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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证券代码:002139证券简称:拓邦股份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下午2: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郑泗滨、马伟、彭干泉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6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郑泗滨、马伟、彭干泉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6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分割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郑泗滨、彭干泉、马伟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6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56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1,095.06万份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行权,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行权前1,135,216,809元增加到1,146,167,409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9,243,655股新股。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105,263 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11.4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38,272,672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10月)全文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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