京中科国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自2008年3月创立三江资本,现任北京三江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三江金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梧桐三江(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9年2月起兼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8266.SH)独立董事。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湖南卫视、深圳电视台主持人、编导,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财经节目制片人、总主持。现任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胡维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博士。1998年1月起任职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现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一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政协委员。2003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李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硕士;现任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Binh Hoang先生:美国国籍,1974年5月出生,硕士。现任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备任董事,KHRG,LLC首席执行官;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沈积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博士。曾任职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至2002年期间、200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博士。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公司总裁医学事务助理;2005年5月至2009年4月,博士后,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费城儿童医院血液科从事基因治疗相关工作;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研发部总监;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安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汉鼎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总裁;现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正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学士。1992年加入公司,曾任血浆筛选部经理、血浆部经理、综合业务管理部经理、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质量管理负责人。2020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郑跃文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2年10月31日-
Binh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备任董事2006年06月01日-
DavidGrifols,S.A北美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创新官;基立福首席企业发展官兼总法律顾问2003年-
TomásGrifols,S.A董事会:其他外部董事、董事会副秘书 审计委员会:非成员秘书 任命和薪酬委员会:其他外部成员2000年04月13日2023年05月24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杰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28日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03日
Tommy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首席财务官2010年01月01日
DavidAraclon Biotech, S.L董事2016年06月27日
Biomat USA, Inc.董事2004年12月16日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3年10月13日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Limited董事2016年01月14日
VCN Biosciences, S.L.董事2016年06月15日
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 Inc.董事2003年10月07日
Talecris Plasma Resources, Inc.董事2011年06月21日
Grifols Canada Ltd.董事及董事会主席2011年09月02日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USA, Inc.董事及董事会主席2014年01月27日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董事2017年01月09日
GigaGen, Inc.董事2017年07月03日
Alkahest, Inc.董事2020年12月15日
BPC Plasma,Inc董事2020年04月09日
TomásAraclon Biotech, S.L董事2018年05月31日
Biomat USA, Inc.董事2004年12月16日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3年10月13日
Grifols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ies Limited董事2016年01月14日
Kiro Grifols, S.L.董事2014年09月19日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董事2012年12月10日
Talecris Plasma Resources, Inc.董事2014年07月01日
Chiquito Acquisition Corp.董事2017年01月09日
Alkahest, Inc.董事2020年12月15日
BPC Plasma,Inc董事2020年04月09日
GCAM, Inc董事2020年10月01日
Interstate Blood Bank, Inc董事2020年07月23日
Green Cross Biotherapeuties,Inc.董事2020年10月01日
郑跃文全国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2018年03月14日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2017年11月27日
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2011年01月01日
江西赣商联合总会会长2011年01月01日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1年09月05日
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01月01日
中非民间商会监事长2012年01月01日
徐俊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03日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20年10月19日
杨翠华北京三江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03月01日
三江金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1年03月01日
梧桐三江(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2012年05月01日
三江英才(上海)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11月01日
三江联投汇(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08月01日
三江龙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06月01日
三江资本(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3年05月01日
苏州梧桐三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09月01日
南京绿叶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9年12月01日
无锡铂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02月01日
上海移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03月01日
苏州点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8月01日
微迪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06月01日
苏州蔓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3月01日
上海为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5月01日
苏州医本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8月01日
苏州天鸿盛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6月01日
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4月01日
苏州江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9月01日
南京普微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9月01日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2月01日
彭玲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01日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03月09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04月18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7月04日
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22日
谭劲松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02年07月01日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26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01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09月01日
胡维兵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1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2019年11月01日2024年10月31日
上海市奉贤区第5届政协委员2017年01月15日2022年01月14日
李尧上海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09年11月01日
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5年03月01日
上海松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6月01日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05月08日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6月26日
BinhKHRG, LLC首席执行官2015年08月01日
刘峥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08月08日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5月08日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05月03日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20年10月19日
沈积慧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7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发放标准为:

董事长、副董事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50.00万元/年;

其他董事(含独立董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20.00万元/年;

监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20.0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小组,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方案。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薪酬制度,结合2020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结果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放董、监事津贴。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的发放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超标发放的情形,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异议。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杰董事长、总经理56现任568.41
Tommy副董事长54现任43.40
徐俊董事、副总经理57现任357.32
郑跃文董事59现任23.81
谭劲松独立董事56现任23.81
杨翠华独立董事50现任13.89
彭玲独立董事42现任13.89
David董事67现任12.71
Tomás董事65现任12.71
胡维兵监事会主席57现任290.68
李尧监事58现任23.81
Binh监事47现任21.8
沈积慧副总经理55现任286.36
陆晖副总经理46现任282.91
刘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51现任305.48
宋正敏副总经理53现任196.54
黄凯原副董事长77离任24.51
薛镭原独立董事61离任9.92
周志平原独立董事63离任9.92
荣旻辉原监事会主席53离任115.21
周道平原副总经理47离任100.02
合计----2,737.11-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0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47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97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3,06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490
销售人员179
技术人员1,148
财务人员89
行政人员770
其他人员300
合计2,97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3
硕士48
本科734
大专1,291
大专以下890
合计2,976

2、薪酬政策

2020年,公司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政策制度层面保障员工收入在行业中领先的目标;通过绩效调薪、绩效奖金分配等方式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紧密挂钩,实现公司价值分配向价值创造者、高绩效员工倾斜的政策导向。除按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享受如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福利制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带薪休假、年度体检、补充医疗、补充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生日福利、丧葬金、节假日福利、家属福利、卫生补贴、员工班车、工作餐、长期员工服务荣誉等多元化的福利政策,提升员工归属感和敬业度。

3、培训计划

培训工作围绕公司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实施,以实用实效为导向。2020年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进行梳理输出学习地图,并实施岗位培训(OJT)以提升员工岗位操作技能。通过授课、外部交流、线上学习、在岗训练、一点课等多种方式,分别开设了针对一线管理者领导力的璀璨计划-EPP项目、管培生及社招新员工的彩虹计划;内训师赋能的播种计划以及针对全员的GMP知识微学习等项目,满足各层级员工学习成长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45,526.0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1,294,994.38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参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予以梳理,并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共27项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从制度体系完善上规范公司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1.71%2020年01月20日2020年01月21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75.31%2020年05月20日2020年05月21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1.85%2020年06月09日2020年06月10日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谭劲松808002
杨翠华404001
彭玲404001
薛镭404001
周志平404001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有效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两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会计专业人员)担任。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参加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出席及表决情况
四届三十四次2020-01-031、《公司内部审计部2019年度工作总结》; 2、《公司内部审计部2020年内部审计计划》; 3、《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时间的安排。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四届三十五次2020-04-101、《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2、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3、《2019年度履职情况暨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4、《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届三十六次2020-04-211、《2020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 2、《2020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四届三十七次2020-05-151、《推举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五届一次2020-08-141、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五届二次2020-09-191、《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延长经销期限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五届三次2020-10-211、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 3、《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五届四次2020-12-31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5)毕马威华振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及年审会计师本次年审工作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制作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在毕马威华振提供了2020年度初步审计结果后,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做了总结,并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决议。

2)2020年度审计工作评价

毕马威华振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

3)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续聘毕马威华振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会按照2021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薛镭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杨翠华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的规范发展,促进了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提案。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出席及表决情况
四届十次2020-01-061、《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评》; 2、《制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四届十一次2020-04-10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 2、《审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披露薪酬的情况》;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议,并出具了书面的意见。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出席及表决情况
四届三十次2020-04-10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五届一次2020-12-31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出席及表决情况
四届三次2020-04-121、《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四届四次2020-05-151、《关于建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并审查公司拟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通讯表决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3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认定标准如下:重大缺陷: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的组合,导致公司可能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控制缺陷。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认定标准如下:重大缺陷: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的组合,导致公司可能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1日
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351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楠、颜丽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9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4。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2020年12月31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的商誉账面原值合计人民币57.23亿元,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人民币4.62亿元,商誉账面净值人民币52.61亿元。 管理层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管理层聘请了外部评估机构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尤其是对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使用的折现率的估计。 由于在估计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并评价上海莱士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 ?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和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的做法,以及管理层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基于我们对上海莱士及其子公司所处行业的了解、经验和知识,参考经批准的经营计划,质疑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中的关键参数,包括未来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等;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对折现率进行了平行测算,以评价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在预计资产组折现的现金流量测算中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商誉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9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4。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对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如何变动会导致不同的结论,进而评价对关键假设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将管理层在上一年度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计和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并就识别出的任何重大差异向管理层询问原因,同时考虑相关因素是否已在本年度的预测中予以考虑; ? 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评估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收购GDS股权的交易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3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9。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2020年,上海莱士通过发行股份向Grifols, S.A.购买其下属公司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A系列普通股股权的40%)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占GDS已发行在外的B系列普通股股权的50%)的交易(以下简称“收购GDS股权”)完成交割。该交易完成后,上海莱士对GDS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于2020年12月31日,对GDS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人民币129.34亿元,其中本年度对GDS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人民币5.54亿元。 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师对于收购GDS股权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以此为基础确认对GDS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管理层对于取得GDS股权时GDS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识别,并聘请外部独立评估师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运营成本、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与收购GDS股权的交易事项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 评价与长期股权投资审批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 ?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获取上海莱士与Grifols, S.A.所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及GDS公司章程,检查收购协议及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评价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对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的评估,包括采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 通过与管理层及外部评估师访谈,检查收购协议以及查阅GDS历史财务数据,复核管理层识别GDS的可辨认资产与负债的方法与过程,评价识别出的GDS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存在性及完整性;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收购GDS股权的交易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3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9。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由于收购GDS 股权的交易较为复杂,且对GDS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识别,以及合并对价分摊过程中对GDS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评估,涉及管理层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作出的重大判断,而其假设和判断的合理性对收购GDS股权的交易的会计处理结果具有重大影响,我们将收购GDS股权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通过与历史经营结果及已获批准的财务预算进行比较,评价外部评估师评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过程中所使用的收入增长率、运营成本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外部评估师评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时所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并对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过程中所使用的折现率进行了平行测算,以检查外部评估师使用折现率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上海莱士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莱士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莱士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上海莱士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莱士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莱

