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风能公司”)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风能公司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风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风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对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020年5月25日,风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成,债券简称“20新风EB”,债券代码“117161”,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2020年5月21日、2020年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26日在深交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风能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1月26日进入换股期至2021年5月6日期间,已累计换股69,681,712股。
按照风能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保证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质押担保比率的前提下,风能公司将前述质押股份中的57,318,288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5月6日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风能公司用于对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股份数为18,000,000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期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57,318,288 | 11.2% | 1.36% | 2020年5月19日 | 2021年5月6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57,318,288 | 11.2% | 1.36% |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511,867,125 | 12.12% | 30,490,000 | 5.96% | 0.72% | 0 | 0 | 0 | 0 |
合计 | 511,867,125 | 12.12% | 30,490,000 | 5.96% | 0.72% | 0 | 0 | 0 | 0 |
四、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