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盛新锂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属锂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

采购金属锂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锂业”)拟向四川柯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艾科技”)采购金属锂生产设备,采购金额为人民币892.74万元。

2、盛威锂业的总经理周建先生系柯艾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鑫柯瑞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盛威锂业15%股权,周建先生持有四川鑫柯瑞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2%股权且为其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柯艾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柯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1栋1楼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86470340D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刘敏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冶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周建持有其66%的股权,刘敏持有其34%的股权;刘敏为周建配偶,周建为柯艾科技实际控制人。

2、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柯艾科技总资产为639.90万元,净资产为209.1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86万元、净利润为26.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盛威锂业的总经理周建先生系柯艾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鑫柯瑞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盛威锂业15%股权,周建先生持有四川鑫柯瑞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2%股权且为其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柯艾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艾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威锂业从柯艾科技采购金属锂生产设备,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将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柯艾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高温蒸馏设备、挤压机、除湿机、挤压手套箱等金属锂生产设备。

2、采购金额

本次设备采购金额为人民币892.74万元。

3、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设备制作完毕,在发货前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待设备物流到货并通过甲方通电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10%,质量保证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已处理完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4、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威锂业计划建设年产1,000吨金属锂项目,其中一期600吨/年金属锂项目首组150吨产能已于2020年9月建成,目前正在积极建设剩余产能。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盛威锂业产能建设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柯艾科技(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无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系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生产设备系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