士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莱士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莱士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楠(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颜丽

2021年4月21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51,212,753.041,436,417,424.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62,142,848.00295,4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03,390,953.01680,001,801.89
应收款项融资176,811,543.41182,073,383.26
预付款项36,070,351.2517,810,082.6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723,797.715,749,248.7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163,135,629.981,913,233,808.2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4,641,300.05276,549.49
流动资产合计5,012,129,176.454,530,962,299.2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291,044,665.85357,429,70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3,075,058.17
固定资产1,123,342,604.321,079,135,622.91
在建工程105,477,135.8685,354,095.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72,417,408.78183,794,898.62
开发支出
商誉5,261,085,240.835,390,765,279.60
长期待摊费用33,174,299.7732,161,887.47
递延所得税资产96,348,784.00173,405,282.46
其他非流动资产392,704,242.9017,042,076.51
非流动资产合计20,481,669,440.487,322,088,846.01
资产总计25,493,798,616.9311,853,051,145.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740,706.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97,112,503.7252,715,682.72
预收款项8,080,191.31
合同负债10,884,59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85,538,695.9162,802,979.42
应交税费35,197,829.8645,294,197.43
其他应付款93,763,533.84140,508,811.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30,237,865.06309,401,862.4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5,311,183.5740,414,409.61
递延所得税负债8,185,958.1712,134,406.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3,497,141.7452,548,816.11
负债合计363,735,006.80361,950,678.56
所有者权益:
股本6,740,787,907.004,974,622,0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558,157,973.603,059,247,244.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91,489,012.71-14,193,141.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31,643,615.26436,568,749.1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183,679,550.583,022,451,24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122,780,033.7311,478,696,191.66
少数股东权益7,283,576.4012,404,27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25,130,063,610.1311,491,100,466.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493,798,616.9311,853,051,145.3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99,129,044.48515,122,718.59
交易性金融资产262,142,848.00295,4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51,151,484.89528,105,084.10
应收款项融资104,433,748.73119,176,441.64
预付款项185,962,390.53170,493,789.53
其他应收款201,492,682.2487,536,105.5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169,974,791.141,193,301,898.0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274,286,990.012,909,136,037.4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665,344,765.177,790,721,177.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29,481,598.89437,337,439.15
在建工程19,220,837.3554,041,536.6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5,809,304.9435,435,462.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8,041,826.7614,547,913.77
递延所得税资产55,637,870.72123,813,317.11
其他非流动资产7,713,678.47
非流动资产合计21,226,536,203.838,466,610,525.25
资产总计24,500,823,193.8411,375,746,562.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740,70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6,025,958.7418,721,033.38
预收款项3,728,910.01
合同负债3,345,980.17
应付职工薪酬53,399,032.1336,237,428.93
应交税费17,263,779.4912,728,194.83
其他应付款921,693,631.991,098,874,059.1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29,469,088.521,170,289,626.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9,794,836.4213,634,324.46
递延所得税负债1,384,790.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794,836.4215,019,114.71
负债合计1,039,263,924.941,185,308,741.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6,740,787,907.004,974,622,0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043,755,017.483,544,844,288.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91,489,012.71-14,193,141.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31,825,639.72436,750,773.65
未分配利润2,036,679,717.411,248,413,80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23,461,559,268.9010,190,437,821.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500,823,193.8411,375,746,562.7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761,682,036.392,584,983,982.36
其中:营业收入2,761,682,036.392,584,983,982.3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95,647,538.251,656,573,421.12
其中:营业成本1,050,123,130.86926,632,975.8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0,361,923.7418,646,353.50
销售费用201,451,981.01240,497,538.91
管理费用327,527,810.27392,341,542.53
研发费用129,692,987.55102,437,381.00
财务费用-33,510,295.18-23,982,370.70
其中:利息费用376,158.601,690,588.85
利息收入44,114,775.8225,013,125.60
加:其他收益40,127,827.0426,543,665.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5,237,548.1117,919,673.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45,007,680.345,014,777.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582,752.00-31,65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48,777.41-56,686,434.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9,033,338.87-152,670,490.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72,625.744,073,514.3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01,807,630.75735,940,489.51
加:营业外收入1,538,675.08887,273.69
减:营业外支出26,111,688.743,685,509.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77,234,617.09733,142,254.05
减:所得税费用158,644,260.29127,218,871.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8,590,356.80605,923,382.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8,590,356.80605,923,382.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11,055.48607,893,711.51
2.少数股东损益-5,120,698.68-1,970,328.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77,295,871.711,764,666.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77,295,871.711,764,666.9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6,955.21-987,440.8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6,955.21-987,440.89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76,978,916.502,752,107.8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76,978,916.502,752,107.81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41,294,485.09607,688,049.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46,415,183.77609,658,378.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120,698.68-1,970,328.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10.12
(二)稀释每股收益0.210.1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482,784,815.361,360,153,195.86
减:营业成本581,429,017.67489,597,743.95
税金及附加6,775,659.633,294,640.77
销售费用115,387,859.34140,865,086.53
管理费用145,575,005.22217,091,645.46
研发费用72,577,302.2247,330,121.76
财务费用-483,735.79-2,469,162.25
其中:利息费用2,631,757.683,864,603.76
利息收入13,192,530.355,215,297.19
加:其他收益8,318,517.464,184,844.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5,237,548.11167,830,723.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45,007,680.345,014,777.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582,752.00-31,65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87,764.28820,500.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325,100.42-9,359,484.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68,419.91527,803.5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39,152,575.85596,797,505.96
加:营业外收入647,280.00202,489.96
减:营业外支出22,248,539.051,135,605.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17,551,316.80595,864,390.68
减:所得税费用66,802,656.1461,357,242.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50,748,660.66534,507,148.1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50,748,660.66534,507,148.1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77,295,871.711,764,666.9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6,955.21-987,440.8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6,955.21-987,440.89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76,978,916.502,752,107.8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76,978,916.502,752,107.81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73,452,788.95536,271,815.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122,575,759.292,726,084,370.5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994,985.8443,375,80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69,570,745.132,769,460,177.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26,413,921.05927,103,857.2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9,121,067.48394,805,143.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20,763,053.33204,676,039.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4,425,556.78370,180,665.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0,723,598.641,896,765,70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8,847,146.49872,694,47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912,107.775,009,831.8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469,244.2312,895,063.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029,520.327,319,433.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410,872.3225,224,328.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1,762,093.15154,835,676.69
投资支付的现金390,926,616.5821,6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85,664.1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452,194.94834,02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4,140,904.67177,555,36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730,032.35-152,331,03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740,70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272.071,174,517.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34,978.071,174,517.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779,608.301,595,083.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82.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779,608.30151,610,965.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44,630.23-150,436,448.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762,387.12653,932.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6,510,096.79570,580,919.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4,602,656.25864,021,737.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31,112,753.041,434,602,656.2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06,156,662.761,486,584,691.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35,713.867,575,08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23,992,376.621,494,159,77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4,257,403.32662,323,522.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3,041,714.55159,423,493.67
支付的各项税费37,503,436.2743,070,618.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751,688.23256,594,365.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3,554,242.371,121,412,00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0,438,134.25372,747,772.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342,107.771,009,831.8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992,160.00162,806,113.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06,687.753,192,862.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6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3,031.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040,955.52177,271,838.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218,463.4362,235,143.96
投资支付的现金146,732,316.5856,647,532.7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452,194.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402,974.95118,882,676.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62,019.4358,389,162.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740,70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272.071,174,517.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34,978.071,174,517.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242,379.887,007,960.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82.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242,379.88157,023,843.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07,401.81-155,849,325.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762,387.12653,932.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4,006,325.89275,941,541.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5,122,718.59239,181,177.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79,129,044.48515,122,718.59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059,247,244.23-14,193,141.00436,568,749.193,022,451,240.2411,478,696,191.6612,404,275.0811,491,100,466.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974,622,099.003,059,247,244.23-14,193,141.00436,568,749.193,022,451,240.2411,478,696,191.6612,404,275.0811,491,100,466.7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66,165,808.0011,498,910,729.37-877,295,871.7195,074,866.071,161,228,310.3413,644,083,842.07-5,120,698.6813,638,963,143.39
(一)综合收益总额-877,295,871.711,323,711,055.48446,415,183.77-5,120,698.68441,294,485.0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66,165,808.0011,496,912,793.5013,263,078,601.5013,263,078,601.5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766,165,808.0011,496,912,793.5013,263,078,601.5013,263,078,601.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5,074,866.07-162,482,745.14-67,407,879.07-67,407,879.07
1.提取盈余公积95,074,866.07-95,074,866.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7,407,879.07-67,407,879.07-67,407,879.07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997,935.871,997,935.871,997,935.87
四、本期期末余额6,740,787,907.0014,558,157,973.60-891,489,012.71531,643,615.264,183,679,550.5825,122,780,033.737,283,576.4025,130,063,610.13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075,635,369.61-15,957,807.92383,118,034.382,460,161,098.8010,877,578,793.8714,586,478.6710,892,165,272.54
加:会计政策变更7,847,144.747,847,144.747,847,144.74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974,622,099.003,075,635,369.61-15,957,807.92383,118,034.382,468,008,243.5410,885,425,938.6114,586,478.6710,900,012,417.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388,125.381,764,666.9253,450,714.81554,442,996.70593,270,253.05-2,182,203.59591,088,049.46
(一)综合收益总额1,764,666.92607,893,711.51609,658,378.43-1,970,328.97607,688,049.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6,388,125.38-16,388,125.38-211,874.62-16,6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6,388,125.38-16,388,125.38-211,874.62-16,600,000.00
(三)利润分配53,450,714.81-53,450,714.81
1.提取盈余公积53,450,714.81-53,450,714.8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059,247,244.23-14,193,141.00436,568,749.193,022,451,240.2411,478,696,191.6612,404,275.0811,491,100,466.74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544,844,288.11-14,193,141.00436,750,773.651,248,413,801.8910,190,437,821.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974,622,099.003,544,844,288.11-14,193,141.00436,750,773.651,248,413,801.8910,190,437,821.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66,165,808.0011,498,910,729.37-877,295,871.7195,074,866.07788,265,915.5213,271,121,447.25
(一)综合收益总额-877,295,871.71950,748,660.6673,452,788.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66,165,808.0011,496,912,793.5013,263,078,601.5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766,165,808.0011,496,912,793.5013,263,078,601.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95,074,866.07-162,482,745.14-67,407,879.07
1.提取盈余公积95,074,866.07-95,074,866.0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7,407,879.07-67,407,879.0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997,935.871,997,935.87
四、本期期末余额6,740,787,907.0015,043,755,017.48-891,489,012.71531,825,639.722,036,679,717.4123,461,559,268.90

