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过对张新晖先生的履历材料进行审阅,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的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