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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新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002201证券简称:九鼎新材公告编号:2021-2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将与关联企业发生总金额不超过3,142.5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交易对方(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金额 (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的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市场公允价格确定1,300.0012.47138.90
江苏易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00.00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10.000.544.33
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20.00556.09
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370.001,896.17
向关联方承租不动产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88.5612.30
江苏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006.25
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42.0070.08
合计3,142.5625.312,671.82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对方(关联人)2020年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650.00138.900.08%2020年4月29日《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对方(关联人)2020年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 购买商品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10.004.330.003%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6)
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500.00556.090.44%
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2,000.001,896.171.51%
向关联方 承租不动产江苏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006.250.005%
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71.0070.080.06%
向关联方 采购劳务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1.400.78%2017年4月26日《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18) 2015年3月14日《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8)
向关联方 购买商品上海科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49.650.12%注2
合计5,252.003,802.87

注:1、上年发生的金额以发票或支付金额为统计口径;

2、2017年9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与上海科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86.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17年支付合同款60.20万元,2018年度支付合同款16.20万元,2020年支付合同款4.40万元,2020年公司收到对方开具的80.80万元的发票并进行了账务处理;2018年12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与上海科谨职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83.00万元的技术开发合同,2018年支付合同款20.00万元,2019年度支付合同款45.10万元,2020年支付合同款3.75万元,2020年公司收到对方开具的

68.85万元的发票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公司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总规模方面来考虑,对其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九鼎”)

注册地: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

法定代表人:陈瑛卿

注册资本:3,5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管道、电缆桥架、隔膜架、型材、格栅板、锚杆、玻璃钢设备、风电配套设备、机电、环保设备、通风系列

设备、碳纤维等新型复合材料产品。铝合金门窗的加工制作销售。

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343.34万元、净资产3,988.97万元、营业收入1,364.44万元、净利润82.18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占股51%,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9%。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范向阳先生任金川九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川九鼎为本公司关联人。

2、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针织”)

注册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茶庵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刘亚芹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针织服装、面料及辅料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4,928.82万元、净资产919.04万元、营业收入7,675.47万元、净利润99.53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

鉴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针织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3、江苏九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科技”)

注册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兴源大道148号

法定代表人:佘育新

注册资本:1,10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转让,L-乳酸销售,合成纤维、纱、纺织品、无纺布及制品、床上用品、服装、袜子、毛巾、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045.47万元、净资产-1,230.91万元、营业收入538.05万元、净利润-327.15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

鉴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4、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风能”)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镇兴源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鞠红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整机及部件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风力发电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1,226.84万元、净资产2,507.08万元、营业收入37,348.62万元、净利润4,752.15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2.60%,潘爱华等8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

7.4%。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股90%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地风能92.60%的股权,顾清波为天地风能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顾柔坚先生为父子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天地风能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5、江苏易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易塑”)

注册地: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

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631.42万元、净资产-14.6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65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南通泰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股90%、南通鸿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股10%。

鉴于顾柔坚先生为江苏易塑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江苏易塑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6、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

注册地:如皋市如城镇中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针织物漂染;服装、针织面料及辅料、绗缝制品、PLA生物可降解塑料制

品制造、销售;企业资产投资、管理与咨询。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227,505.29万元、净资产92,119.72万元、营业收入64.76万元、净利润-137.15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顾清波占股80.59%,顾泽波等9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19.41%。鉴于九鼎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九鼎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活动正常,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历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没有拖欠公司款项的事情发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及承租不动产等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签署正式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姜林、居学成、朱鉴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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