法定代表人:陈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544,844,288.11-15,957,807.92383,300,058.84759,510,223.869,646,318,861.89
加:会计政策变更7,847,144.747,847,144.7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974,622,099.003,544,844,288.11-15,957,807.92383,300,058.84767,357,368.609,654,166,006.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64,666.9253,450,714.81481,056,433.29536,271,815.02
(一)综合收益总额1,764,666.92534,507,148.10536,271,815.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3,450,714.81-53,450,714.81
1.提取盈余公积53,450,714.81-53,450,714.8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974,622,099.003,544,844,288.11-14,193,141.00436,750,773.651,248,413,801.8910,190,437,821.6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0,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4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08年6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000万股,于2008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本相应变更为160,000,000.00元。

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股本增至人民币272,000,000.00元。

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股本增至人民币489,600,000.00元。

2014年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3号《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傅建平、肖湘阳共发行A股股份93,652,444股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莱士)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26,000,000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和2014年6月3日分别发行股份93,652,444股和26,000,000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609,252,444.00元,并分别于2014年2月20日及2014年6月10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

2014年9月10日,本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14年6月30日总股份609,252,4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1,218,504,888股,股本变更为1,218,504,888.00元。

根据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2014年9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本公司向尹军等103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126,600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1,221,631,488.00元。

2014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1373号《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通过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谢燕玲共发行A股股份143,610,322股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89.77%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发行股份143,610,322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1,365,241,810.00元,并于2014年12月22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

2015年4月22日,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888,107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并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378,129,917.00元。

2015年9月8日,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份1,378,129,9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变更为2,756,259,834股,股本变更为2,756,259,834.00元。

2015年9月28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2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共2,493,228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78元,本公司增加股本2,493,228.00元,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一次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2,758,753,062.00元,2016年1月21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股份上市流通。

2016年9月19日,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2,758,753,0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5,755,511股。

2016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17年1月23日,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2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共4,483,385.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74元,本公司增加股本4,483,385.00元,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一次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4,970,238,896元,2017年1月23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股份上市流通。

2017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共4,383,203.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71元,本公司增加股本4,383,203.00元,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一次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4,974,622,099元,2018年2月6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股份上市流通。

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此次交易通过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的反垄断审查,通过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安全审查,经国家发改委备案,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取得了核准批复文件,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境外投资备案,Grifols, S.A. (以下简称“基立福”)将Grifols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 (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 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 (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合计45%GDS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2020年3月17日,本公司向基立福发行的1,766,165,808股股票的登记申请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确认。新增股份于2020年3月31日上市详情参见附注六、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740,787,907股,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740,787,907.00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本公司属生物制药行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免类、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二。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5户,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更,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或类似权益比例)
直接间接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海南海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650100%设立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海南海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30100%设立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海南海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3,550100%设立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湖南湖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6080%设立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3080%设立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80%设立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30080%设立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50100%设立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30380%设立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陕西陕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100%设立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9880%?设立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湖北湖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5,000100%设立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江西江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设立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广东广东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设立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广东广东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设立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3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95095%设立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河南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10,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醴陵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湖南湖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5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广西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6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安徽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14,53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德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陵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宿松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舒城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乐昌市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东广东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河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庐江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商都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翁牛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东广东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2,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浙江浙江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设立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江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5,0009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文成海康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浙江浙江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2009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浙江浙江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2009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田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浙江浙江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20090%设立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安徽安徽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定安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海南海南原料血浆采集与销售1,000100%设立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安徽血液制品进口与销售900100%收购股权
莱士南方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湖南湖南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10,000100%设立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了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参见附注四、35(1)),尚未执行财政部2018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四、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将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海外联营企业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联营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四、8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附注四、19);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参见附注四、14(2)(b)) 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参见附注四、6(4))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四、13)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四、25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

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

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0、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六、3。

本公司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
第三方客户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1、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六、6。

本公司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历史上未发生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计提
其他款项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四、6进行处理。

(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参见附注四、13(3)) 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使用寿命 (年)残值率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20年4%4.80%
土地使用权50年0%2.00%
类别使用寿命 (年)?残值率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20 - 40年?4 - 10%?2.25 - 4.80%
机器设备10年?4 - 10%?9.00 - 9.60%
运输工具4 - 5年?4 - 10%?18.00 - 24.00%
电子及其他设备3 - 5年?4 - 10%?18.00 - 32.0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21。

(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6、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参见附注四、18)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7、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摊销年限 (年)
???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经营权50年 5年 2 - 20年 4 - 8年 5年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本年度内没有资本化的研发费用。

19、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四、21)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摊销期限
???
装修费?5年
租金?租赁合同年限

?

21、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投资性房地产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四、22)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2、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3、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四、9(6))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对于销售血液制品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血液制品运达客户指定仓库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

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8、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9、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的除投资性房地产 (参见附注四、14) 以外的固定资产按附注四、15(2) 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附注四、21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1、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2、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且无需列示分部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一用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的收入。

33、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本集团的主要会计估计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四、15和18)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注六、4、7、8、14以及附注十四1和2)。

34、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 (“解释第13号”)

-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a)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

合同成本、质保金、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采用新的收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c) 财会 [2020] 10号

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 [2020] 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3%,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1%,5%,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3%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5%,15%,25%

?

2、 税收优惠

(1)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税率为25%。本公司及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附属公司磐安海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

司按照销售收入的5%核定征收所得税。其他附属公司适用25%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3473,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20年度起至2022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1986,有效期三年,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自2018年度起至2020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33003014,有效期三年。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度起至2020年度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月13日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57号),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别控制的单采血浆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整为3% 。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库存现金5,005,710.09?4,660,924.07
银行存款1,946,206,029.42?1,429,941,629.84
其他货币资金1,013.53?102.34
未到期应收利息-1,814,768.73
合计1,951,212,753.04?1,436,417,424.98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2020年?2019年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投资262,142,848.00??295,400,000.00
????
合计262,142,848.00??295,400,000.00

?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

投资证券的品种投资证券的名称?年末持有数量 (股)?投资成本?年末余额?本年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
??????????
股票万丰奥威?39,960,800.00??334,415,255.37?262,142,848.00??17,582,752.00?
??????????
合计??39,960,800.00??334,415,255.37?262,142,848.00??17,582,752.00??

?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附注2020年?2019年
????
关联方十、645,020,045.8651,954,103.87
第三方451,099,014.91?717,233,026.88?
小计496,119,060.77??769,187,130.75?
减:坏账准备92,728,107.76?89,185,328.86?
????
合计403,390,953.01??680,001,801.89?

?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2020年?2019年
????
1年以内380,362,448.24??641,840,013.32
1-2年91,561,520.51??56,957,596.70
2-3年265,500.00??31,653,253.66
3年以上23,929,592.02??38,736,267.07
小计496,119,060.77??769,187,130.75
减:坏账准备92,728,107.76??89,185,328.86
????
合计403,390,953.01??680,001,801.89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3)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类别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金额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5,020,045.86??9.07??(45,020,045.86)??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51,099,014.91??90.93??(47,708,061.90)??10.58??403,390,953.01?
??????????
合计496,119,060.77 ??100.00??(92,728,107.76) ??18.69??403,390,953.01?

?

?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类别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金额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69,187,130.75?100.00?(89,185,328.86)?11.59?680,001,801.89
??????????
合计769,187,130.75?100.00?(89,185,328.86)?11.59?680,001,801.89

?

(a) 2020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名称金额计提理由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45,020,045.86?受疫情影响, 现金流紧张,还款困难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 (以下简称“美国莱士”)为本公司股东莱士中国现任唯一董事黄凯控制的公司,美国莱士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公司已于2019年11月采取措施,停止继续对美国莱士发货,并于2020年7月22日委托尚公(上海) 律师事务所向美国莱士发出了催收《律师函》,对美国莱士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下表列示了在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之外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

?2020年?2019年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380,362,448.24?(19,018,122.41)?5.00??641,840,013.32?(32,092,000.66)?5.00
1-2年46,541,474.65?(4,654,147.47)?10.00??56,957,596.70?(5,695,759.67)?10.00
2-3年265,500.00?(106,200.00)??40.00??31,653,253.66?(12,661,301.46)?40.00
3年以上23,929,592.02?(23,929,592.02)?100.00??38,736,267.07?(38,736,267.07)?100.00
????????????
合计451,099,014.91?(47,708,061.90)??769,187,130.75?(89,185,328.86)?

(4)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本年变动情况
?类别年初余额计提收回核销?其他变动年末余额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5,020,045.86-?-???-??45,020,045.86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89,185,328.86-(41,477,266.96)-??-??47,708,061.90
????
合计89,185,328.8645,020,045.86(41,477,266.96)-???-??92,728,107.76

?

