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21-00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6,752,0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三峡新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三峡新能源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新能源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三峡新能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445,008,917 | 10.53% | 445,008,917 | 10.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5,008,917 | 10.53% | 445,008,917 | 10.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三峡新能源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新能源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三峡新能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