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2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且要求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在2021年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因关注函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6月11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