2020年度,无重大单项应收账款转回或收回(2019年: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155,872,052.98??11.26??4,824,159.98?
客户247,816,575.67??9.64??2,439,314.17?
客户345,020,045.86??9.07??45,020,045.86?
客户422,186,800.00??4.47??1,109,340.00?
客户518,598,176.00??3.75??929,908.80?
??????
合计189,493,650.51??38.19??54,322,768.81?

?

4、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2020年?2019年
????
银行承兑汇票176,811,543.41??182,073,383.26
????
合计176,811,543.41??182,073,383.2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2020年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6,858,731.00

?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2020年?2019年
账龄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32,777,276.64??90.87??15,806,235.78?88.75
1至2年 (含2年)2,936,299.97??8.14??1,331,319.63?7.48
2至3年 (含3年)227,810.77??0.63??265,736.16?1.49
3年以上128,963.87??0.36?406,791.09?2.28
????????
合计36,070,351.25??100.00??17,810,082.66?100.00

?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
????
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13,899,197.7738.53

?

(3) 年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6、 其他应收款

?2020年?2019年
?????
其他应收款(1)4,723,797.71??5,749,248.77
?????
合计?4,723,797.71??5,749,248.77

?

(1)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2020年?2019年
????
1年以内3,709,515.35??4,387,783.65
1 - 2年622,777.21??1,719,556.26
2 - 3年1,330,631.25??116,945,422.78
3年以上119,473,775.64??2,703,389.31
小计125,136,699.45??125,756,152.00
减:坏账准备120,412,901.74??120,006,903.23
????
合计4,723,797.71??5,749,248.77

?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2020年?2019年
????
押金及保证金2,510,637.802,764,014.96
备用金2,046,118.081,925,848.40
血浆款1,398,007.701,398,007.70
其他2,561,935.873,048,280.94
股权转让款(注)116,620,000.00116,620,000.00
小计125,136,699.45125,756,152.00
减:坏账准备120,412,901.74120,006,903.23
合计4,723,797.715,749,248.77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0年?2019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类别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i)116,796,800.00 ??93.34 ??116,796,800.00??100.00 ??-??116,800,000.00?92.88?116,800,000.00?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ii)8,339,899.45 ??6.66 ??3,616,101.74?43.36 ??4,723,797.71??8,956,152.00?7.12?3,206,903.23?35.81?5,749,248.77
????????????????????
合计125,136,699.45 ??100.00 ??120,412,901.74 ??96.23 ??4,723,797.71??125,756,152.00?100.00?120,006,903.23?95.43?5,749,248.77

?

(i) 2020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理由:

?2020年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116,620,000.00?116,620,000.00?100.00?未按约定付款
员工借款176,800.00?176,800.00?100.00?涉及诉讼
????????
合计116,796,800.00?116,796,800.00??

?

(ii)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020年
账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3,709,515.35??185,475.88?5.00?
1-2年445,977.21??44,597.72??10.00?
2-3年1,330,631.25??532,252.50??40.00?
3年以上2,853,775.64??2,853,775.64??100.00?
??????
合计8,339,899.45??3,616,101.74???
?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年末 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16,620,000.00?3年以上?93.19(116,620,000.00)
单位1血浆款?1,398,007.70?3年以上?1.12(1,398,007.70)
单位2保证金?870,408.00?3年以内?0.70(348,163.20)
个人1备用金?381,374.75?1年以内?0.30(19,068.74)
个人2备用金?370,280.50?1年以内?0.30(18,514.03)
???????
合计??119,640,070.95???95.61(118,403,753.67)

?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存货种类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
原材料552,407,016.73??-??552,407,016.73??476,872,602.37?(4,024,217.54)?472,848,384.83
在产品702,955,385.86??(25,970,475.49)??676,984,910.37??762,488,958.58?(19,923,457.30)?742,565,501.28
库存商品933,399,341.49??(7,282,873.80)??926,116,467.69??701,971,195.87?(6,276,949.45)?695,694,246.42
低值易耗品29,904.63??-??29,904.63??63,648.91?-?63,648.91
发出商品7,597,330.56??-??7,597,330.56??2,062,026.80?-?2,062,026.80
????????????
合计2,196,388,979.27??(33,253,349.29)??2,163,135,629.98?1,943,458,432.53?(30,224,624.29)?1,913,233,808.24

?

(2)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年初余额?本年计提?本年转销?年末余额
????????
原材料4,024,217.54?1,349,026.11??(5,373,243.65)??-?
在产品19,923,457.30?6,998,033.66??(951,015.47)??25,970,475.49?
库存商品6,276,949.45?1,006,240.33??(315.98)??7,282,873.80?
????????
合计30,224,624.29?9,353,300.10??(6,324,575.10)??33,253,349.29?

?

本集团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年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存货已经报废,公司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2020年?2019年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509,678.27-
预缴税额131,621.78??276,549.49
????
合计14,641,300.05??276,549.49

?

9、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13,291,044,665.85357,429,703.27?
减:减值准备--
合计13,291,044,665.85357,429,703.27?

(2)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年初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 下确认的 投资收益/(损失)?其他 综合收益?其他 权益变动?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计提 减值准备?其他?年末余额?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联营企业?????????????????????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357,429,703.27??-??-??(8,860,671.23)?8,861,877.65??-??-???-???-???357,430,909.69??-???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注)-13,263,905,218.08-553,868,351.57(886,157,749.36)1,997,935.87-?-?-?12,933,613,756.16-??
合计357,429,703.27??13,263,905,218.08??-??545,007,680.34??(877,295,871.71)?1,997,935.87??-???-???-???13,291,044,665.85?-???

?

注: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GDS”) 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注册成立的一家从事血液检测设备和试剂生产的血液检测公司,主要生产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检测相关产品。GDS主要工厂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埃默里维尔和圣地亚哥。GDS子公司工厂主要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和毕尔巴鄂。GDS的最终控股公司为Grifols,S.A. (以下简称“基立福”)。

2020年3月,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基立福收购其持有的GDS已发行在外的40股A系列普通股 (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A系列普通股的40%) 以及已发行在外的50股B系列普通股 (占GDS已发行在外的100股B系列普通股的50%) ,合计45% GDS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出具的中联评估字[2019]第202号估值报告及中联评估字 [2019] 第1780号《估值报告》,以2018年9月30日为估值基准日,GDS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295.81亿元(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6.8792折算,GDS 100%股权的估值为43亿美元) 。在上述估值报告结果的基础上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GDS 4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263,905,218.08元。该次交易中,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766,165,808股。根据基立福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1,766,165,808新股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了包括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反垄断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等程序。2020年3

月,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GDS 45%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本公司发行的1,766,165,80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766,165,808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并于2020 年 3 月 31 日上市,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的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740,787,907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GDS 45%的股权,并向GDS 派驻两名董事,GDS成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对GDS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人民币13,263,905,218.08元。2020年3月,本公司向基立福发行股份1,766,165,808股以购买GDS部分股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人民币13,263,905,218.08元,按股份面值增加股本人民币1,766,165,808.00元,溢余部分人民币11,497,739,410.08元,扣除为发行股票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826,616.58元,产生股本溢价人民币11,496,912,793.50元,计入资本公积(参见附注六、25)。

自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本公司按照以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GDS的财务报表,经过外币报表折算后,确认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应分享的GDS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基立福承诺GDS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等期间简称“测评期”)内累积EBITDA总额将不少于13亿美元(该等金额简称“承诺累积EBITDA”)。在测评期内,GDS实现的累积EBITDA应不低于承诺累积EBITDA。如存在不足,则基立福应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本公司补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GDS的实际财务业绩及GDS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该测评期累计EBITDA不低于上述承诺。

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2020年?2019年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
?

1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937,905,739.51?629,978,884.49?51,561,246.32?222,722,269.49?1,842,168,139.81
本年增加
- 购置15,615,080.79?51,498,424.86??3,241,200.97??25,662,618.81?96,017,325.43
- 在建工程转入76,311,320.06?30,916,506.20??-??4,117,500.27??111,345,326.53?
本年减少
-处置或报废(8,790,783.87)??(15,440,963.77)??(8,385,548.42)??(7,438,126.00)??(40,055,422.06)?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165,235.64)---(5,165,235.64)
??????????
年末余额1,015,876,120.85 ??696,952,851.78 ??46,416,898.87??245,064,262.57?2,004,310,134.07?
??????????
减: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267,670,718.31?333,367,389.48?37,846,379.58?152,758,408.65?791,642,896.02
本年增加39,189,993.00??55,643,253.23?4,002,117.30 ??25,721,374.87?124,556,738.40?
本年减少
-处置或报废(4,794,453.35)??(11,991,793.77)??(6,688,967.61)??(6,798,263.73)?(30,273,478.46)?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4,958,626.21)---(4,958,626.21)
年末余额297,107,631.75?377,018,848.94?35,159,529.27??171,681,519.79?880,967,529.75?
??????????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718,768,489.10?319,934,002.84?11,257,369.60??73,382,742.78??1,123,342,604.32?
年初账面价值670,235,021.20?296,611,495.01?13,714,866.74?69,963,860.84?1,050,525,243.7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 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99,514,921.79??尚在办理?

?

