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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18,790,523.04         2,640,775,744.80                        -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198,613.51          104,132,063.38                        1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9,481,543.79          101,255,890.75                         8.1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3,000,570.60          233,737,210.37                       -229.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44                    0.0673                      1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44                    0.0673                      1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9%                    3.55%                        -0.0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172,812,140.38         8,216,462,209.84                       1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67,981,510.26         3,242,348,871.61                        3.8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7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9,749.3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162.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562,166.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3,912.82
合计                                                                  5,717,069.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51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亮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75%     708,194,140                  0 质押                     325,800,000
司
Z&P
ENTERPRISES 境外法人                   22.28%     344,904,974
LLC
陈东             境内自然人             2.18%      33,740,938        25,305,703
曹建国           境内自然人             1.76%      27,264,548        20,448,408
杨林             境内自然人             1.65%      25,472,216
朱张泉           境内自然人             1.33%      20,548,160        15,411,120
汪鸣             境内自然人             1.06%      16,423,216        12,317,412
唐吉苗           境内自然人             0.66%      10,281,772
赵学龙           境内自然人             0.59%       9,127,300         6,845,474
钱昂军           境内自然人             0.55%       8,531,91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708,194,140 人民币普通股              708,194,140
Z&P ENTERPRISES LLC                                                 344,904,974 人民币普通股              344,904,974
杨林                                                                 25,472,216 人民币普通股               25,472,216
唐吉苗                                                               10,281,772 人民币普通股               10,281,772
钱昂军                                                                8,531,911 人民币普通股                8,531,911
陈东                                                                  8,435,235 人民币普通股                8,435,235
曹建国                                                                6,816,140 人民币普通股                6,816,1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5,906,470 人民币普通股                5,906,470
券投资基金
朱张泉                                                                5,137,040 人民币普通股                5,137,04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汪鸣                                                                4,105,804 人民币普通股          4,105,8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杨林、朱张泉、唐吉苗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无关联
说明                          关系。
                              公司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21,794,140 股外,还通过广发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86,4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份 708,194,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75%;公司股东钱昂军通过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0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5%。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应收票据                           58,174.67         32,478.17          79.12%
应收账款                          108,974.35         88,561.66          23.05%
预付款项                           52,800.59         23,715.52         122.64%
其他应收款                         11,789.38          7,012.66          68.12%
其他流动资产                       41,118.98         19,358.10         112.41%
在建工程                            6,233.24          4,261.64          46.26%
预收款项                           14,997.79         10,029.02          49.54%
应付职工薪酬                        3,702.23          7,325.17          -49.46%
应付利息                             925.55            220.41          319.92%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长79.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量增加对应应收货款增加所
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122.6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未结算的材料采购款增加
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长68.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增加
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112.4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短期信托理财产品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长49.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电解铜价格下跌,为防范风险,
增加预收销售保证金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下降49.46%,主要原因是2015年2月发放2014年度奖金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增长319.92%,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的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261,879.05        264,077.57           -0.83%
营业成本                          242,607.41        244,166.10           -0.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3.00            261.30          153.73%
财务费用                            4,088.76          5,981.89          -31.65%
所得税费用                          1,315.26           192.63          582.79%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分别下降0.83%、0.64%,主要原因是本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告期尽管产品销量上升但由于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价格下降致使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仍略有下
降;
    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153.7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纳增值税
增加导致应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贬值幅度较小,
报告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582.7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海海亮应纳所得
税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发生变化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3,356.68       330,260.73         -3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00.06        23,373.72       -22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77.83        -2,114.50      -1227.8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2,791.56       181,666.25         -48.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826.63       168,127.88         -7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36.41        12,336.61        329.10%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32.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
销量上升导致应收款增加及部分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229.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
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且为负值;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1227.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
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信托理财产品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329.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
借款取得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刚果(金)铜钴矿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计划有序稳步推进刚果铜钴矿勘探项目进程,从全面推进转为
重点突破,对部分地区开展试验性钻探,并要求MWANA尽快完成勘探权证转移到合资公司
的相关工作。
    (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
主营业务为从事脱硝催化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拓展业务板块、提
升盈利能力、实现自身的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2014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
    2015年2月1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的安
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5日发布的《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
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解答中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隶属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5年第15次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5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海亮集
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8号)。
    2015年4月15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海亮环材的公司类型、股东、法定代表人
变更,海亮环材的股东由海亮集团、正茂创投变更为海亮股份,海亮股份直接持有海亮环材
100%股权,海亮环材成为海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公告:2013-003,详见《证券时报》、
海亮股份与 MWANA 正式签订了《非法
                                    2013 年 02 月 01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人合资体协议》。
                                                                           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公告:2014-043,详见《证券时报》、
                                    2014 年 08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2014 年 11 月 21 日
                                                                           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公告:2015-008,详见《证券时报》、
                                    2015 年 02 月 01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公司公告:2015-013,详见《证券时报》、
                                    2015 年 02 月 16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公告:2015-019,详见《证券时报》、
                                    2015 年 03 月 23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公告:2015-022,详见《证券时报》、
                                    2015 年 04 月 15 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
                                                  海亮集团承诺,
                                                  自 2014 年 11 月
                                                  25 日起 12 个月
                                                  内增持不超过
                                                  2%本公司股
                                                  份,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                          2014 年 11 月 25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海亮集团有限                      2014 年 11 月 25
                                                  不减持其持有                          日-2015 年 11 月 正常履行中
诺                                公司                               日
                                                  的公司股份。增                        25 日
                                                  持完成后,公司
                                                  控股股东海亮
                                                  集团承诺,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
                                                  海亮集团有限
                                                  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将不
                                                  直接或通过其                                             截止报告期内,
                                  海亮集团有限 他方式间接从 2007 年 05 月 16                               上述承诺事项均
                                  公司            事构成与股份 日                                          仍在严格履行
                                                  公司业务有同                                             中。
                                                  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并愿意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股东 Z&P
                                                  ENTERPRISES
                                                  LLC 于 2007 年                                           截止报告期内,
                                  Z&P
                                                  5 月 18 日出具 2007 年 05 月 18                          上述承诺事项均
                                  ENTERPRISES
                                                  了《关于避免同 日                                        仍在严格履行
                                  LLC
                                                  业竞争的承诺                                             中。
                                                  函》,承诺将不
                                                  直接或通过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他方式间接从
                                            事构成与股份
                                            公司业务有同
                                            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实际控制
                                            人冯海良先生
                                            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承诺将不直接
                                                                                                   截止报告期内,
                                            或通过其他方
                                                              2007 年 05 月 16                     上述承诺事项均
                             冯海良         式间接从事构
                                                              日                                   仍在严格履行
                                            成与股份公司
                                                                                                   中。
                                            业务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动,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股份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1、分配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
                                            可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在有关法规允
                                                                                                   截止报告期内,
                                            许情况下根据                         2012 年 9 月 17
                             浙江海亮股份                     2012 年 09 月 17                     上述承诺事项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盈利状况公司                         日-2015 年 9 月
                             有限公司                         日                                   仍在严格履行
                                            可进行中期利                         17 日
                                                                                                   中。
                                            润分配。2、分
                                            配周期:未来三
                                            年(2012-2014
                                            年)公司原则上
                                            以年度利润分
                                            配为主;如果经
                                            营情况良好,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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