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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比例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金会递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因基金会资金需求,基金会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9,334,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后,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名称: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 张荣

3、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33300005018835938

4、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5、注册资金: 1,000万

6、业务范围:扶贫:困难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救灾: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事件救助。助学:贫困学生资助培养。助孤:孤儿资助培养。助残:自闭症、听障等残障群体救助。大病救助:因疑难杂症、大病急病造成经济致困的救助。抚老:孤寡老人赡养,敬老孝老事业的参与支持。

7、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诸暨市海亮医疗救助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大宗交易2021年12月24日39,334,7262%

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无限售条件股份100,408,2005.14%61,073,4743.11%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5月27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部本由2020年1月14日的1,952,107,432股,增加至权益变动日的1,966,736,307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952,107,432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2021年12月2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966,736,307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基金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基金会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金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权益变动的书面通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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