1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2020年2019年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
包装车间搬迁工程项目-44,675,658.82
扎赉浆站建设工程-7,017,104.88
定安浆站建设工程-6,472,440.28
青田浆站建设工程27,185,449.007,370,031.16
叶集浆站建设工程6,705,971.9434,000.00
舒城办公楼建设工程7,288,766.0725,000.00
沂源浆站建设工程22,155,454.644,939,162.00
灵璧浆站建设工程17,701,417.06601,094.41
其他24,440,077.1514,219,603.62
??
合计105,477,135.8685,354,095.1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预算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本年转入 无形资产?其他减少?年末余额?工程累计 投入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万元?????????????????
包装车间搬迁工程项目5,500.00?44,675,658.82?-(42,170,496.82)(1,560,000.00)(945,162.00)-?100.00?100.00?自有资金
青田浆站建设工程2,900.00?7,370,031.16?19,815,417.84---27,185,449.00?77.00?85.00?自有资金
扎赉浆站建设工程1,800.00?7,017,104.88?2,052,868.75(8,755,072.38)--314,901.25?50.00?50.00?自有资金
定安浆站建设工程3,200.00?6,472,440.28?25,379,470.32(31,851,910.60)---?100.00?100.00?自有资金
沂源浆站建设工程5,000.00?4,939,162.00?20,957,644.64-(3,741,352.00)-22,155,454.64?50.00?50.00?自有资金
灵璧浆站建设工程3,000.00?601,094.41?17,100,322.65---17,701,417.06?60.00?60.00?自有资金
叶集浆站建设工程2,500.0034,000.006,671,971.94---6,705,971.9427.0030.00自有资金
舒城办公楼建设工程2,500.0025,000.007,263,766.07---7,288,766.0730.0045.00自有资金
???????????
合计??71,134,491.55?99,241,462.21(82,777,479.80)(5,301,352.00)(945,162.00)81,351,959.96??????

?

(3)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4) 年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3、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土地 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非专利 技术?经营权?合计
????????????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165,604,794.3714,934,506.269,078,848.73105,170,601.312,800,000.00297,588,750.67
本年增加
- 购置14,330,736.004,925,634.54---19,256,370.54
- 在建工程转入3,741,352.002,443,500.00---6,184.852.00
本年减少
- 处置(6,469,386.00)----(6,469,386.00)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3,890,200.06)----(3,890,200.06)
????????????
年末余额173,317,296.3122,303,640.809,078,848.73105,170,601.312,800,000.00312,670,387.15
?
减: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30,765,844.914,594,155.826,298,741.4471,901,776.53233,333.35113,793,852.05
本年计提4,167,697.403,685,031.49984,165.2419,132,375.04233,333.3528,202,602.52
本年减少
- 处置(721,724.88)----(721,724.88)
- 转至投资性房地产(1,021,751.32)----(1,021,751.32)
?
年末余额33,190,066.118,279,187.317,282,906.6891,034,151.57466,666.70140,252,978.37
?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140,127,230.2014,024,453.491,795,942.0514,136,449.742,333,333.30172,417,408.78
年初账面价值134,838,949.4610,340,350.442,780,107.2933,268,824.782,566,666.65183,794,898.62

?

14、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处置?年末余额
????????
账面原值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3,936,576,509.82?--3,936,576,509.82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1,475,750,671.94?--1,475,750,671.94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20,516,987.81?--220,516,987.81
六安市叶集区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6,412,075.47?--26,412,075.47
怀远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3,694,766.78?--23,694,766.78
淮南市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1,008,714.47?--21,008,714.47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15,485,802.32?--15,485,802.32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735,470.00?--2,735,470.00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472,958.11?--472,958.11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357,354.23?--357,354.23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86,919.37?--186,919.37
???
小计5,723,198,230.32?--5,723,198,230.32
减:减值准备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329,697,480.72100,139,846.64?-429,837,327.36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9,540,192.13-29,540,192.13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735,470.00--2,735,470.00
小计332,432,950.72129,680,038.77-462,112,989.49?
账面价值5,390,765,279.60?5,261,085,240.83

(1)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

购买郑州莱士而形成的商誉人民币1,475,750,671.94元,2014年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郑州莱士100%股权而形成,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郑州莱士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郑州莱士尚未能按之前计划完成工艺改造后的恢复生产,及新的生产基地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调整后的最近未来期间(包含自2021年至2029年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财务预算和13.81%的税前折现率预计郑州莱士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增长率。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郑州莱士资产组及对应的商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1] 第981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郑州莱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0,139,846.64元。

(2)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同路生物”)

购买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3,936,576,511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89.77%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

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期间(包含自2021年至2025年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财务预算和12.09%的税前折现率预计同路生物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增长率。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同路生物资产组及对应的商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1] 第979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同路生物资产组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3)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康生物”)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购买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而形成的商誉220,516,987.81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形成的,按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交易日应享有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本集团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期间(包含自2021年至2025年预测期)及永续期的财务预算和13.01%的税前折现率预计海康生物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永续期未考虑收入增长率。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管理层对公司和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的增量投资。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海康生物资产组及对应的商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21] 第980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本公司本年度对海康生物资产组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9,540,192.13元。

(4) 其他资产组

本公司确认的对其他单采血浆公司相关的商誉,均是按照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交易日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对于这些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依据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并采用各公司适用的税前折现率折合现值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时,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血浆采集量和管理层对其发展的预期估计各个期间的采浆量及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折旧摊销等。经测试,相关资产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5、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摊销额?年末余额
????????
装修费28,356,671.25?10,690,743.87??(8,069,722.05)??30,977,693.07?
租金2,663,643.19?1,122,516.00??(2,548,639.13)??1,237,520.06?
其他1,141,573.03?449,104.00??(631,590.39)??959,086.64?
????????
合计32,161,887.47?12,262,363.87??(11,249,951.57)??33,174,299.77?

?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0年?2019年
项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245,353,413.41??48,484,177.14??238,610,616.56?47,480,735.84
应付职工薪酬-??-??134,867.46?33,716.8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7,582,813.15??3,358,466.34??99,507,000.09?15,381,259.87
递延收益13,275,296.20??1,991,294.43??24,448,616.26?3,667,292.44
预提及其他费用51,525,613.20??7,728,841.98??63,700,578.80?9,555,086.82
未弥补亏损127,270,371.36??23,945,143.00??590,827,085.24?88,624,062.7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72,272,407.40??10,840,861.11??57,754,185.52?8,663,127.83
????????
合计527,279,914.72?96,348,784.00??1,074,982,949.93?173,405,282.4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2020年?2019年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54,573,054.47??8,185,958.17??79,081,274.50?11,862,191.19
未到期应收利息-??-??1,814,768.73?272,215.31
????????
合计54,573,054.47??8,185,958.17??80,896,043.23?12,134,406.50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2020年?2019年
????
资产减值准备1,041,506.04??806,239.82
可抵扣亏损339,394,587.01??281,983,203.21
递延收益2,241,050.93??2,331,468.89
????
合计342,677,143.98??285,120,911.92

?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下属单采血浆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主要是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可弥补亏损。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情况

年份2020年?2019年
????
2020年度-??31,615,773.86
2021年度54,127,384.61?55,150,791.36
2022年度74,056,761.80??74,056,761.80
2023年度65,219,034.43??65,219,034.43
2024年度55,940,841.76??55,940,841.76
2025年度90,050,564.41-?
合计339,394,587.01??281,983,203.21

?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2020年?2019年
????
长期资产预付款8,632,997.17??17,042,076.51
超过一年期的银行定期存款384,071,245.73-
????
合计392,704,242.90??17,042,076.51

?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定期存款主要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人民币200,000,000.00元,期限43个月,利率4.18%,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定期存款人民币120,000,000.00元,期限三年,利率3.9%,以及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定期存款人民币50,000,000.00元,期限3年,利率4.18%。

18、 短期借款

项目2020年?2019年
????
信用借款7,740,706.00???-
????
合计7,740,706.00???-?

?

本公司于2020年2月自国家开发银行借入应急类防疫借款,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治疗新冠病毒肺炎所需药物的生

产、运输和销售资金需求,合同期为一年,无担保,年利率2.06%。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该借款已全额偿还。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
????
应付材料款51,355,740.43??23,084,058.14
应付工程款34,895,370.15??21,914,614.97
应付设备款10,109,566.54??6,888,155.95
其他751,826.60??828,853.66
????
合计97,112,503.72??52,715,682.72

?

年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关联方款项。

2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62,203,250.41?420,026,684.28 ??(396,747,510.29) ??85,482,424.4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99,729.01?4,625,532.25 ??(5,168,989.75) ??56,271.51?
辞退福利-?576,862.58 ??(576,862.58) ??-?
合计62,802,979.42?425,229,079.11 ??(402,493,362.62) ??85,538,695.91?

?

(2) 短期薪酬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9,658,528.26?361,403,462.52??(337,455,983.74)??83,606,007.04
职工福利费10,632.00?24,074,915.03??(24,077,956.03)??7,591.00?
社会保险费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1,063,158.81?12,871,458.94??(13,185,708.19)??748,909.56?
工伤保险费40,831.97?66,839.40??(106,891.23)??780.14?
生育保险费100,211.45?225,417.70??(325,210.35)??418.80?
住房公积金382,321.22?17,958,031.42??(17,822,889.30)??517,463.3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44,512.85?3,374,791.64?(3,718,049.97)??601,254.52?
其他短期薪酬3,053.85?51,767.63?(54,821.48)??-?
合计62,203,250.41?420,026,684.28?(396,747,510.29)??85,482,424.40?

?

(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534,643.57?4,463,527.01?(4,944,022.96)?54,147.62
失业保险费65,085.44?162,005.24?(224,966.79)??2,123.89
????????
合计599,729.01?4,625,532.25??(5,168,989.75)??56,271.51?

?

21、 应交税费

项目2020年?2019年
????
增值税22,590,475.12?12,620,499.50
企业所得税7,795,630.71??21,603,654.23
个人所得税2,010,364.77?8,656,242.35
城市维护建设税579,442.78??577,849.63
教育费附加1,141,490.51??678,373.82
其他1,080,425.97??1,157,577.90
????
合计35,197,829.86?45,294,197.43

?

