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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为了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关联股东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控股”)或其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关联董事连小明、汤正鹏、赵素霞、雷志刚已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威高控股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股东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名称: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18号

4、主要办公地点:威海

5、法定代表人:张华威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95.48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32175222XU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医疗器械、药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三类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生产、销售;一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塑料制品、机械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注塑模具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技术咨询;园林绿化、计算机基础软件开发;农、林、牧初级产品,纺织、服装、办公用品、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建材及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及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房产,土地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陈学利

10、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威高控股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11、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陈学利51.6973%
张华威16.6495%
周淑华9.2499%
陈林7.3997%
王毅4.7265%
威海市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18%
苗延国2.7753%

(二)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19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045,330
净利润171,78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6,184,239
负债总额3,641,997
股东权益总额2,542,242

(三)威高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威高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高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公司向威高控股或其子公司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3、借款利息:按银行相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按实际发生金额和占用时间分段计息。

4、使用及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可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循环使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主要是为了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资金来源

本次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威高控股或其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高控股及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共计1.2亿元。除上述交易外,从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威高控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未发现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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