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2021年6月1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杨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杨鑫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