22、 其他应付款

项目2020年?2019年
????
押金及保证金4,630,720.60??5,535,189.63
业务推广费64,603,351.55?58,025,843.04
中介服务费2,538,852.7714,461,378.02
保险理赔款(注)5,811,067.76??30,842,226.61
其他16,179,541.16??31,644,174.27
????
合计93,763,533.84??140,508,811.57

?

年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6。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险理赔款余额主要系收到的因2013年10月在台风中受损固定资产的保险赔款。受台风影响停用的系闵行厂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需要经过维修后才能继续使用,未处理的资产对应的保险理赔款列示于其他应付款。

本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23、 递延收益

项目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40,414,409.61?-??(15,103,226.04)??25,311,183.57??详见下表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年初余额?本年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年末余额?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
血液制品工艺改进、生产线技术改造和GMP建设11,258,748.55?(2,890,101.80)?8,368,646.75?与资产相关?
土地出让金返还1,612,244.92?(40,816.32)?1,571,428.60?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配套资金719,223.97?(49,601.64)?669,622.33?与资产相关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资金2,659,500.00?(591,000.00)?2,068,500.00?与资产相关
高新区招商局2013年第一季度政策兑现资金4,126,500.00?(917,000.00)?3,209,500.00?与资产相关
2014年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兑现资金3,009,000.00?(612,000.00)?2,397,000.00?与资产相关
“借转补”专项资金3,271,694.50?(2,066,333.32)?1,205,361.18?与资产相关
新厂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9,444,444.39?(6,666,666.68)?2,777,777.71?与资产相关
2014年“机器换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446,666.58?(80,000.04)?366,666.54?与资产相关
2015年“机器换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499,867.46?(72,270.00)?427,597.46?与资产相关
人活化凝血因子VII浓制剂的制备和产业化1,715,575.91?(784,386.24)?931,189.67?与资产相关
2017年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计划119,000.00?(42,000.00)?77,000.00?与资产相关
2017年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计划126,000.00?(42,000.00)?84,000.00?与资产相关
研发仪器设备补助371,265.00?(42,030.00)?329,235.00?与资产相关
研发仪器设备补助374,678.33?(42,020.00)?332,658.33?与资产相关
中小锅炉提标改造专项支持资金660,000.00?(165,000.00)?495,000.00?与资产相关
????????
合计40,414,409.61?(15,103,226.04)??25,311,183.5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为本集团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本集团本年度没有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4、 股本

项目年初余额?本年发行新股?其他变动?年末余额
???附注六、9?????
1.有限售条件股份2,233,650.00?1,766,165,808.00??108,750.00 ??1,768,508,208.0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72,388,449.00?-??(108,750.00)??4,972,279,699.00?
????????
合计4,974,622,099.00?1,766,165,808.00??-??6,740,787,907.00?

?

25、 资本公积

项目附注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六、93,052,102,469.11?11,496,912,793.50??14,549,015,262.61?
其他资本公积六、97,144,775.12?1,997,935.87??9,142,710.99?
??????
合计3,059,247,244.23?11,498,910,729.37??14,558,157,973.60?

?

26、 其他综合收益

???本年发生额??
项目年初余额?本年所得 税前发生额?税后归 属于母公司?年末余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43,303.55)?(316,955.21)?(316,955.21)?(1,360,258.76)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149,837.45)?(876,978,916.50)?(876,978,916.50)?(890,128,753.9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4,193,141.00)?(877,295,871.71)?(877,295,871.71)?(891,489,012.71)

?

27、 盈余公积

项目附注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六、28436,568,749.19?95,074,866.07?531,643,615.26?

?

28、 未分配利润

项目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
年初未分配利润3,022,451,240.24??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11,055.4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5,074,866.07?母公司净利润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注)67,407,879.07??
????
年末未分配利润4,183,679,550.58??

?

注:根据2020年5月20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1元(2019:每股人民币0元),共人民币67,407,879.07元。

2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2020年?2019年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
主营业务2,760,687,117.70 ?(1,050,045,326.86)??2,584,749,217.27?(926,632,975.88)
其他业务994,918.69 ?(77,804.00)??234,765.09?-
???????
合计2,761,682,036.39 ?(1,050,123,130.86)??2,584,983,982.36?(926,632,975.88)

?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0年?2019年
产品名称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
人血白蛋白990,791,574.97 ?(554,739,893.53)??893,179,052.23?(482,982,796.21)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904,914,872.73 ?(355,457,221.90)??810,038,292.35?(316,940,403.24)
其他血液制品864,980,670.00 ?(139,848,211.43)??881,531,872.69?(126,709,776.43)
???????
合计2,760,687,117.70?(1,050,045,326.86)??2,584,749,217.27?(926,632,975.88)

?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0年?2019年
地区名称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
国内2,665,847,419.42??1,017,274,062.86??2,523,233,875.97?903,980,695.47
出口94,839,698.28??32,771,264.00??61,515,341.30?22,652,280.41
????????
合计2,760,687,117.70??1,050,045,326.86??2,584,749,217.27?926,632,975.88

?

(4) 2020年度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总额?占集团全部营业 收入的比例 (%)
????
第一名216,512,759.32??7.84?
第二名99,215,533.98??3.59?
第三名59,331,274.23??2.15?
第四名58,288,021.16??2.11?
第五名52,477,013.14??1.90?
????
合计485,824,601.83??17.59?

?

30、 税金及附加

项目2020年?2019年
????
城市维护建设税4,497,970.77 ??4,803,810.72
教育费附加5,359,158.97 ??5,255,877.21
房产税3,239,670.52 ??4,626,762.34
土地使用税1,490,786.48 ??1,876,170.76
其他5,774,337.00 ??2,083,732.47
????
合计20,361,923.74??18,646,353.50

?

31、 销售费用

项目2020年?2019年
????
业务推广费98,092,631.35??138,388,203.11
职工薪酬49,867,514.06??46,666,090.62
劳务费20,852,132.81??10,668,708.43
业务招待费13,785,268.47??16,341,025.16
运输费7,461,558.78??8,536,816.46
差旅费5,064,668.00??7,166,265.88
出口费1,907,768.22??1,719,960.57
广告费847,363.01??644,863.87
其他3,573,076.31?10,365,604.81
????
合计201,451,981.01??240,497,538.91

?

32、 管理费用

项目2020年?2019年
????
职工薪酬132,918,089.76?129,954,090.31
折旧及摊销? 58,686,567.89?56,734,049.40
中介机构费? 35,219,181.86?119,572,742.46
办公费6,996,164.83?4,177,904.53
存货报废损失?13,864,790.73?8,897,807.86
停工损失?22,818,213.26?19,898,390.35
其他?57,024,801.94?53,106,557.62
????
合计?327,527,810.27?392,341,542.53

?

33、 研发费用

项目2020年?2019年
????
物料消耗71,960,863.04??51,681,189.18
职工薪酬45,136,331.18??36,908,654.09
折旧及摊销4,413,396.86??5,274,345.26
试验检验费3,262,164.00??4,454,917.30
合作研发费750,000.00??570,000.00
其他4,170,232.47??3,548,275.17
????
合计129,692,987.55??102,437,381.00

?

34、 财务费用

项目2020年?2019年
????
利息支出376,158.60??1,690,588.85
减:利息收入44,114,775.82??25,013,125.60
汇兑损益9,945,545.17??(1,173,694.47)
其他282,776.87??513,860.52
????
合计(33,510,295.18)??(23,982,370.70)

?

35、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0年?2019年
????
政府补助40,127,827.04??26,543,665.25

?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项目 (详见附注六、23)15,103,226.04??15,219,119.58?与资产相关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成长优质奖(注)11,700,000.00??6,700,000.00?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财政增量贡献奖励1,346,9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11,977,701.00??4,624,545.67??与收益相关
??????
合计40,127,827.0426,543,665.25

注: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合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中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条扶持政策的第三条:对区内高成长性优质企业,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对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实际贡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年度获得1,170.00万元的政府补助。

36、 投资收益

项目附注2020年?2019年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益2,237,707.77?-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六、9545,007,680.34?5,014,777.98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992,160.00?12,895,063.52
其他-??9,831.88
????
合计555,237,548.11??17,919,673.38

?

3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项目2020年?2019年
????
交易性金融资产17,582,752.00??31,650,000.00?
????
合计17,582,752.00??31,650,000.00?
????
其中:因终止确认而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2,237,707.77???-?

?

38、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附注2020年?2019年
????
应收账款六、33,542,778.90??(993,605.48)?
其他应收款六、6405,998.51??57,680,039.49?
合计3,948,777.41??56,686,434.01?

?

39、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附注2020年?2019年
????
存货六、79,353,300.10?9,359,484.98?
商誉六、14129,680,038.77?143,311,005.71?
合计139,033,338.87??152,670,490.69?

?

40、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20年计入 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其他1,538,675.08 ??887,273.69 ??1,538,675.08 ?
??????
合计1,538,675.08 ??887,273.69 ??1,538,675.08 ?

?

(2) 营业外支出

项目2020年?2019年?2020年计入 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2,791,486.93767,148.272,791,486.93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791,486.93561,561.452,791,486.93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205,586.82-
对外捐赠22,640,177.301,795,667.7622,640,177.30
罚款和滞纳金160,123.34??75,161.59??160,123.34?
其他519,901.17??1,047,531.53??519,901.17?
??????
合计26,111,688.74??3,685,509.15??26,111,688.74 ?

?

4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2020年?2019年
????
当期所得税费用85,536,210.16??93,772,966.60
递延所得税费用73,108,050.13??33,445,904.91
????
合计158,644,260.29??127,218,871.51

?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
????
税前利润1,477,234,617.09??733,142,254.05?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15%计算的预期所得税221,585,192.56??109,971,338.1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091,333.64)?(6,852,962.41)?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196,576.40?1,344,054.7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82,949,976.06)??(1,206,679.0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5,528,881.00??24,673,139.7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3,111,341.56)(8,809,634.0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026,379.51)?(5,320,991.00)?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2,512,641.10??13,420,605.48?
????
本年所得税费用158,644,260.29??127,218,871.51?

