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1号文的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0,175,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3.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29,410.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070,582.41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专户用途 |
1 |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银行华丰支行 | 80020838650201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项目、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2 |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沅陵辰州矿业支行 | 1914012029200011577 | 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3 |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浦发银行长沙劳动东路支行 | 66190155260001109 | 黄金洞矿业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4 | 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银行华丰支行 | 800210095601016 | 大万矿业采选1,400t/d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5 | 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新邵支行 | 43050165720800000084 | 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矿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开设的5个银行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2021 年 3 月 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将节余募集资金5,796.83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支付的相关设备质保金及工程尾款)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华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沅陵辰州矿业支行、浦发银
行长沙劳动东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新邵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