?

42、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0年?2019年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323,711,055.48??607,893,711.5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6,402,996,632.00?4,974,622,099.00?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0.21?0.12?

?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20年?2019年
????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4,974,622,099??4,974,622,099
发行新股的影响1,428,374,533?-?
????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6,402,996,632??4,974,622,099

?

(2) 稀释每股收益

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等同基本每股收益。

43、 利润表补充资料

对利润表中的费用按性质分类:

项目2020年?2019年
????
营业收入2,761,682,036.39??2,584,983,982.36?
减:耗用的原材料876,728,430.92??766,420,409.17?
职工薪酬费用425,229,079.11??397,172,997.70?
折旧和摊销费用164,009,292.49?157,216,118.07?
投资收益(555,237,548.11)(17,919,673.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582,752.0031,65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3,948,777.41?56,686,434.01
资产减值损失139,033,338.87152,670,490.69
资产处置收益(972,625.74)(4,073,514.34)
其他收益(40,127,827.04)(26,543,665.25)
财务费用(33,510,295.18)???(23,982,370.70)
中介机构费?35,219,181.86?119,572,742.46
业务推广费98,092,631.35138,388,203.11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18,849,936.4723,507,291.04
税金及附加20,361,923.7418,646,353.50
停工及存货报废损失36,683,003.9928,796,198.21
其他费用53,984,353.50??30,835,478.56
??????
营业利润1,501,807,630.75???735,940,489.51

4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往来款253,377.16?1,856,531.87
银行利息收入20,186,942.52?23,547,730.12
政府补助25,024,601.00?14,791,916.65
其他1,530,065.16?3,179,628.23
????
合计46,994,985.84??43,375,806.8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业务推广费91,515,122.84?123,722,720.54
中介机构费35,689,512.17?128,301,065.87
其他费用217,220,921.77?118,156,879.43
????
合计344,425,556.78?370,180,665.84

?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中介机构费11,452,194.94-
资产处置价款-?41,023.00
工程保证金-?793,000.00
????
合计11,452,194.94?834,023.00

?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194,272.07?1,174,517.14
????
合计1,194,272.07?1,174,517.14

?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0年?2019年
????
代付股权激励税金?-?15,882.24
????
合计?-?15,882.24

?

45、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2020年?2019年
????
净利润1,318,590,356.80?605,923,382.54
加:信用减值损失3,948,777.41?56,686,434.01
资产减值损失139,033,338.87?152,670,490.69
固定资产折旧124,556,738.40?122,395,331.12
无形资产摊销28,202,602.52?26,069,651.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249,951.57?8,751,135.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972,625.74)?(4,073,514.34)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2,825,751.68?767,148.2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582,752.00?31,650,000.00
财务费用(13,608,488.98)?(137,860.30)
投资收益(555,237,548.11)?(17,919,673.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77,056,498.46?38,442,688.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948,448.33)?(4,996,783.92)
存货的减少(259,255,121.84)?(240,864,383.2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253,859,371.80??89,997,582.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4,963,239.98??7,332,84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8,847,146.49?872,694,470.49

?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项目2020年?2019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1,931,112,753.04??1,434,602,656.2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434,602,656.25?864,021,737.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6,510,096.79?570,580,919.07?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2020年?2019年
????
货币资金
其中:库存现金5,005,710.09?4,660,924.0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926,106,029.42?1,429,941,629.84
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20,100,0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013.53?102.34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1,951,212,753.04??1,434,602,656.25
减: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20,100,000.0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31,112,753.041,434,602,656.25

?

(3)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年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年末折算 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2,280,687.04??6.5249??80,130,254.87?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2,244,268.49??6.5249??79,892,627.44?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项目2020年?2019年
????
联营企业???
- 重要的联营企业12,933,613,756.16?-?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357,430,909.69357,429,703.27
????
小计13,291,044,665.85?357,429,703.27?
????
减:减值准备-??-?
????
合计13,291,044,665.85?357,429,703.27?

?

(1) 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会计处理方法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欧州和美国美国采购、制造和销售医疗及血液检测产品45.00-权益法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是在按投资时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调整后的金额。此外,下表还列示了这些财务信息按照权益法调整至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过程: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20年
???
流动资产?2,202,946,222.86
非流动资产?10,406,241,114.93
资产合计??12,609,187,337.79
流动负债?1,051,729,056.30?
非流动负债2,561,168,069.00
负债合计?3,612,897,125.30
股东权益?8,996,290,212.4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4,048,330,595.62
加:取得投资时形成的商誉8,885,280,224.34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12,933,610,819.96?
营业收入?5,069,153,953.50?
净利润?1,230,818,559.04?
其他综合收益(1,969,239,443.01)
综合收益总额1,359,023,746.54
其他权益变动4,439,857.50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 不重要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
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直接?间接?会计处理方法
????????????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 (广东) 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投资咨询服务?19.00?-?权益法
2020年2019年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57,430,909.69357,429,703.2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亏损)/利润(8,860,671.23)5,014,777.98
- 其他综合收益8,861,877.651,764,666.92
- 综合收益总额1,206.426,779,444.90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2020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项目1年内或 实时偿还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短期借款7,763,738.92?7,740,706.00?
应付账款97,112,503.72?97,112,503.72?
其他应付款93,763,533.84?93,763,533.84??
???
合计198,639,776.48?198,616,743.56?
2019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项目1年内或 实时偿还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52,715,682.72?52,715,682.72?
其他应付款140,508,811.57?140,508,811.57?
???
合计193,224,494.29?193,224,494.29?

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均为固定利率金融工具,情况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2020年?2019年
项目实际利率?金额?实际利率?金额
????????
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0.30% - 2.50%??1,946,207,042.95?0.30% - 3.98%??1,431,756,500.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3.90% - 4.18%??370,000,000.00??-??-?
????????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2.06%??(7,740,706.00)??-??-?
????????
合计??2,308,466,336.95????1,431,756,500.91

?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 本集团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 以人民币列示,以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20年?2019年
外币余额?折算人民币余额?外币余额?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美元12,280,687.04??80,130,254.87??2,553,933.48??17,816,750.74?
????????
应收账款???????
- 美元12,244,268.49?79,892,627.44?8,553,735.78??59,672,571.55?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美元24,524,955.53??160,022,882.31?11,107,669.26?77,489,322.29?

?

(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报告日中间汇率
2020年?2019年?2020年?2019年
????????
美元?6.8976??6.9122???6.5249???6.9762?

?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 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股东权益?净利润
????
2020年12月31日???
美元1,200,171.62??1,200,171.62?
????
合计1,200,171.62?1,200,171.62?
????
2019年12月31日???
美元581,169.92??581,169.92?
????
合计581,169.92?581,169.92?

?

于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5、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包括股票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的价值为人民币262,142,848.00元(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的价值为人民币295,400,000.00元)。假设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1%且其他变量不变,则相关股东权益将上升或下降人民币1,966,071.36元(2019年12月31日:上升或下降人民币2,215,500.00元),净利润上升或下降1,966,071.36元(2019年12月31日:2,215,500.00元)。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股票价格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股票价格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股票价格风险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 上述敏感性分析同时假设本集团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将根据过往与有关股票价格之相关性而发生变动,且不会因短期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导致减值。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第一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年末公允价值计量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
交易性金融资产262,142,848.00??-??-??262,142,848.00?
应收款项融资-176,811,543.41-176,811,543.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
合计262,142,848.00??176,811,543.41??3,000,000.00?441,954,391.41

?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
交易性金融资产295,400,000.00??-?-?295,4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182,073,383.26-182,073,383.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
合计295,400,000.00?182,073,383.26?3,000,000.00?480,473,383.26

?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元)?于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
基立福西班牙见 (1) 中的说明EUR119,603,705.0026.2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上海?见 (2) 中的说明?520,000,000.00?22.31%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香港?进出口贸易?HKD10,000.00?17.20%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莱士中国唯一董事黄凯控制的公司
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凯吉”)莱士中国唯一董事黄凯控制的公司
温州海螺集团有限公司(“海螺集团”)持有海康生物股权5%以上的公司
温州海螺制伞有限公司(“温州海螺”)海康生物的股东海螺集团控制的子公司
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海康生物的持股公司
Biotest AG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控制的公司
Biotest Hungaria Ltd.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控制的公司
Biotest Pharma GmbH?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控制的公司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 Inc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及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集团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2019年
??????
上海凯吉采购商品?-??304,800.00
Biotest Pharma GmbH?采购商品106,621,956.38-

?

(3)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

本集团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2019年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销售商品?-?53,361,954.75
Biotest Hungaria Ltd.销售商品?-?379,598.88

?

(4) 关联租赁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海康生物与温州海螺签订《租赁协议书》,海康生物向温州海螺租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雁荡东路318号房屋,本年租金为123,804.00元。

承租:

本集团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确认 的租赁费?2019年确认 的租赁费
??????
温州海螺房屋??123,804.00 ??123,804.00 ?
??????
合计??123,804.00 ??123,804.00 ?
项目2020年?2019年
?(万元)??(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737.112,170.09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2020年?2019年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INC.?45,020,045.86??45,020,045.86??51,954,103.87?2,597,705.19
其他应收款温州市利祥动物 实验研究所212,183.15212,183.15212,183.15212,183.15

?

应付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2019年
??????
关联方往来款海螺集团??317,000.00??319,129.93?

?

十一、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素包括:

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资本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

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保持稳定。

本集团本年度的资本管理战略与 2019 年一致,维持资产负债率水平。为了维持或调整该比例,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利润金额,增加新的借款,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负债。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0年2019年
总资产25,493,798,616.9311,853,051,145.30
总负债363,735,006.80361,950,678.56
资产负债率1.43%3.05%

2、 与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的情况如下:

(a) 根据SMC2002DB046号场地使用合同调整协议 (原合同SMC88DB02217号) 约定,公司向上海闵

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TC-1厂房西半部所占用场地,场地面积10,200平方米,场地开发费为每年每平方米3.39美金,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场地管理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0.60元,使用期限至本公司营业期满为止。

(b) 根据SMC2002DB047号场地使用合同调整协议 (原合同SMC2000DB104号) 约定,公司向上海闵

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使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C块TC-1厂房东半部标准厂房的场地,场地面积4,031.23平方米,场地开发费为每年每平方米4.33美金,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场地管理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98元,使用期限至本公司营业期满为止。

(c) 根据SMC2002DB048号场地使用合同调整协议 (原合同SMC92DB02115号) 约定,公司向上海闵

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扩大使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C块TC-1厂房东半部部分场地,场地面积2,215.77平方米,场地开发费为每年每平方米4.33美金,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场地管理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0.60元,使用期限至本公司营业期满为止。

3、 资本承担

项目2020年?2019年
????
包装车间搬迁工程项目-15,838,860.69
扎赉浆站建设工程8,930,026.3710,982,895.12
定安浆站建设工程-25,527,559.72
青田浆站建设工程1,814,551.0021,629,968.84
叶集浆站建设工程18,294,028.0624,966,000.00
舒城办公楼建设工程17,711,233.9324,975,000.00
沂源浆站建设工程24,103,193.3645,060,838.00
灵璧浆站建设工程12,298,582.9429,398,905.59
????
合计? 83,151,615.66?198,380,027.96

?

4、 经营租赁承担

除附注十二、2相关的场地使用合同外,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于12月31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
????
1年以内 (含1年)3,147,240.00?1,449,320.00
1年以上2年以内 (含2年)4,215,981.93?2,939,573.93
2年以上3年以内 (含3年)2,022,962.06?2,932,982.06
3年以上3,090,852.32?4,841,422.32
????
合计12,477,036.31??12,163,298.31

?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于2021年4月21日本公司向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5元 (含税) (2019年:每股人民币0.01元 (含税) ),共人民币168,519,697.68元 (2019年:人民币67,407,879,07元 (含税) ) 。此项提议尚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2、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

2021年1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Grifols International, S.A.(“基立福国际”)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基立福国际指定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独家经销商。2021年产品价格及最低年度数量是以基立福国际原经销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产品价格及有效采购的数量确定,预计2021年协议总金额为282,920,000.00美元。以后年度以书面形式讨论并确定。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生效。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2020年?2019年
????
关联方45,020,045.86??51,954,103.87?
第三方290,652,958.21??557,185,931.21?
小计335,673,004.07??609,140,035.08?
????
减:坏账准备84,521,519.18??81,034,950.98?
????
合计251,151,484.89??528,105,084.10?

?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2020年?2019年
????
1年以内222,009,106.37??484,318,187.65
1 - 2年89,734,305.68??54,504,858.70
2 - 3年-??31,580,721.66
3年以上23,929,592.02??38,736,267.07
小计335,673,004.07??609,140,035.08
减:坏账准备84,521,519.18??81,034,950.98
????
合计251,151,484.89??528,105,084.10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0年?2019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类别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45,020,045.86??13.41??(45,020,045.86)?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290,652,958.21?86.59??(39,501,473.32)?13.59??251,151,484.89?609,140,035.08?100.00(81,034,950.98)?13.30528,105,084.10
?????????????????
合计335,673,004.07?100.00??(84,521,519.18)?25.18??251,151,484.89?609,140,035.08?100.00(81,034,950.98)?13.30528,105,084.10

?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20年?2019年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222,009,106.37??(11,100,455.32)??5.00??484,318,187.65?(24,215,909.38)?5.00
1-2年44,714,259.82??(4,471,425.98)??10.00??54,504,858.70?(5,450,485.87)?10.00
2-3年-??-??40.00??31,580,721.66?(12,632,288.66)?40.00
3年以上23,929,592.02??(23,929,592.02)??100.00??38,736,267.07?(38,736,267.07)?100.00
????????????
合计290,652,958.21??(39,501,473.32)???609,140,035.08?(81,034,950.98)?

?

(5)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0年?2019年
?????
年初余额?81,034,950.98??81,067,407.81?
本年计提?3,468,568.20??-?
本年转回-?(32,456.83)?
?????
年末余额?84,521,519.18??81,034,950.98?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151,326,052.98??15.29??(4,596,859.98)
客户247,816,575.67??14.24??(2,439,314.17)
客户345,020,045.86??13.41??(45,020,045.86)
客户422,186,800.00??6.61??(1,109,340.00)
客户518,598,176.00??5.54??(929,908.80)
??????
合计184,947,650.51??55.09??(54,095,468.81)?

?

(7)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 其他应收款

?2020年?2019年
????
其他应收款201,492,682.24??87,536,105.54
????
合计201,492,682.24??87,536,105.54

?

(a)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2020年?2019年
????
1年以内116,931,115.18??33,342,695.77
1 - 2年30,558,385.70??30,523,157.53
2 - 3年30,404,125.20??23,755,326.14
3年以上25,480,941.46??1,795,615.32
小计203,374,567.54??89,416,794.76
减:坏账准备1,881,885.30??1,880,689.22
????
合计201,492,682.24??87,536,105.54

?

(b)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020年?2019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类别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
-无风险子公司组合201,246,858.79??98.95??-??-??201,246,858.79??86,682,858.91?96.94?-?-?86,682,858.91
-其他2,127,708.75??1.05??(1,881,885.30)??88.45??245,823.45??2,733,935.85?3.06?(1,880,689.22)?68.79?853,246.63
????????????????????
合计203,374,567.54??100.00??(1,881,885.30)??0.93??201,492,682.24??89,416,794.76?100.00?(1,880,689.22)?2.10?87,536,105.54

(c)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2020年?2019年
????
押金及保证金-??15,500.00
备用金434,801.05??694,910.62
血浆款1,398,007.70??1,398,007.70
其他294,900.00??625,517.53
应收子公司款201,246,858.79??86,682,858.91
????
小计203,374,567.54??89,416,794.76
减:坏账准备1,881,885.301,880,689.22
合计201,492,682.24?87,536,105.54

?

(d)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占年末余额 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36,100,000.00??1年以内?17.75??-?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31,210,000.00??3年以上?15.35??-?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29,640,000.00??2年以内?14.57??-?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26,908,000.00??2年以内?13.23??-?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款?20,562,128.59??3年以内?10.11??-?
??????????
合计??144,420,128.59????71.01??-?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2020年?2019年
项目附注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7,433,291,474.37??(58,991,375.05)?7,374,300,099.32??7,433,291,474.37?-?7,433,291,474.37
对联营企业投资六、913,291,044,665.85?-?13,291,044,665.85?357,429,703.27?-?357,429,703.27
????????????
合计20,724,336,140.22?(58,991,375.05)?20,665,344,765.17?7,790,721,177.64?-?7,790,721,177.64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初始投资成本?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307,810,000.00?5,307,810,000.005,307,810,000.00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1,900,000,000.00?1,841,008,624.951,900,000,000.00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34,000,000.00?34,000,000.0034,000,000.00
保康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1,240,000.00?21,240,000.0021,240,000.00
武宁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
汕尾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
陆河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9,200,000.00?19,200,000.0019,200,000.00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3,579,126.75?13,579,126.7513,579,126.75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0,814,619.79?10,814,619.7910,814,619.79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9,500,000.00?9,500,000.009,500,000.00
南宁市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4,557,460.11?4,557,460.114,557,460.11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3,800,000.00?3,800,000.003,800,000.00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3,030,960.00?3,030,960.003,030,960.00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2,584,000.00?2,584,000.002,584,000.00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1,610,541.06?1,610,541.061,610,541.06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1,564,766.66?1,564,766.661,564,766.66
?????
合计7,433,291,474.37?7,374,300,099.327,433,291,474.37

?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0年?2019年
项目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
主营业务1,482,188,718.71(580,828,097.72)1,360,153,195.86(489,597,743.95)
其他业务596,096.65??(600,919.95?)?-?-
合计1,482,784,815.36?(581,429,017.67)1,360,153,195.86(489,597,743.95)

?

(2) 主营业务 (分产品)

?2020年?2019年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人血白蛋白428,553,816.00??(304,275,755.37)??294,881,596.29?(200,227,198.76)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492,581,277.28??(202,447,193.86)??479,182,986.23?(212,237,892.04)
其他血液制品561,053,625.43??(74,105,148.49)??586,088,613.34?(77,132,653.15)
????????
合计1,482,188,718.71??(580,828,097.72)??1,360,153,195.86?(489,597,743.95)

?

(3) 主营业务 (分地区)

?2020年?2019年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国内1,387,349,020.43??(543,470,947.25)??1,298,637,854.56?(463,598,499.54)
出口94,839,698.28??(37,357,150.47)??61,515,341.30?(25,999,244.41)
????????
合计1,482,188,718.71??(580,828,097.72)??1,360,153,195.86?(489,597,743.95)

?

(4)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全部营业 收入的比例 (%)
????
客户1186,478,252.62??12.58?
客户254,482,195.92??3.68?
客户353,592,233.05??3.62?
客户451,478,616.37??3.47
客户547,615,805.00??3.21?
????
合计393,647,102.96??26.56?

?

5、 投资收益

项目附注2020年?2019年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37,707.77??-
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六、9545,007,680.34??5,014,777.98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992,160.00??12,806,113.28
其他-??9,8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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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55,237,548.11??167,830,7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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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补充资料

1、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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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1,818,861.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0,127,827.0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37,707.77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992,16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582,75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781,526.73)
小计9,174,554.89
减:所得税影响额2,112,687.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3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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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非经常性损益7,030,4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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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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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30.21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5.800.210.21

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陈杰先生签名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原文;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陈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签字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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